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验收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3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宿州市鑫东木业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闫尚村 |
||||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Ö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Ö) |
||||
设计生产指标 实际生产指标 |
设计生产指标:年产3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实际生产指标:年产3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
||||
环评时间 |
2018年8月 |
||||
开工日期 |
2018年10月 |
||||
现场监测时间 |
2018年12月03日-04日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宿州市埇桥区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
投资总概算 |
100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62万元 |
比例 |
6.2% |
实际总投资 |
600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25万元 |
比例 |
4.1% |
项目概况 |
宿州市鑫东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闫尚村,项目计划租赁土地约2亩,建设厂房1200m2,办公室及其他辅助设施200m2,,项目于2018年4月25日获得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018-341302-20-03-009642。 开工时间为2018年10月,竣工时间为2018年11月,2018年5月委托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9月20日宿州市埇桥区环境保护局以(埇环建字[2018]148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项目属于补办环评,埇桥区环保局已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018年11月8日委托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监测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并进行现场勘察。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监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03-04日根据该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布点监测,收集相关验收监测资料,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监测数据,我公司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
表2 验收依据
1、《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 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站[2005]188号; 3、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5、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3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8月)。 6、宿州市埇桥区环境保护局对“年产3万立方米胶合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埇环建字[2018]148号),2018年9月20日。 7、“宿州市鑫东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的验收监测委托书(2018年11月8日)。
|
表3 工程建设情况
3.1 项目建设内容 表3-1 建设项目环评要求建设情况与实际建设情况对比一览表
表3-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表3-3 主要产品方案一览表
3.2 主要原辅材料 表3-4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3.3 水源及水平衡 (1)给水 厂区用水为员工日常生活用水,供水来源于自备水井,可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供水量为360t/a。 (2)排水 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周边沟渠;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肥料,不外排环境水体中。 运营期水平衡图如下:
图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a 3.4 生产工艺 项目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如下:
图2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本项目以收购原木进行加工生产。 ① 扒皮:把原木树皮扒掉,为旋切做准备。 ② 切片:将一定长度和直径的木段加工成连续的单板带,经剪切后成为一定规格的单板。 ③ 涂胶:调胶机调制好的脲醛树脂通过计量泵入调胶机,面粉作为固化剂按一定比例加入调胶机(加入面粉可减少胶用量,降低成本,提高固体含量、提高粘度,防止透胶等作用),搅拌均匀调至一定粘度后通过涂胶机将一定数量胶粘剂均匀涂于单板正反表面,并按照不同的产品(厚度)要求进行组坯。 ④ 组坯:用涂胶后的单板按木纹方向纵横交错配成的板坯,组胚时芯板与面背板的木材纹理应该相互垂直,组胚应做到“一边一头”齐(为后续锯边准确定位铺装扫平成板坯),而后进入预压机。 ⑤ 预压、修补、热压、锯边:组坯到一定数量送入预压机进行预压,板坯上下左右对齐,将不合格的坯组进行修正,同时将合格坯组送入热压机中,预压后上热压机进行热压,热压温度控制在105~110℃ ,热压时间按理论厚度计每毫米50~60秒,热压后的板子经24小时自然冷却后方可使用,适合各种贴面工艺,适合各种标准结构件,便于装修和制作家具。 3.5 项目变动情况 该项目工程内容建设情况基本与环评一致,无太大变动情况。 |
表4 环境保护设施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措施 主要污染物的处理、产生和排放情况
4.2 其他环保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无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2)在线监测装置 无在线监测装置。 (3)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于2018年5月委托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8年9月20日埇桥区环保局埇环建字[2018]148号文对“关于年产3万立方米胶合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建设单位于2018年11月8日委托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监测有限公司分别对该公司环境保护“三同时”进行验收和监测。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监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03日和04日分别对该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和布点监测,同步进行生产工况监察,当天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要求。 表4-1 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
表5 环评结论、审批意见及落实情况
环评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该项目建成后落实本评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认真履行“三同时”制度后,各项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因而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审批意见及落实情况: 表5-1 环评主要批复落实情况检查
|
表6 验收执行标准
1、该项目排放的粉尘、甲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见表6-1;生物质锅炉燃烧颗粒物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见表6-2。 表6-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6-2 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m³
2、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肥料,不外排。 3、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其标准限值见表6-3。 表6-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4、一般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清单;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执行。
|
表7 验收监测内容
7-1 监测内容一览
|
表8 监测分析方法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 1、合理布置监测点位,保证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3、现场采样和测试前,空气采样器要进行流量校准,声级计需用声级计校准器进行校准; 4、样品采集、运输、保存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实施; 5、监测数据及验收监测报告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核、审核、审定后方可报出。 监测分析方法: 表1 废气检测项目分析方法
表2 噪声检测项目分析方法
|
表9 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监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03日至04日分别对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验收和监测,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 表9-1 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9.2 监测期间气象统计表 表9.2 监测期间气象资料统计表
9.3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表9.3.1 生物质锅炉废气检测结果 单位:mg/m3
表9.3.2 废气检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该项目有组织废气甲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锅炉有组织废气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 9.4无组织废气 表9.4.1大气同步检测气象参数
表9.4.2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单位:mg/m3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该项目排放的颗粒物、甲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9.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表9-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各监测点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
表10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验收监测结论: 宿州市鑫东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通过对该项目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固废监测,得出如下结论: 废气监测结果: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排放的无组织废气(甲醛、颗粒物)及有组织废气(SO2、NOX、烟尘、甲醛)均低于标准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锅炉废气(烟尘、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 2、废水监测结果: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肥料,不外排。。 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均小于标准限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 4、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清单;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执行。 5、综上所述,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废气、噪声、固废等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监测建议: 1、加强项目的设备维护及管理,保证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2、确保生活垃圾能够及时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不得随意摆放;生产固废应分好类,回收利用。危废的储存必须按照危废协议执行,危废暂存间严格执行防水防渗地面硬化要求,不经常使用密封处理。 |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 设 项 目 |
项目名称 |
年产3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
项目代码 |
2018-341302-20-03-009642 |
建设地点 |
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闫尚村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C2010胶合板制造 |
建设性质 |
□新 建 √ □改 扩 建 □技 术 改 造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3万立方米胶合板 |
实际生产能力 |
85% |
环评单位 |
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埇桥区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埇环建字[2018]148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18年6月 |
竣工日期 |
2018年7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
验收单位 |
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监测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正常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10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62 |
所占比例(%) |
6.2 |
|||||||||||||||||||
实际总投资 |
6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25 |
所占比例(%) |
2.1 |
|||||||||||||||||||
废水治理(万元) |
3 |
废气治理(万元) |
15 |
噪声治理(万元) |
2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5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他(万元) |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300天 |
|||||||||||||||||||
运营单位 |
宿州市鑫东木业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41302MA2NAC4N21 |
验收时间 |
2018年12月03日-04日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 (1) |
本期工程实际排 放浓度 (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 (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 (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 (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 (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 (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 (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
排放增 减量 (12) |
|||||||||||
化学需氧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氨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生化需氧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废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氧化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烟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粉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
SO2 |
- |
- |
- |
- |
- |
- |
0.184 |
- |
- |
- |
- |
- |
|||||||||||
NOX |
- |
- |
- |
- |
- |
- |
0.818 |
- |
- |
- |
- |
- |
||||||||||||
烟尘 |
- |
- |
- |
- |
- |
- |
0.098 |
- |
- |
- |
- |
- |
||||||||||||
甲醛 |
- |
- |
- |
- |
- |
- |
0.034 |
- |
- |
- |
- |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