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验收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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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宿州宏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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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宿州金玉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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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Ö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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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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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指标:年回收8000吨废旧铅酸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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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时间 |
2017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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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2018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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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测时间 |
2019年3月21日-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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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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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 |
52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144万元 |
比例 |
27.7% |
实际总投资 |
500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150万元 |
比例 |
30% |
项目概况 |
宿州宏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项目位于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宿州金玉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院内,项目租赁总建筑面积为2053.83m2,其中厂房建筑面积约1893.83m2,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160m2。主要从事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回收,并对租赁厂房进行改造。项目于2018年3月开始建设,于2018年6月竣工完成。 本项目于2017年9月由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11月22日获得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宿州宏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宿环建函[2017]184号)。 2019年3月6日宿州宏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精检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和安徽上阳检测有限公司分别对该公司环境保护“三同时”进行验收和监测。安徽精检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和安徽上阳检测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22日分别对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和布点监测,同步进行生产工况监察,当天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监测数据,我公司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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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验收依据
1、法律法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06.21 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 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03.01 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04.24 修订)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令) 9、《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规定》(国发[2005]39号,2015.12.03) 10、《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 二、技术规范 1、《关于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0.02.22) 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站[2005]188号; 3、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2018.05.16); 5、《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发[2009]50号,国家环境保护部,2009.12.17); 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7、《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8、《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三、其他资料 1、《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2017年9月); 2、《关于宿州宏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宿环建函[2017]184号2017年11月12日); 3、宿州宏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验收委托书(2019年3月6日); 4、建设单位宿州宏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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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工程建设情况
3.1 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宿州金玉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院内,项目所在厂房北侧为金田农机大市场(农机整台、农机配件等销售),西侧为宿州兆鑫汽车有限公司(汽车销售与维修等),南侧为空地(待开发工业用地),东侧为永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等),详见附图。 2、工程建设内容 项目租赁总建筑面积为2053.83m2,其中厂房建筑面积约1893.83m2,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160m2。主要从事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回收,并对租赁厂房进行改造。本项目仅对进场的废铅蓄电池进行存放,不涉及运输过程(运输专门由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实施),不实施拆解及后续深加工,经收集后的废铅蓄电池出售给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公司进行处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回收8000吨废旧铅酸蓄电池的能力。 表3-1 建设项目环评要求建设情况与实际建设情况对比一览表
表3-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3.2 主要原辅材料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运营期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表3-3。
表3-3 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3.3 水源及水平衡
图1: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d
(1)给水 本项目供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供水量为225t/a,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用水以及消防用水。 (2)排水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由项目区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4 生产工艺 运营期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流程及产污节点(正常状态下)见图2。
图2 运营期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流程及产污节点(正常状态下) 运营期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流程及产污节点(事故状态下)见图3。
