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项目位于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解放西路816号,本项目为Q 8316疗养院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灵璧县总体规划。项目选址与周边环境相容。项目所在区域配套设施基本完善,交通便利,建设条件可行。本项目拟租赁原灵璧县灵西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楼,原项目未进行环评影响评价工作,厂区内也未设置环保设施。本项目仅使用以前的部分病床,医疗器械设备均重新购置。
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项目由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2017年9月18日宿州市灵璧县环境保护局以(灵环建字[2017]76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18年10月委托安徽省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0-11日组织技术人员对该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并进行布点监测,同步进行环保设施运行监察,当天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期间运行的标准。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监测数据,我公司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项目位于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解放西路816号,本项目以社区医疗保健、神经与精神疾病预防、诊疗和康复为主,采取专家、专科等方法,开展急慢性神经、精神疾病诊疗等综合性便民医疗服务。项目设置科室主要有精神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本验收报告主要验收内容有厂区污水处理站及其废气处理装置、危废暂存场所等。
图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程序图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7.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日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1);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11.20);
(10)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2011】35号,(2011.10.17);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修订实施);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13)《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3】104号;
(1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竣工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环保厅,(2013.10.18);
(15)《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10.11.1);
(16)《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环法函【2005】114号,(2005.3.17);
(1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3】89号,(2013.12.30);
1、《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
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站[2005]188号;
3、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5、《宿州市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5月);
6、《宿州市环保局关于宿州市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宿州市灵璧县环境保护局,灵环建字[2017]76号,2017年9月18日);
7、“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项目 ”的验收监测委托书(2018年10月)。
表 3.1 验收项目建设情况表
序号 |
项目 |
执行情况 |
1 |
立项 |
灵璧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7年5月3日以灵医批字[2017]3号同意该项目备案建设。 |
2 |
环评 |
2017年5月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3 |
环评批复 |
2017年9月18日宿州市灵璧县环境保护局(灵环建字[2017]76号)予以环评批复。 |
4 |
项目建设规模 |
项目租赁原灵璧县灵西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楼,设有40张病床,设有精神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等科室。 |
5 |
项目开工建设时间及竣工时间 |
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 |
6 |
现场查看时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
项目已建设并投产,生产能力已经达到设计规模的75%以上,环保设施已建成,具备“三同时”验收条件 |
工程 类别 |
项目内容 |
环评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情况 |
|
主体工程 |
1楼 |
北侧 |
设挂号、药房、门诊、值班室、急诊心里咨询、B超室、配电间等各一间 |
与环评一致 |
东侧 |
餐厅(2间)、会客室、活动室、医生、护士办公室、治疗室、消毒室各一间 |
|||
南侧 |
储藏室、抢救室、放射科、公共卫生间各一间、 |
|||
2楼 |
北侧 |
两人VIP病房(3间)、工娱疗室、化验科、配电间各一间 |
||
东侧 |
3人病房(3间)、2人病房(4间)、公共卫生间一间 |
|||
南侧 |
储藏室、抢救室、护办室、医办室、治疗室、公共卫生间各一间 |
|||
3楼 |
北侧 |
综合办公区、配电间(1间) |
||
东侧 |
3人病房(3间)、2人病房(4间)、公共卫生间一间 |
|||
南侧 |
护办室、医办室、治疗室、抢救室、储藏室各一间 |
|||
辅助工程 |
办公区 |
主要位于3楼南侧,含信息科、财务科、医教科、护理部、办公室、会议室、病案室等 |
与环评一致 |
|
污水处理间 |
院内,主要用于放置二氧化氯发生器、板框压滤机等设备 |
与环评一致 |
||
公用工程 |
供水 |
市政供水管网提供,年用水约5427.55m³ |
与环评一致 |
|
排水 |
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处理后进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排放量约为11.884m³/d、4337.66m³/a |
与环评一致 |
||
供暖制冷 |
项目采用单体空调制冷,不设中央空调 |
与环评一致 |
||
供电 |
市政供电管网提供,年用电约15万KW·h |
与环评一致 |
||
环保工程 |
污水处理 |
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化验废水经过中和处理后再汇同其他废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灵璧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岳罗河 |
与环评一致 |
|
废气处理 |
污水处理站加盖,负压集气后经过15m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 |
与环评一致 |
||
噪声治理 |
合理布局,墙壁隔声,对风机等高噪声设施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
与环评一致 |
||
固体废物处置 |
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交环卫部门处理。污泥脱水后与医疗废物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及时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设于一楼北侧楼梯下,面积约为5m2 |
与环评一致 |
||
地下水防治措施 |
