表1 验收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8000万块(折标砖)煤矸石砖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宿州市大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宿州市埇桥区祁县镇戴安村 |
||||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Ö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Ö) |
||||
设计生产指标 实际生产指标 |
设计生产指标:年产8000万块煤矸石砖 实际生产指标:年产7040万块煤矸石砖 |
||||
环评时间 |
2017年9月 |
||||
开工日期 |
2017年11月 |
||||
现场监测时间 |
2018年11月27日-11月28日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埇桥区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投资总概算 |
250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58万元 |
比例 |
2.3% |
实际总投资 |
2200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55万元 |
比例 |
2.5% |
项目概况 |
宿州市大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块(折标砖)煤矸石砖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祁县镇戴安村,项目经过车间粉碎、陈化和隧道窑焙烧等过程可实现年产8000万块煤矸石砖。项目于2017年11月开始建设,于2018年10月竣工完成。 本项目经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埇发改综合[2013]80号文件予以备案,2017年9月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4月26日获得埇桥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宿州市大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块(折标砖)煤矸石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埇环建字[2018]60号)。 2018年11月1日宿州市大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分别对该公司环境保护“三同时”进行验收和监测。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28日分别对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和布点监测,同步进行生产工况监察,当天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监测数据,我公司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
表2 验收依据
1、《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 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站[2005]188号; 3、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5、《年产8000万块(折标砖)煤矸石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9月); 6、《关于宿州市大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块(折标砖)煤矸石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埇环建字[2018]60号,2018年4月26日); 7、宿州市大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验收委托书(2018年11月1日)。
|
|||||||||||||||||||||||||||||||||||||||||||||||||||||||||||||||||||||||||||||||||||||||||||||||||||||||||||||||||||||||||||||||||||||||||||||||||||||||||||||||||||||||||||||||||||||
3.1 项目建设内容 表3-1 建设项目环评要求建设情况与实际建设情况对比一览表
表3-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表3-3 主要产品方案一览表
3.2 主要原辅材料 表3-4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3.3 水源及水平衡
图一: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
(1)给水 本项目供水由自备水井供给,供应厂区的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用水以及绿化用水,项目总用水量约为35270t/a。 (2)排水 雨污分流管网。雨水由项目区雨水管道排入周边水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用罐车拉走,作为农灌用水施用于周边农田。 3.4 生产工艺 该生产线利用煤矸石生产烧结砖,生产工序具体说明如下: 1、原料筛分、破碎 堆存在原料堆场的煤矸石经破碎筛分后由皮带运输进入生产工序。 2、混合、搅排 筛分破碎后由皮带机运送至砖坯车间的搅拌机进行加水混合搅拌,加水量视土的湿度酌量加入。混合均匀进入下一道工序。 3、陈化 将混合好的制坯材料陈放约24小时使其熟化。 4、制坯、千燥 将混合搅拌后的湿物料送入真空挤砖机,经切条、切坯后,将砖坯送至自然养护场地进行自然风干,是砖坯中的水分达到2%左右,自然风干时间一般为15-30天(季节不同而不同)。 5、焙烧 隧道窑内焙烧。焙烧的点火热源主要为煤作为燃料,点火完毕后由煤矸石砖坯内的煤矸石自燃产生热量进行焙烧,焙烧主要产生烟尘、SO2、NOx和氟化物。 6、成品出厂 经焙烧后的砖即为成品,送至成品区堆放,外售。
图2 项目烧结砖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3.5 项目变动情况 该项目工程内容建设情况基本与环评一致,无太大变动情况。 |
表4 环境保护设施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措施 表4-1 主要污染物的处理、产生和排放情况
4.2 其他环保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2)在线监测装置 脱硫塔在线监测装置。 (3)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于2017年9月委托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8年4月26日埇桥区环保局下达《关于宿州市大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块(折标砖)煤矸石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埇环建字[2018]60号),在完成一系列的环保手续后,建设单位于2018年11月1日委托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中望环保节能监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进行现场勘察,收集相关验收监测资料,组织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安徽中望环保节能监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至28日对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验收,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要求。 表4-2 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
表5 环评结论、审批意见及落实情况
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从项目生产工艺、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该项目属于轻污染型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后,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排放的各类污染物数量不大,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做到污染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无大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环评要求及建议: 1、加强生产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2、厂区道路水泥硬化、定期对厂区路面进行洒水措施抑尘和加强厂区绿化,加强环境安全管理,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3、在项目建设同时,应确保环保设施的建设,要配备环保管理员,认真负责本项目的环境管理、污染源的管理工作及长效管理,切实做到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审批意见及落实情况: 表5-1 环评主要批复落实情况检查
|
表6 验收执行标准
1、废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 表6-1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m3)
2、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由项目区雨水管道排入周边水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用罐车拉走,作为农灌用水施用于周边农田,不外排至水体。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表 6-3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等效声级 Leq:dB(A)