图3 运营期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流程及产污节点(事故状态下) 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流程简述: ①业务人员定期联系各地电池销售门市部、电动车销售和维修点及工矿企业,宣讲环保政策和有关法规,宣传正规回收的必要性,本地各销售门市部、电动车销售和维修点自行把废铅酸蓄电池运至本项目危废仓库。 ②废旧铅酸电池进入厂区后,进入分拣区由工人分类分拣,尽可能的把相同种类和大小的电池置于同一木质托盘上,运送至称量区称重,最后由叉车搬运至储存区分类暂存,分类分拣、称重以及搬运过程中工人均穿戴专用的防护服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不得与铅酸电池直接接触。破损废铅酸蓄电池放入防腐、防渗周转箱中由叉车运至破损电池区暂存。过程中破损电池产生极少量硫酸雾。 ③装箱后的电池在仓库内分区分类暂存,达一定量后用叉车转运至危险品运输车,由宿州市运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运送至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处置。 3.5 项目变动情况 该项目工程内容建设情况基本与环评一致,项目新增一套NaOH碱性溶液酸雾处理设施+17m高排气筒,依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对新建污染源排气筒高度的要求,项目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并高出周围建筑,排气筒设置满足规范要求。参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文件,此新方案有利于环境保护,减轻了不良环境影响,故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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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项目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项目运营期污染源处理和排放 正常工况下: (1)噪声:项目正常运营状态下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噪声污染,噪声源为废铅酸蓄电池运输进场、分类分拣、人工搬运、分类堆放过程产生的噪声以及风机和碱性除尘设备产生的噪声。 (2)固体废物:本项目正常工况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3)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非正常工况下: (1)废气:本项目废铅酸蓄电池储存过程中若出现破损,流漏的电解液会挥发出极少量硫酸雾。在存储间设置空气负压抽排风系统,经NaOH碱性溶液酸雾净化器装置处理后废气通过17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下废水主要是泄露的电解液,由于储存库东侧设置有集液池和事故池,一旦发生泄漏情况,渗漏电解液通过底部沟槽直接排入集液池,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理。 (3)固体废物:本项目非正常状况下排放的固体废物包括铅蓄电池包装材料边角料、泄露电解液、废抹布、废拖把、废防护服等,均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理。 |
表5 环境保护设施
5.1 污染物治理/处置措施 表5-1 主要污染物的处理、产生和排放情况
5.2 其他环保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事故应急池。 (2)在线监测装置 无 (3)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于2017年9月委托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7年11月12日宿州市环保局下达《关于宿州宏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宿环建函[2017]184号),在完成一系列的环保手续后,建设单位于2019年3月6日委托安徽精检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和安徽上阳检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进行现场勘察,收集相关验收监测资料,组织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安徽上阳检测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至22日对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验收,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要求。 表5-2 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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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环评结论、审批意见及落实情况
环评结论: 一、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结论 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 二、选址合理性分析结论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宿州金玉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院内,项目所在厂房北侧为金田农机大市场(农机整台、农机配件等销售),西侧为宿州兆鑫汽车有限公司(汽车销售与维修等),南侧为空地(待开发工业用地),东侧为永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等)。本项目为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公司各项制度健全,公司主要负责人员均从事本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运营经验,基本不会发生废旧铅酸蓄电池的破损等,同时公司加强运营期相关设施的建设,能够保证事故状态下相关情况的处置。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选址处属于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三、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厂房系租赁,主体工程已结束,建设单位只需对厂房进行简单的装修和生产设备安装。此过程中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装修过程中产生少量的装修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装修和生产设备安装过程中会产生噪声,但此过程是短暂的,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厂房装修和生产设备安装会产生少量的工人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总体来说,项目施工期短暂,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环境空气 ①正常工况下废气 项目收集的废铅酸蓄电池为各社会产生点更换下来的完整的废电池,一般情况下密封性较好,且经专用车辆运至本项目贮存区,一般不会对电池造成创伤,部分可能存在密封阀或壳体轻微破损,从而导致电解液挥发产生极少量硫酸雾产生。 项目废电池装卸区在室内,装卸过程由于车辆进出容易产生一定的扬尘,同时废电池表面有时会累积少量尘土,在搬运过程中易容易产生扬尘。但一般此类粉尘产生量不大,且由于装卸区在室内,粉尘主要集中在厂房内。企业加强车间内部保洁,地面灰尘及时清扫,定期用拖把擦拭,内部集中通排风,则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②事故状态下硫酸雾 项目事故工况下,电池外壳破裂过程主要有少量酸雾挥发产生,仓库保持封闭,内部保持微负压,设置抽排风系统经过NaOH碱性溶液处理后再经17m高排气筒排出室外,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声环境 本项目租赁的厂房经改造后作为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暂存仓库,其生产内容为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收集、暂存,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进出厂的货车、叉车行驶、装卸过程产生的噪声,根据类比调查噪声源强为75~90dB(A)。 3、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铅蓄电池包装材料边角料、破损电池泄露液、废抹布、废拖把、废防护服及职工生活垃圾。 ①塑料薄膜边角料 本项目收集进厂的完整铅酸蓄电池先需塑料薄膜包装后,然后进入仓库中转后运至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包装过程产生少量塑料薄膜边角料,属危险固废,收集后转入耐酸容器包装后送至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处理。 ②破损电池泄露液 根据调查,铅酸蓄电池内电解液的含量为7%计,经仓库内设置的导流沟收集进集液池,后转入耐酸容器包装后送至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处理,不得随意自行处置,不得作为废水排入厂区污水管网。 ③废抹布、废拖把、废防护服 项目运营期不进行地面清洗,为了保持仓库内地面清洁,定期采用拖把、抹布清除地表面残留的少量灰尘,使用一段时间会产生废抹布、废拖把;职工进行铅酸蓄电池工作时需穿防护服,使用时间久了需更换;经收集转入耐酸容器包装后送至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处理,不自行处置。 ④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地表水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由项目区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不提供职工食堂和住宿,主要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五、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选址处属于工业用地,该项目建成后落实本评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认真履行“三同时”制度后,各项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因而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环评要求及建议: 1、项目营运期内,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有关的各项治污及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各类污染事故。 2、根据《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污染物排放口(源)及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设置位置应距污染物排放口(源)、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或采样点较近且醒目处,并能长久保留。 3、业主方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安徽省的各项环保法规和要求,根据生产的需要,充实环境保护机构的人员,落实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设置环保管理人员对环保设施进行管理,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审批意见及落实情况: 表6-1 环评主要批复落实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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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验收执行标准
1、废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表7-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m3
2、废水 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 项目原环评地下水参照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项目验收期间所在区域地下水现参照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的Ⅲ类标准限值,相关标准限值见表7-2。 表7-2 地下水质量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4、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表 7-3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等效声级 Leq:dB(A)
5、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清单;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执行。 |