污水处理、医疗废物暂存点等重点防渗。重点防渗区防渗层需满足等效粘土防水层Mb≥6.0 m,K≤1.0×10-7cm/s。 |
与环评一致 |
3.1.2 项目主要构筑物和设备情况
表3.1.2.1 建设项目一期环评要求建设情况与一期实际建设情况对比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项目一期环评设计数量(台/套) |
项目一期实际建设情况 |
1 |
X光机 |
1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2 |
医用X射线DR |
1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3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4 |
床旁心电图机 |
1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5 |
脑电图仪 |
1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6 |
脑电地形图仪 |
1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7 |
显微镜 |
1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8 |
电解质分析仪 |
1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9 |
血小板计数仪 |
1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10 |
干燥箱 |
1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11 |
离心机 |
2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12 |
电动振荡器 |
1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13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1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14 |
荧光光度计 |
1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15 |
五官检查器 |
3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16 |
洗胃机 |
1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17 |
电动吸引器 |
1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18 |
供氧装置 |
2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19 |
呼吸机 |
3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20 |
床旁心电监护仪 |
3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21 |
音乐治疗仪 |
1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22 |
体疗设备 |
1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23 |
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 |
1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24 |
超声治疗仪 |
1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25 |
高温蒸汽消毒灭菌设备 |
1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26 |
板框压滤机 |
1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表3.1.3.1 建设项目环评设计原料及能源消耗情况与实际消耗情况对比一览表
类别 |
名称 |
重要组份、规格、指标(平均单重) |
年耗量 |
实际用量 |
原料 |
碱式氯化铝(PAC) |
0.06 |
t/a |
与环评一致 |
二氧化氯(ClO2) |
0.03 |
t/a |
与环评一致 |
|
能源 |
水 |
— |
5427.55m3/a |
与环评一致 |
电 |
— |
15万KW·h/a |
与环评一致 |
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以社区医疗保健、神经与精神疾病预防、诊疗和康复为主,采取专家、专科等方法,开展急慢性神经、精神疾病诊疗等综合性便民医疗服务。项目设置科室主要有精神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纵观灵璧县医疗配置情况,精神卫生类医院尚无一家, 本项目的建设填补了灵璧县尚无精神病医院的空白,与其他医院不存在竞争关系,反而与其他医院形成了优势互补的关系,极大的方便了神经、精神疾病患者就医。
其中电磁辐射相关内容不属于本验收内容,如需进行相关评价,需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单独评价验收。
本项目位于灵璧县灵城镇解放西路816号,租赁原灵璧县灵西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楼。项目充分利用楼层特点和实际情况,主要功能区集中布置,各楼层的科室设置合理,使每层建筑在使用和功能上有联系,又相互独立,便于管理。项目入口设置在北侧,紧邻解放西路,交通方便。
一楼布局:在入口左右侧设置挂号、门诊、B超等检查科室,方便病人问诊和检查。东侧设置接待室、活动室、餐厅等公共场地,方便家人探访和病人活动。南侧远离主要交通干道,较为安静,主要设置抢救室、治疗室和放射科等。院内设置污水处理间,主要用于放置二氧化氯发生器、板框压滤机等设备,靠近污水处理站,使用方便。
考虑病人需要安静的环境休息,病房设置在二楼和三楼,一楼不设置。
二楼布局:为方便医生管理,病房集中布置,基本布置在二楼的东侧和北侧,其中北侧主要为VIP病床,主要为重症病人,病床为新购置的铁头捆绑床,东侧主要为2人或3人间的普通病床,大部分使用之前灵西乡卫生服务中心留下来的病床。北侧另设置化验科室和工娱疗室,方便检查和病人运动。南侧远离主要交通干道,较为安静,主要设置抢救室、治疗室等。
三楼布局:三楼进入人数相对较少,办公方便,北侧设置信息科、病案室、医教科、护理部、会议室等办公场所;环境较为安静,东侧设置普通病房,该层病床均重新购置。南侧远离主要交通干道,较为安静,主要设置抢救室、治疗室等。
项目区南侧项目拟建的污水处理站设置于院内的西南角,设置在项目区下风向,并设置为地下式。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恶臭气体的建筑物均加盖处理,采用负压集气的方式进行收集,尾气由排气筒沿南侧墙壁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对周边的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
(2)废水
项目污水主要来自住院楼、洗衣房、手术室等排水以及医院行政管理和医务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
(3)噪声
(4)固废
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等。其中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与栅渣作为危废处理。
项目总用水量为5427.55m3/a,每天用水量见下表。
3.3.1项目用水核算表
序号 |
名 称 |
用水标准 |
日用水量 |
年用水量 |
日排水量 |
年排水量 |
1 |
办公生活用水 |
30 L/人·d |
1.05 |
383.25 |
0.84 |
306.6 |
2 |
病房用水 |
275L/床·d |
13.75 |
5018.75 |
11 |
4015 |
3 |
消毒用水 |
/ |
0.02 |
7.3 |
0.004 |
1.46 |
4 |
化验用水 |
5L/人·次 |
0.05 |
18.25 |
0.04 |
14.6 |
合计 |
14.87 |
5427.55 |
11.884 |
4337.66 |
项目用水项目水平衡图见图3.3.2
图3.3.2 项目水量平衡图 m3/d
该项目工程内容建设情况基本与环评一致,无太大变动情况。
4 环境保护设施
根据本报告书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水污染源主要为医院的医疗废水、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洗衣房废水等。项目医院病区污水经过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其排放污染物浓度见表4.1.1
项 目 |
污染物浓度(mg/L) |
||||||
PH |
COD |
BOD5 |
SS |
NH3-N |
动植物油 |
粪大肠菌群数 |
|
进水水质 |
6~9 |
360 |
180 |
200 |
25 |
/ |
/ |
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浓度 |
6~9 |
50 |
10 |
10 |
5(8) |
1 |
1000 |
