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玻璃深加工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安徽巨昌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奇石大道南标准化厂房 | |||||||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Ö 扩建 技改 迁建 (划Ö) | |||||||
主要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 玻璃深加工 年产4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 年产4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 | |||||||
环评时间 | 2017年3月 | 开工时间 | 2013年6月 | |||||
投入试生产时间 | 2013年12月 | 现场监测时间 | 2017年9月21-22日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灵璧县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
环保设施 | / | 环保设施 | / | |||||
投资总概算 | 4600万元 | 环保投资 | 12.1万元 | 比例 | 0.8% | |||
实际总投资 | 4600万元 | 环保投资 | 12.1万元 | 比例 | 0.8% | |||
项目概况 | 安徽巨昌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在安徽省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奇石大道南标准化厂房建设“玻璃深加工项目”。项目区占地面积5000m2。目前,该项目已取得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灵发改备案[2016]163号)通知。安徽巨昌钢化玻璃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正式委托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7年3月20号灵璧县环境保护局文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了批复(灵环建[2017]21号)。 2017年9月7日安徽巨昌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公司环境保护“三同时”进行验收监测。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9月10日对该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现场勘察,收集相关验收监测资料,组织编制验收监测方案。 2017年9月21-22日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在灵璧县环境监察大队监管下,对该工程生产情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并进行布点监测,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监测数据,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表。灵璧县环境监察大队监察人员同步进行生产工况监察,当天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 |||||||
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及2010年12月22日修正版; 3、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监[2002]13号“转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2002年1月29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5、“安徽巨昌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2017年3月); 6、“安徽巨昌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灵璧县环境保护局,灵环建[2017]21号,2017年3月20日); 7、“安徽巨昌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项目”备案通知(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灵发改备案[2016]163号); 8、安徽巨昌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环保验收委托书,2017年9月。 | |||||||
验收监测标准 标号、限值 | 1. 废气执行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 生活污水执行灵璧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验收监测标准限值 | 无组织 废气 | 监测项目 | 非甲烷总烃 | |||||
浓度限值 mg/m3 | 4.0(周界外浓度最大值) | |||||||
噪声 | 噪声标准值 Leq dB(A) | 昼间 | 夜间 | |||||
60 | 50 |
表2 项目建设情况及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1)项目建设情况 安徽巨昌钢化玻璃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奇石大道南,项目具体建设情况详见表2-1。 表2-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表2-2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表2-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2)人员配置及服务时间 本项目总劳动定员为30人,实行一班制,工作时间8小时,年生产天数为300天。 (3)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1)、纯水制备工艺流程
图3-1 纯水制备工艺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说明: 本项目清洗工序所用纯水均由纯水制备系统供给。自来水经过滤系统(内含二级过滤系统)过滤后,出水即为纯水,流入纯水储箱。纯水制备过程中有少量制备废水(W1)产生。 2)玻璃半成品生产工艺流程 原玻璃
图3-2 玻璃半成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说明: 裁片:购进平板玻璃原片,根据订单要求裁切成所需规格。裁片工序产生废玻璃边角料(S1)、设备噪声(N)。 磨边:裁片后的玻璃进入磨边机采用湿法磨边。玻璃在进入磨边机的自动传输台,设备自动识别玻璃尺寸,依次对玻璃边进行倒棱角加工,磨边机设备内有循环水箱。该工序产生的玻璃屑(S2)、磨边废水(W1)、设备噪声(N)。 打孔:将磨边完毕的玻璃采用打孔机进行打孔。该工序产生的玻璃屑(S3)、设备噪声(N)。 清洗:采用一体化清洗机,用清水冲洗玻璃表面附着物。清洗机内设有水箱。该工序产生清洗废水(W2)、设备噪声(N)。清洗干燥后的玻璃即为玻璃半成品。 3)、钢化玻璃生产工艺流程
图3-3 钢化玻璃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说明: 钢化:将玻璃半成品进入钢化炉进行钢化(采用电加热,加热至600~700℃,加热所需时间一般为40s/mm玻璃厚度,玻璃经过瞬时高温加热后,其内部分子结构会发生变化,达到增加其强度的目的),将玻璃加热到接近软化温度,此时玻璃处于粘性流动状态。钢化工序产生的设备噪声(N)及少量热空气。 冷却:出炉后经多头喷嘴向玻璃两面喷吹空气,使之迅速的、均匀地冷却,当冷却至室温时,就形成了高强度的钢化玻璃,经包装后即可出厂外售。 4)夹胶玻璃生产工艺流程
图3-4 夹胶玻璃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说明: 夹胶玻璃是在两片钢化玻璃之间夹了一层或多层PVB中间膜,经过特殊的高温高压工艺处理后,使玻璃和中间膜永久粘合为一体的复合玻璃产品。 将PVB中间膜嵌入上下两片玻璃的四周,形成空腔,用夹子夹紧,围边时预留灌胶口以备灌胶。对计量好的胶液用真空泵脱气,通过薄膜袋缓缓注入空腔,灌注胶液结束后静置4~5min。排出溶于胶液的空气,逐步放平玻璃,迅速封口,夹紧固定。该过程会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G1)。 5)普通/钢化中空玻璃生产工艺流程
图3-5 普通/钢化中空玻璃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说明: 合片:在两片玻璃之间注入分子筛,以吸收空气中的水分,防止两片玻璃之间出现水汽。 铝条预处理:对铝条进行切割、折弯成要求尺寸。该工序产生废铝条(S4)。 涂丁基胶:利用丁基胶涂布机在铝框内侧涂布丁基胶,涂布机工作温度约150℃,这是由于成品丁基胶在常温下呈固体形态,经过110~150℃熔化使用,此过程会产生非甲烷总烃(G1)和设备运行噪声(N)。 压合:将预处理后的铝条、玻璃通过中空生产线挤压装置进行压合。该工序产生设备运行噪声(N)。 涂硅酮胶:压合完毕对玻璃周边涂布密封胶。该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G2)、设备运行噪声(N)。 冲气:对需冲气的产品进行冲气。即制得普通/钢化中空玻璃产品。 |
表3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涂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建设单位在厂房内设置排风扇,促进车间通风,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玻璃清洗废水、磨边废水、员工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依托工业园区化粪池统一处理,纯水制备废水时清净下水部分回收利用,剩余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磨边废水采用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 本工程噪声主要来源于清洗机、磨边机、中空生产线、钢化生产线等。项目区采用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玻璃边角料、废玻璃渣,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废铝条,沉淀池渣。 废玻璃边角料、废玻璃渣、废包装材料、废铝条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沉淀池渣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桶暂存于厂区,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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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监测结果统计
4.1 监测内容 4.1.1 废气 无组织废气 监测点位:企业厂区上风向布设一个监测点位○1,下风向设三个监测点位○2~○4。 监测项目:非甲烷总烃。 监测频次:每天4次,连续2天。 监测分析方法:
4.14.1.24.1.2 噪声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各布设一个噪声监测点位N1~N4。 监测项目:厂界噪声。 监测频次:厂界噪声昼夜各监测一次,连续监测两天。 监测方法:《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监测布点图(9月21日-9月22日东南风)
4.2监测期间气象统计表 表4-1 监测期间气象资料统计表
