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宿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宿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地点:宿州经济开发区宿固路东侧、金泰五路南侧
建设单位: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风险、绿化等组成。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朱树亮
联系电话:18133266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