GB18466-2005 |
6~9 |
250 |
100 |
60 |
/ |
20 |
5000 |
是否达标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出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的二级污水处理厂)的非传染病医院污水,可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对照本项目采取的污水处理工艺可知,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工艺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预计可满足处理要求。
本项目不接收和治疗传染病患者,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灵璧县污水处理厂,因此按照此类医院的废水水质特点和处理要求,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0m³/d,具体处理工艺如下:
图4-1 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
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规定: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废气应进行适当的处理后排放,不宜直接排放。考虑到项目附近临近居民区,恶臭无组织排放可能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因此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恶臭气体的建筑物均加盖处理,采用负压集气的方式进行收集,尾气由排气筒沿南侧墙壁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具体工艺见图4.1.2。
表4.1.2 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图4.1.3 污水处理厂废气处理设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风机、配电设备、水泵和空调外机等,声级值为 60~85dB(A)。对高噪声源设备进行降噪一般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噪声源控制、噪声传播、设备管理途径控制。
控制声源是降低噪声的最根本和最有效的方法,因此,在选择设备时应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或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降低声源的噪声,根据声源性质及选用消声器种类的不同,一般可降低10~40 dB(A)。
4.1.4 固废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处理措施
院区设置生活垃圾储存场所,安排专人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系统。
2、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理措施
污水处理污泥与栅渣定期清掏,污泥经检测要求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值,污泥脱水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3、医疗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分别采取了不同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不仅实现了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还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固体废物堆存对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具有较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
图4.1.4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4.2.1 地下水防渗措施
防渗分区 |
防渗单元 |
防渗方案 |
落实情况 |
特殊防渗区 |
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原料堆放区 |
地面硬化以及防渗措施 |
已落实 |
重点防渗区 |
项目区道路等地、垃圾收集点 |
地面硬化以及防渗措施 |
已落实 |
一般防渗区 |
消防水池、道路 |
地面硬化以及防渗措施 |
已落实 |
4.2.2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项目暂未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文件。
(1)该企业为有效控制三废外排,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该企业执行了报告书的要求,履行了相关环保手续,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环境保护相关文件、档案资料造册登记,有专人管理。
(3)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制定了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全厂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检查以及运行管理台帐的记录。
(4)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能源利用、固废综合利用落实了清洁生产措施。
(5)环境卫生状况大部分区域较好,厂区绿化率基本达到环评设计要求。
(6)运行期间无扰民现象发生。
经核查,该项目“环保设施”投资情况见表4.3.1。
项目 |
污 染 源 |
环保设施及处理效果 |
环保投资(万元) |
|
废水 |
生活污水、病房废水等 |
污水处理设施 |
15 |
|
废气 |
污水处理站废气 |
加盖+排气筒高空排放 |
8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消声器、减震基座、墙壁隔声处理 |
20 |
|
固废 |
一般固废 |
生活垃圾 |
设置垃圾箱,运送至灵璧县垃圾填埋场 |
3 |
危废 |
医疗废物 |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资质单位处理 |
7 |
|
栅渣、污泥 |
脱水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及时交由具有资质单位处理 |
5 |
||
地下水防治措施 |
防渗处理 |
8 |
||
合计 |
6 |
经核查,该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4.3.2。
污染源分类 |
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措施 |
预期效果 |
实际情况 |
|||
水治理 |
废水 |
“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消毒”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量能力为20m3/d |
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与灵璧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已落实 |
||
雨污分流 |
项目区内雨水、污水排水管道 |
满足雨污分流 |
已落实 |
|||
大气治理 |
废气 |
加盖+15m高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规定 |
已落实 |
||
噪声治理 |
机械噪声 |
低噪声设备、减震基座、墙壁隔声、隔声材料等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已落实 |
||
固废治理 |
一般固废 |
生活垃圾 |
13.69t/a |
送往灵璧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
对外不产生影响 |
已落实 |
危废 |
医疗废物 |
0.58t/a |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污泥 栅渣 |
0.32t/a |
脱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地下水 治理 |
废水 |
污水处理站各处理池池底面和侧壁采取防渗处理 |
对地下水不产生影响 |
已落实 |
||
固废 |
危废暂存间、原料堆放区地面采取防渗处理 |
灵壁安定精神病医院:
你院报批的《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院拟在宿州市灵壁县灵城镇建设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项目,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万元。项目租赁原灵璧县灵西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楼,设有40张病床,设有精神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等科室。
二、根据环评报告的分析、预测,该项目在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正常运行时基本不影响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从环保角度,该项目可行。同意环评结论、建议以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报告书》可以作为建设单位项目设计
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落实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该项目运营后废水的产生、处理、排放应全过程进行控制,生活污水和病区污水应分别收集,做到源头控制、清污分流。污水收集后经调节池十混凝沉淀池再消毒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中的预处理标准,排入灵璧县污水处理污水管网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污水处理站建筑物加盖,采用负压集气后经过15米高的排气简引至楼顶排放。
(三)噪声:严格做好项目营运期间噪声防治措施,机械设备须有减震基座、医院内汽车禁止鸣笛、院区进行合理布局、设置绿化带,防止外环境噪声对本项目产生影响。
(四)固废:一般生活垃圾等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医疗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的污泥与栅渣定期清掏,污泥经检測要求满足《医疗机枃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
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值,污泥脱水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该项目应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及时进行环保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
五、请灵壁县环境监纂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及日常监督管理,并将监管情况及时反馈县局。
表5.2.2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
环评批复要求 |
落实情况 |
1 |
废水污染防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与灵璧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已落实 |
2 |
废气污染防治: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规定 |
已落实 |
3 |
噪声污染防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已落实 |
4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送往灵璧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对外不产生影响;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泥栅渣经检测要求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值,脱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对外不产生影响。 |
已落实 |
5 |
地下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站各处理池池底面和侧壁采取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原料堆放区地面采取防渗处理。 |
已落实 |
本项目共发放了30份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30份,回收率100%,调查形式以填写“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为主,见表6-1、6-2。
表6-1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文化程度 |
|
||||
联系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项目基本情况 |
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项目位于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解放西路816号,项目建设面积为1584m2。项目租赁原灵璧县灵西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楼,设有40张病床,设有精神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等科室。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66万元,占总投资3.3%。 本次验收对象为“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包括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和装置,环境风险应急防控措施,以及环评及批复要求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等。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为: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15m排气筒收集处理排放。 2、废水:项目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化验废水经过中和处理后再汇同其他废水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灵璧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岳罗河。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风机、配电设备、水泵和空调外机等,厂区采用合理布局强噪声设备,在选择设备时应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或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降低声源的噪声,根据声源性质及选用消声器种类的不同,一般可降低10~40 dB(A)。 4、固废:本项目办公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污泥与栅渣定期清掏,污泥经检测要求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值,污泥脱水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环保检查:项目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并设置了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制订了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经投入使用。 6、根据有关规定,在项目竣工验收时需要进行公众意见调查,请您如实反馈本项目情况,我们会把公众意见准确的反映到验收报告中。 |
||||||||||
环保调查内容 |
施工期 |
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 |
没有影响 ( ) |
影响较轻 ( ) |
影响较重(原因) ( ) |
||||||
扬尘对您的影响程度 |
没有影响 ( ) |
影响较轻 ( ) |
影响较重(原因) ( ) |
||||||||
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 |
没有影响 ( ) |
影响较轻 ( ) |
影响较重(原因) ( ) |
||||||||
是否有扰民现象纠纷 |
有 ( ) |
没有 ( ) |
|
||||||||
生产期 |
废气对您的影响程度 |
没有影响 ( ) |
影响较轻 ( ) |
影响较重(原因) () |
|||||||
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 |
没有影响 ( ) |
影响较轻 ( ) |
影响较重(原因) ( ) |
||||||||
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 |
没有影响 ( ) |