表8 验收监测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验收监测技术要求,通过对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各类污染物治理措施去除效率的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表8-1 监测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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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 监测分析方法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 1、合理布置监测点位,保证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3、现场采样和测试前,空气采样器要进行流量校准,声级计需用声级计校准器进行校准; 4、样品采集、运输、保存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实施; 5、监测数据及验收监测报告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核、审核、审定后方可报出。 监测分析方法: 表9-1 检测项目分析方法
表9-2 仪器溯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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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 验收监测结果
10.1 监测期间气象统计表 表10-1 监测期间气象资料统计表
10.2 检测结果 1、环境质量 表10-2 地下水检测结果 单位:mg/L(pH无量纲)
根据项目经营情况,验收监测期间企业未收集破损废电池,不存在电池电解液泄露情况,对照《地下水样品采集技术指南》,只需对项目最近的一个监测井进行采样并取得最具代表性的检验结果,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检测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的Ⅲ类标准限值。
地下水监测点位图
2、污染源 (1)有组织废气 表10-3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2)无组织废气 表10-4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单位:mg/m3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和颗粒物等废气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10.3 厂界噪声
表10-5 厂界噪声检测结果 单位:dB(A)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各监测点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
表11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验收监测结论: 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通过对该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噪声监测,得出如下结论: 1、废气监测结果: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排放的有组织、无组织废气低于标准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2、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小于标准限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3、废水: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标准。 5、地下水检测结果: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周围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的Ⅲ类标准限值。 综上所述,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废气、噪声、废水等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监测建议: 1、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防范、减缓措施,以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2、确保项目固废经分类收集、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放置场所应设置明显警示牌,做到地面硬化、防水、防渗,加强环境安全管理。 3、确保生活垃圾能够及时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不得随意摆放;生产固废应分好类,回收利用,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
表12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设计简况 宿州宏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了环境保护篇章,落实了防治污染和生态破环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2施工简况 宿州宏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项目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项目建筑面积满足最大储存能力,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项目防腐防渗环氧树脂地坪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合格。 1.3验收过程简况 宿州宏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项目于2018年3月开始建设,于2018年6月竣工完成。2019年3月宿州宏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精检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和安徽上阳检测有限公司分别对该公司环境保护“三同时”进行验收和监测。安徽上阳检测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至22日对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检测,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稳定,项目检测基本符合“三同时”验收要求。安徽壹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至20日对验收监测报告有组织废气进行补充监测“铅及其化合物”并记录监测时生产工况,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稳定,项目检测符合“三同时”验收要求。 安徽上阳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是经合肥市工商局注册批准的专业从事环保节能检测、具有第三方公正性的独立法人机构。公司设有总工室、综合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处、规划处、工程技术处、市场监管处、认证咨询处,各担其职,密切配合。设有独立实验室,拥有精良的检测设备和一批高素质负责任的专家队伍,承接公司检测工作,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废气及环境空气检测;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检测;公共场所和室内空气检测;土壤、污泥、底泥、固体废弃物检测,噪声、辐射检测;环境评价;环保竣工验收;环保治理设备效率评估;环保设备技术鉴定;环境监理;项目建设书编制;应急预案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土壤调查与风险评估;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审核。 安徽壹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经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专业提供先进检测技术和优质服务,业务覆盖环境检测、土壤检测、危废鉴定、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等专业的检测、鉴定和评价领域。壹博检测拥有大型专业实验室2000平米,实验室设备先进,配备齐全,具备国家计量认证(CMA)实验室资质,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室内外环境检测与评价、水环境检测、噪声检测、环境空气和工业废气检测、土壤检测、固体废弃检测与鉴定、公共场所检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生态环境调查与监测;工程质量、食品、微生物、生活垃圾、电子元器件、针纺织品、服装检测;工业品及消费品检测。 2019年4月17日宿州宏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完成,组织了宿州宏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项目验收评审会。验收工作组会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等对《废旧铅酸蓄电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了技术审查;踏勘了项目建设现场,审阅了项目有关资料,提出了相关整改意见后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验收结论如下: 宿州宏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与环评、批复基本相同,工程建设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环保手续,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验收监测报告表明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污水、噪声等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工作组同意在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宿州宏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环保管理领导小组 2.环保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 工作职责: ①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环保法规、标准、政策和要求;组织制定本公司的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保护规划计划; ② 负责监督建设项目与环保设施“三同时”的执行情况,检查该项目各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 ③ 负责公司的所有环保设施操作规程的制定,监督各环保设施的运转和维护管理。对于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及时进行处理,消除污染事故发生原因调查分析并对有关负责人及操作人员进行处罚,同时提出整治措施,杜绝事故再次发生; ④ 领导和组织实施本公司的环境监测,确保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运行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建立公司的污染源档案,进行环境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提出,审查有关环境保护的技术改造方案和治理方案,负责提出,审查各项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 ⑤ 组织开展本公司的环境保护培训,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 ⑥ 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⑦ 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环境应急与环境安全日常管理,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⑧ 负责环境管理及监测档案管理和统计上报的工作。