4.3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 表4-2 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统计表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最大值为1.05mg/m3,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周界外浓度最大限制要求。
4.4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表4-3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四周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
表5 质量控制措施
1、及时了解生产工况,保证监测过程中工况负荷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2、合理布置监测点位,保证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4、现场采样和测试前,空气采样器要进行流量校准,声级计需用声级计校准器进行校准; 5、样品采集、运输、保存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实施; 6、监测数据及验收监测报告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核、审核、审定后方可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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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环保检查结果
(1)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 安徽巨昌钢化玻璃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委托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灵璧县环境保护局灵环建[2017]21号对“玻璃深加工项目”进行了批复。目前,该项目已投入生产运行。 2017年9月7日安徽巨昌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公司环境保护“三同时”进行验收监测。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9月10日对该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现场勘察,收集相关验收监测资料,组织编制验收监测方案。 2017年9月21日-22日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在灵璧县环境监察大队监管下,对该工程生产情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并进行布点监测,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监测数据,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表。灵璧县环境监察大队监察人员同步进行生产工况监察,当天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2)验收期间项目生产工况 本次验收项目为年产4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项目年生产300天。根据安徽巨昌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出库单(详见附件),2017年9月21日生产中空玻璃1180平方米、钢化玻璃1320平方米,分别为生产能力的88.5%、79.2%,2017年9月22日生产中空玻璃1150平方米、钢化玻璃1400平方米,分别为生产能力的86.2%、84.0%,验收期间项目生产状况达到正常生产工况的75%以上,满足生产工况要求。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见表6-1。 表6-1 年产4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表6-2 年产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3)项目“三同时”验收表落实情况 经核查,该项目“三同时”验收表落实情况见表6-3。 表6-3 “三同时”落实情况检查
(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落实情况 经核查,该项目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见表6-4。 表6-4 环评主要批复落实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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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验收监测结论: 安徽巨昌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项目,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手续完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通过对该项目废气、噪声的监测,得出如下结论: 1、废气:项目各监测点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周界浓度最高限值。 2、噪声:厂界四周4个昼夜噪声监控点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3、固体废弃物:废玻璃边角料、废玻璃渣、废包装材料、废铝条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沉淀池渣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桶暂存于厂区,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4、安徽巨昌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环保手续,基本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验收监测建议: 根据企业现场检查,结合此次验收工作,企业在通过验收后需在日常管理中继续完成一下环保工作: 1、加强厂区日常环境卫生清扫,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厂区内环境清洁; 2、加强公司的环保建设和监督管理职能,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及操作水平、岗位培训,完善环保组织机构和环保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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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名称 | 玻璃深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奇石大道南标准化厂房 | ||||||||||||||
建设单位 | 安徽巨昌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 邮政编码 | 234200 | 电话 | 18055734999 | ||||||||||||
行业类别 | [C305]玻璃制品制造 | 建设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迁建; | ||||||||||||||
设计生产指标 | 年产4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17年6月 | ||||||||||||||
实际生产指标 | 年产4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17年12月 | ||||||||||||||
报告书(表)审批部门 | 灵璧县环境保护局 | 文号 | 灵环建[2017]21号 | 时间 | 2017.3.20 | ||||||||||||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 文号 |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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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灵璧县环境保护局 | 文号 |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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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 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投资总概算 | 1500万元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12.1万元 | 比例 | 0.8%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实际总投资 | 1500万元 |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 环保投资 | 15.8万元 | 比例 | 10.6% | ||||||||||||
废水治理 | 废气治理 | 噪声治理 | 固废治理 | 绿化及生态 | 其它 | ||||||||||||
4.5万元 | 1.9万元 | 4.2万元 | 5.3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t/d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Nm3/h | 年平均工作时 | 2400h/a | ||||||||||||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标 与 总 量 控 制 |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消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消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 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化学需氧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氨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废 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氧化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颗粒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相关的其他污染物 | 非甲烷总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t/a;废气排放量—万标m3/a;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t/a;水污染物排放浓度—mg/L;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
水污染物排放量—t/a;大气污染物排放量—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