影响较轻 ( ) |
影响较重(原因) ( ) |
||||||||
固体废物储运及处理处置对您的影响程度 |
没有影响 ( ) |
影响较轻 ( ) |
影响较重(原因) ( ) |
||||||||
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如有,请注明事故内容) |
有 ( ) |
没有 ( ) |
|
||||||||
您对该公司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满意程度 |
满意 ( ) |
较满意 ( ) |
不满意(原因) ( ) |
||||||||
备注 |
|
为使本次调查具有代表性和针对性,调查范围确定为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受影响的居民和社会团体等
表6-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调查结果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联系地址 |
年龄 |
文化 程度 |
联系电话 |
满意情况 |
1 |
聂正义 |
男 |
徐杨村(南) |
30 |
小学 |
8859042 |
满意 |
2 |
李连义 |
男 |
宏景君临天下 |
40 |
初中 |
13084004175 |
满意 |
3 |
杜正 |
男 |
山南村 |
32 |
小学 |
18255702011 |
满意 |
4 |
唐素苹 |
女 |
郗庄 |
41 |
初中 |
13084604175 |
满意 |
5 |
杜智慧 |
男 |
徐杨村(西) |
45 |
小学 |
15212474757 |
满意 |
6 |
王振春 |
男 |
徐家 |
36 |
初中 |
15055375637 |
满意 |
7 |
王飞飞 |
男 |
万兴花园 |
30 |
初中 |
14755761377 |
满意 |
8 |
唐曼曼 |
女 |
徐杨村(南) |
41 |
小学 |
14755761379 |
满意 |
9 |
李伟峰 |
男 |
宏景君临天下 |
50 |
小学 |
13017852629 |
满意 |
10 |
方云爱 |
男 |
山南村 |
49 |
大专 |
15155721810 |
满意 |
11 |
齐学 |
男 |
山南村 |
45 |
小学 |
15339674815 |
满意 |
12 |
方立文 |
男 |
郗庄 |
38 |
初中 |
18297648208 |
满意 |
13 |
吴秀英 |
女 |
徐杨村(西) |
29 |
大学 |
18297648268 |
满意 |
14 |
刘德生 |
男 |
徐家 |
38 |
小学 |
13855710110 |
满意 |
15 |
王爱玲 |
女 |
万兴花园 |
45 |
初中 |
13857710116 |
满意 |
16 |
方云良 |
男 |
山南村 |
41 |
小学 |
13866598653 |
满意 |
17 |
陈庆峰 |
男 |
郗庄 |
38 |
初中 |
18755787823 |
满意 |
18 |
侯超敏 |
男 |
小徐家 |
37 |
小学 |
8856789 |
满意 |
19 |
方海 |
男 |
宏景君临天下 |
32 |
高中 |
18726249067 |
满意 |
20 |
方云忠 |
男 |
山南村 |
30 |
大学 |
18355785546 |
满意 |
21 |
杜广怀 |
男 |
郗庄 |
47 |
初中 |
/ |
满意 |
22 |
樊庆玉 |
男 |
徐杨村(西) |
30 |
高中 |
8856999 |
满意 |
23 |
焦二秀 |
女 |
徐家 |
35 |
初中 |
18255770107 |
满意 |
24 |
苏明贤 |
男 |
万兴花园 |
31 |
小学 |
15155797726 |
满意 |
25 |
侯立星 |
男 |
徐杨村(南) |
39 |
高中 |
15178256503 |
满意 |
26 |
衡书明 |
男 |
宏景君临天下 |
45 |
初中 |
8856059 |
满意 |
27 |
张君安 |
男 |
山南村 |
36 |
小学 |
0557-8859670 |
满意 |
28 |
张立华 |
男 |
郗庄 |
32 |
小学 |
15212516932 |
满意 |
29 |
刘得星 |
男 |
徐杨村(西) |
40 |
初中 |
13855100110 |
满意 |
30 |
方云民 |
男 |
徐家 |
38 |
大专 |
14792396326 |
满意 |
(1)《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
(3)《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4)《水质样品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
(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根据项目环评及环评批复文件,确认本次环保验收监测执行下列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成分是NH3、H2S,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规定,具体见表7.2-1。
表7.2-1 废气排放标准
时期 |
污染物 |
排气筒高度(m) |
标准值(kg/h) |
备注 |
运营期 |
H2S |
15 |
0.3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NH3 |
15 |
4.9 |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经医院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接入污水管网的预处理标准和灵璧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灵璧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岳罗河。具体指标见表7.2-2
表7.2-2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
污染因子 |
pH (无量纲) |
COD |
BOD |
SS |
氨氮 |
动植物油 |
粪大肠菌群 (个/L) |
灵璧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6~9 |
360 |
180 |
200 |
25 |
/ |
/ |
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
6~9 |
250 |
100 |
60 |
/ |
20 |
5000 |
本项目执行的标准值 |
6~9 |
250 |
100 |
60 |
25 |
20 |
5000 |
灵璧县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 |
6~9 |
50 |
10 |
10 |
5(8) |
1 |
1000 |
(3)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风机、配电设备、水泵和空调外机等,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4)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等。其中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与栅渣作为危废处理。
项目运营期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医疗废物收集、运输、暂存和处置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80 号)、《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6 号)及其2010年修改单;污水处理站污泥要求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值;《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
(1)监测点位:污水处理站废水总排口;
(2)监测项目:PH、COD、BOD5、SS、氨氮、粪大肠菌群数
(3)监测频次:取样2天,每天取样监测3次。
表8.1 废水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厂区废水总排口 |
PH、COD、BOD5、SS、氨氮、粪大肠菌群数,动植物油
|
取样2天,每天取样监测3次 |
污水处理站废气
(1)监测点位:排气口布1个点
(2)监测项目:氨气、硫化氢
(3)监测频次:3次/孔,监测2天。
表8.2 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污水处理站排气筒检测口 |
氨、硫化氢 |
取样2天,每天取样监测3次 |
(1)监测点位: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及建设项目区域环境特征,在厂界外布设4个大气无组织监测点,点位选择根据监测时气象情况确定,上风向1个参照点,下风向3个监控点;
(2)监测项目:氨气、硫化氢
(3)监测频次:4次/天,监测两天。
表8.3 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厂界上风向1个监测点,下风向3个监测点 |
氨气、硫化氢 |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