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宿州宏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已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2.2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所在厂房西侧为宿州金玉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厂内主干道,该道路连接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江二路,方便厂区车辆进出,厂区的布置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充分依托项目厂区原有的设备及资源,在满足生产工艺流程条件下厂区功能分区明确,管理方便,工艺流程顺畅,管线短捷,交通运输组织合理,卫生条件良好。而且按照该布局,环境现状可以满足废气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总平面设计严格按照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要求,满足防火、防爆及卫生等要求,总体来看,本项目平面布局基本合理。 3整改工作情况 3.1验收工作组提出的后续要求: 1、验收监测报告有组织废气补充监测“铅及其化合物”并记录监测时生产工况。 2、补充防腐渗等隐蔽工程施工工程满足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设计方案等作为验收报告附件。 3、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防范、减缓措施,以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3.2后续要求整改情况 验收工作组对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后续要求等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宿州宏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基本落实了后续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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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 设 项 目 |
项目名称 |
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项目 |
项目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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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宿州金玉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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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G5990 其他仓储业 |
建设性质 |
□新 建 √ □改 扩 建 □技 术 改 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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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年回收8000吨废旧铅酸蓄电池 |
实际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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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
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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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
审批文号 |
宿环建函[2017]184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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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2018年3月 |
竣工日期 |
2018年6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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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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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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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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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 |
安徽精检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安徽上阳检测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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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万元) |
52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144 |
所占比例(%) |
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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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 |
5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150 |
所占比例(%)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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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万元) |
0 |
废气治理(万元) |
35 |
噪声治理(万元) |
5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20 |
地下水(万元) |
85 |
其他(万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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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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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项目新增一套NaOH碱性溶液酸雾处理设施+17m高排气筒排放 |
年平均工作时 |
2400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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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单位 |
宿州宏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41300MA2NJF7D7Y(1-1) |
验收时间 |
2019年3月21日-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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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 (1) |
本期工程实际排 放浓度 (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 (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 (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 (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 (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 (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 (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
排放增 减量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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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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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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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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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需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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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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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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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粉)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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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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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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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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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