4、 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标准。 |
表7 验收监测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验收监测技术要求,通过对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各类污染物治理措施去除效率的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表7-1 监测内容一览表
|
表8 监测分析方法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 1、合理布置监测点位,保证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3、现场采样和测试前,空气采样器要进行流量校准,声级计需用声级计校准器进行校准; 4、样品采集、运输、保存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实施; 5、监测数据及验收监测报告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核、审核、审定后方可报出。 监测分析方法: 表8-1 废气检测项目分析方法
表8-2 声环境检测项目分析方法
表8-3 仪器溯源一览表
|
表9 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安徽中望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至28日对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验收,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
表9-1 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9.2 监测期间气象统计表 表9-2 监测期间气象资料统计表
9.3 废气监测结果
表9-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mg/m3
表9-4 隧道窑废气检测结果
表9-5 布袋除尘器废气检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SO2、NOX、颗粒物等废气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废气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9.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表9-6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dB(A)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各监测点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
表10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验收监测结论: 年产8000万块(折标砖)煤矸石砖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通过对该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噪声监测,得出如下结论: 1、废气监测结果: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排放的有组织、无组织废气低于标准限值,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小于标准限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 3、废水: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水量较少,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肥料,不外排。 4、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标准。 5、总量控制:根据国家和安徽省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必须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应不增加区域污染物总量负荷。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颗粒物、SO2、NOX,本项目建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5.21t/a、SO2:19.328t/a、NOX:13.29t/a。项目实际排放量为颗粒物:4.68t/a、SO2:7.82t/a、NOX:6.43t/a,项目污染物排放因子均未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废气、噪声、废水等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监测建议: 1、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防范、减缓措施,以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2、确保项目固废经分类收集、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放置场所应设置明显警示牌,做到地面硬化、防水、防渗; 3、确保生活垃圾能够及时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不得随意摆放;生产固废应分好类,回收利用; 4、建设单位应加强生产车间通风,增加排气扇数量,调整排气扇位置,确保监测因子的排放达到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 设 项 目 |
项目名称 |
年产8000万块(折标砖)煤矸石砖项目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地点 |
宿州市祁县镇戴安村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C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建设性质 |
□新 建 √ □改 扩 建 □技 术 改 造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8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折标砖) |
实际生产能力 |
88% |
环评单位 |
安徽三的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埇桥区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埇环建字[2018]60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17年11月 |
竣工日期 |
2018年10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
验收单位 |
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安徽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正常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25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58 |
所占比例(%) |
2.3 |
|||||||||||||||||||
实际总投资 |
23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55 |
所占比例(%) |
2.5 |
|||||||||||||||||||
废水治理(万元) |
3 |
废气治理(万元) |
34 |
噪声治理(万元) |
3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5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10 |
其他(万元) |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7200h |
|||||||||||||||||||
运营单位 |
宿州市大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41302054472062F(1-1) |
验收时间 |
2018年11月27日-28日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 (1) |
本期工程实际排 放浓度 (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 (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 (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 (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 (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 (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 (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
排放增 减量 (12) |
|||||||||||
废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化学需氧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氨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生化需氧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废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氧化硫 |
-- |
-- |
-- |
-- |
-- |
7.82 |
19.328 |
-- |
-- |
-- |
-- |
-- |
||||||||||||
烟(粉)尘 |
-- |
-- |
-- |
-- |
-- |
4.68 |
5.21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6.43 |
13.29 |
-- |
-- |
-- |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