(1)监测点位:厂界四周;
(2)监测项目:等效A声级Leq(dB),昼、夜噪声;
(3)监测频次:昼夜各监测一次,监测两天。
表8.4 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厂界四周 |
等效A声级Leq(dB) |
昼夜各监测一次, 连续监测两天 |
监测分析方法和监测仪器及其检测限见表9.1-1、9.1-2和9.1-3。
表9.1-1 废气及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分析方法标准号或来源 |
最低检出限(mg/m3) |
1 |
硫化氢 |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
《空气与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3) |
0.001 |
2 |
氨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HJ533-2009 |
0.01 |
3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
/ |
表9.1-2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分析方法标准号或来源 |
最低检出限(mg/L) |
1 |
PH |
玻璃电极法 |
GB/T6920-1986 |
PH(无量纲) |
2 |
COD |
重铬酸盐法 |
HJ828-2017 |
4 |
3 |
BOD5 |
稀释与接种法 |
HJ505-2009 |
0.5 |
4 |
SS |
重量法 |
GB/T11901-89 |
4 |
5 |
氨氮 |
纳氏试剂光度法 |
HJ535-2009 |
0.025 |
6 |
粪大肠菌群数 |
纸片快速法 |
HJ755-2015 |
20 |
7 |
动植物油 |
红外风光光度法 |
HJ637-2012 |
0.04 |
本项目所涉及的采样仪器、分析仪器均在使用的有效期限以内,具体监测仪器检定情况见下表。
表9.2 仪器溯源一览表
序号 |
仪器名称 |
型号规格 |
溯源方式 |
检定/校准单位 |
有效期限 |
1 |
声级计 |
HS5671 |
检定 |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2017.12.29-2018.12.30 |
3 |
PH计 |
PHS-3C |
检定 |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2017.04.25-2019.01.01 |
4 |
生化培养箱 |
TF-1A |
校准 |
苏州方圆仪器设备校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2017.12.29-2018.12.28 |
5 |
分析天平 |
AUW220D |
检定 |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2018.04.27 |
6 |
可见分光光度计 |
721 |
检定 |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2017.9.10-2018.12.9 |
7 |
气相色谱仪 |
GC112A |
检定 |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2017.12.10-2018.12.9 |
9.3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和《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要求采集、保存样品,采样时按10%的比例加采密码平行样,统一编号分析。实验室分析人员按分析质量控制规定按总样品量的10%加测平行双样,每批样品同时测定一对空白试验,质控分析数据见下表。
表9.4.1 水质监测分析质控数据一览表
平行样测定 |
|||||||
监测 项目 |
测定值① mg/L |
测定值② mg/L |
平均值 mg/L |
相对偏差 % |
相对偏差参考范围 % |
是否 合格 |
备注 |
CODCr |
90 |
88 |
89 |
1.1 |
≤10 |
是 |
密码 平行样 |
88 |
94 |
91 |
3.3 |
≤10 |
是 |
人员 平行样 |
|
氨氮 |
8.56 |
8.79 |
8.68 |
1.3 |
≤10 |
是 |
密码 平行样 |
9.06 |
8.93 |
9.00 |
0.7 |
≤10 |
是 |
人员 平行样 |
废气监测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实行)》HJ/T373-2007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55-2000进行,使用仪器为安徽省标准测试研究院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2050型和3012H型智能烟尘测试仪。废气样品的采集、分析及分析结果的计算,严格按国家环保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和废气部分)、《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执行,实行全程序质量控制。
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的规定进行,使用仪器为经安徽省标准测试研究院检定合格并且在有效期以内的声级计AWA5688型声级计型噪声分析仪,测量仪器使用前、后进行了校准以保证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测量时间 |
校准声级dB[A] |
备注 |
||
测量前 |
测量后 |
差值 |
测量前、后校准声级差值小于0.5 dB[A],测量数据有效。 |
|
2018年10月10日 |
93.5 |
93.4 |
0.1 |
|
2018年10月11日 |
93.5 |
93.3 |
0.2 |
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至11日对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验收,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负荷达到85%,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
10月10日(东北风)
|
10月11日(东风)
|
|
|
10.2.2.1 废水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项目废水监测结果见表10.2.2.1:
表10.2.2.1 处理后废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
监测频次
监测项目 (mg/L) |
Ⅰ |
Ⅱ |
Ⅲ |
采样点 |
2018-10-10 |
PH |
7.11 |
7.09 |
7.10 |
污水处置站总排口 |
BOD5 |
33.5 |
30.7 |
29.1 |
||
COD |
90 |
83 |
79 |
||
NH3-N |
8.56 |
9.06 |
7.79 |
||
SS |
22 |
20 |
16 |
||
粪大肠菌群 |
240 |
260 |
250 |
||
动植物油 |
1.19 |
1.23 |
1.33 |
||
2018-10-11 |
PH |
7.13 |
7.10 |
7.12 |
|
BOD5 |
32.7 |
35.2 |
31.5 |
||
COD |
88 |
94 |
85 |
||
NH3-N |
8.79 |
8.93 |
9.01 |
||
SS |
26 |
21 |
19 |
||
粪大肠菌群 |
230 |
250 |
260 |
||
|
动植物油 |
1.42 |
1.25 |
1.09 |
|
废水监测结果评价:
从监测的数据来看,厂区污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标准限值后,接管至灵璧县污水处理厂。
10.2.2.2 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1)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监测结果见表10.2.2.2-2
表10.2.2.2-2 排气筒废气监测结果
净化装置 |
活性炭 |
排气筒高度(m) |
15 |
|||||
采样点位 |
项目名称 |
采样日期 |
||||||
2018.10.10 |
2018.10.11 |
|||||||
Ⅰ |
Ⅱ |
Ⅲ |
Ⅰ |
Ⅱ |
Ⅲ |
|||
处理系统出口 |
标干流量(m3/h) |
5763 |
5847 |
5791 |
5921 |
5794 |
5882 |
|
氨 |
排放浓度(mg/m3) |
2.88 |
2.93 |
3.03 |
2.98 |
2.94 |
3.00 |
|
排放速率(kg/h) |
0.017 |
0.017 |
0.018 |
0.018 |
0.017 |
0.018 |
||
硫化氢 |
排放浓度(mg/m3) |
0.691 |
0.732 |
0.702 |
0.712 |
0.722 |
0.709 |
|
排放速率(kg/h) |
0.004 |
0.004 |
0.004 |
0.004 |
0.004 |
0.004 |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评价:根据现场监测结果,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期间气象条件见表10.2.2.2-2,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0.2.2.2-3。
