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灵璧县闵庄垃圾站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灵璧县闵庄垃圾站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地点:宿州市灵璧县X046县道南侧,建设南路待建段西侧
建设单位:灵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建设内容: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公示时间:2019年8月30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尤计存
联系电话:15555738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