表10.2.2.2-2 监测期间气象资料统计表
采样日期 |
风速(m/s) |
风向 |
气压(kpa) |
气温(℃) |
天气状况 |
|
2018-10-10 |
Ⅰ |
2.2 |
东风 |
102.2 |
11.2 |
多云 |
Ⅱ |
2.5 |
东北风 |
101.7 |
19.5 |
||
Ⅲ |
1.9 |
北风 |
102.1 |
18.5 |
||
Ⅳ |
2.3 |
东北风 |
102.0 |
15.2 |
||
2018-10-11 |
Ⅰ |
1.7 |
东风 |
102.1 |
13.3 |
晴 |
Ⅱ |
1.4 |
东北风 |
102.0 |
18.5 |
||
Ⅲ |
1.6 |
北风 |
101.8 |
20.2 |
||
Ⅳ |
1.5 |
东北风 |
101.9 |
17.8 |
表10.2.2.2-3 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采样地点 |
|||
上风向G1 |
下风向G2 |
下风向G3 |
下风向G4 |
2018- 10-10 |
硫化氢 |
Ⅰ |
0.002 |
0.011 |
0.012 |
0.015 |
Ⅱ |
0.004 |
0.009 |
0.008 |
0.006 |
||
Ⅲ |
ND |
0.016 |
0.012 |
0.009 |
||
Ⅳ |
ND |
0.004 |
0.010 |
0.011 |
||
氨 |
Ⅰ |
0.019 |
0.0229 |
0.041 |
0.036 |
|
Ⅱ |
0.012 |
0.037 |
0.038 |
0.031 |
||
Ⅲ |
ND |
0.024 |
0.029 |
0.037 |
||
Ⅳ |
0.016 |
0.033 |
0.032 |
0.040 |
||
2018- 10-11 |
硫化氢 |
Ⅰ |
0.003 |
0.007 |
ND |
0.008 |
Ⅱ |
0.002 |
0.013 |
0.006 |
0.016 |
||
Ⅲ |
ND |
0.017 |
0.021 |
0.018 |
||
Ⅳ |
ND |
0.008 |
0.013 |
0.013 |
||
氨 |
Ⅰ |
0.011 |
0.027 |
0.036 |
0.025 |
|
Ⅱ |
ND |
0.030 |
0.032 |
0.021 |
||
Ⅲ |
ND |
0.029 |
0.040 |
0.030 |
||
Ⅳ |
0.012 |
0.035 |
0.037 |
0.032 |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中,臭气浓度低于检出限。符合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
10.2.2.3 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1)监测范围:建设项目厂界。
(2)监测目的:厂界是否达标。
(3)监测布点、项目及频次
监测布点:根据项目厂址环境情况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对项目声学环境影响评价和预测,本次监测厂界噪声在厂界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设1个监测点,共4个测点。
(4)监测项目:厂界噪声监测项目,Leq〔dB(A)〕。
(5)监测频次:监测2天,昼间、夜间各监测一次。
(6)监测结果及评价
表10.2.2.3 噪声监测结果统计 单位:dB(A)
编码 |
检测点位 |
2018.10.10 |
2018.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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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间Leq |
夜间Leq |
昼间Leq |
夜间Leq |
||
N1 |
东厂界 |
54.4 |
45.3 |
55.6 |
45.8 |
N2 |
南厂界 |
53.8 |
44.7 |
54.2 |
44.6 |
N3 |
西厂界 |
56.7 |
45.9 |
56.5 |
46.3 |
N3 |
北厂界 |
58.2 |
47.6 |
57.9 |
48.7 |
监测结果评价:该建设项目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10.2.2.4 固体废物调查及统计
按照验收监测期间调查数据推算,对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固废产生量统计如表10.2.2.4。
表10.2.2.4 固废产生量统计
序号 |
名称 |
性质 |
实际产生量(t/a) |
处置措施 |
1 |
医疗废物 |
危险废物 |
0.58 |
有资质部门清运 |
2 |
处理站污泥 |
危险废物 |
2 |
|
3 |
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 |
13.69 |
环卫清运 |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厂区内设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厂区内部也各地设置有垃圾桶用来集中收集生活垃圾。
(1)本次验收为灵璧县安定精神病医院项目。项目于2017年9月开始建设,2018年1月投入使用。该项目于2017年5月3日取得灵璧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本项目的立项文件(灵医批字[2017]3号,2017年5月3日)。2017年5月,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7年9月18日宿州市灵璧县环境保护局以(灵环建字[2017]76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于2018年10月委托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中望环保节能有限公司分别对该公司环境保护“三同时”进行验收和监测工作。
现场验收监测期间,灵璧县安定精神病医院生产工况大于75%,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对生产工况的要求。
(2)厂区污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限值。
(3)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符合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
(4)该建设项目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类和4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做到了分类收集并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项目运营期一般固废厂区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灵璧县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置;医疗废物经消毒灭活后暂存于医疗废物处置室,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要求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值。
(6)环保审批等环保手续齐全,生产期间无扰民现象发生。
(1)加强公司的环保建设和监督管理职能,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及操作水平、岗位培训,完善环保组织机构和环保档案管理;
(2)企业尽快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工作;
(3)加强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确保项目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
(4)加强项目危险废物的处理,确保各项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规范,确保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妥善的处置。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 设 项 目 |
项目名称 |
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地点 |
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解放西路8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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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Q 8316疗养院项目 |
建设性质 |
£新 建√ £迁 建 £改 扩 建 £技 术 改 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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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建设内容 |
项目租赁原灵璧县灵西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楼,设有40张病床,设有精神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等科室。 |
实际建设内容 |
75% |
环评单位 |
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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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宿州市灵璧县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环建字[2017]76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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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2017年9月 |
竣工日期 |
2018年1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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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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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 |
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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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万元) |
20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66 |
所占比例(%)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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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66 |
所占比例(%)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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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万元) |
15 |
废气治理(万元) |
8 |
噪声治理(万元) |
20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15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他(万元)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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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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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单位 |
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41323MA2NN5E42Y |
验收时间 |
2018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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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 (1) |
本期工程实际排 放浓度 (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 (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 (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 (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 (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 (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 (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
排放增 减量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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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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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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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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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需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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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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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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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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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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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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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
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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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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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3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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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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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0.0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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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