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验收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新建年产60万立方砂石料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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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砀山县建辉制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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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宿州市砀山县曹庄镇曹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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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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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Ö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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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指标 实际生产指标 |
设计生产指标:年产60万立方砂石 实际生产指标:年产60万立方砂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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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时间 |
2017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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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2017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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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测时间 |
2018年10月16日-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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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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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 |
200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38万元 |
比例 |
1.9% |
实际总投资 |
1200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100万元 |
比例 |
8.3% |
项目概况 |
新建年产60万立方砂石料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宿州市砀山县曹庄镇曹庄村,项目占地13333.3m2,项目于2017年8月21日获得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文号为砀发改备案[2017]196号。 新建年产60万立方砂石料场项目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5月建设完成,项目新建厂房3000m2,办公房500m2,生产线2条,沉淀池160m2,新增破碎机、振动筛分机、给料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能够实现年产量60万立方砂石的生产能力。本次验收内容主要是2条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 项目于2017年8月委托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于2018年5月竣工,2017年10月23日砀山县环境保护局以(砀环管[2017]357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2018年8月15日委托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并进行现场勘察。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6-17日根据该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布点监测,收集相关验收监测资料,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监测数据,我公司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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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验收依据
1、《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 2、中国环境监测站[2005]188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3、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5、《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本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6、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砀山县建辉制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0万立方砂石料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9月)。 7、砀山县环境保护局对“砀山县建辉制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0万立方砂石料场项目”的批复(砀环管[2017]357号),2017年10月23日。 8、“砀山县建辉制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0万立方砂石料场项目”的验收监测委托书(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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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工程建设情况
3.1 项目建设内容 表3-1 建设项目环评要求建设情况与实际建设情况对比一览表
表3-2 主要生产设备环评情况与实际情况一览表
表3-3 主要产品方案与实际情况对比一览表
3.2 主要原辅材料 表3-4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环评情况与实际情况对比一览表
3.3 水源及水平衡 (1)给水 项目生产生活用水来自厂区自打水井,条件良好,可保证充足供应,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项目用水量2.08万吨/年。 (2)排水 雨水经项目区雨水管道汇入周边沟渠。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肥料,生产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 水平衡图如下:
图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 t/a 3.4 生产工艺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简图见下图。
注:G—粉尘、W—废水、S—固废、N—噪声 图2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说明: (1)给料:原料为建筑垃圾中的大块混凝土、废砖、大理石等物质,经运输车运输到厂后,由检验人员按照物料检验标准对原料的类型、含杂物率及含水量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则进行过磅,不合格的原料拒收。将进厂的建筑垃圾卸料,暂存原料库房,并通过给料机持续不断地给生产线提供原料。 (2)破碎:原料经给料机进入锤式破碎机进行初级破碎,得到不同规格的碎石和石沫。 (3)一次筛分:破碎后的建筑垃圾粗颗粒进入振动筛进行筛分,筛分机分上下两层,筛分后得到粒径为1~2cm碎石、2~3cm碎石、粒径>3cm的碎石和粒径小于1cm的碎石。1~2cm碎石、2~3cm碎石作为产品堆放至成品库暂存,粒径小于1cm的碎石进入下一个振动筛进行二次筛分,粒径>3cm的碎石则由皮带输送机重新输送至锤式破碎机进行再次破碎。 (4)二次筛分:一次筛分得到的粒径小于1cm的碎石进一步筛分,得到粒径为0.5~1cm的粗机制砂和粒径<0.5cm的石沫。粒径为0.5~1cm的粗机制砂作为产品堆放至成品库暂存,石沫进入下一道工序继续处理。 (5)洗砂:石沫经传送带输送至洗砂机进行洗砂,符合粒径要求的砂料经洗砂机清洗后得到细机制砂,入成品库暂存。 3.5 项目变动情况 环保设施由原来的集气罩收集+旋风除尘器1套+袋式除尘器1套+15m高排气筒变为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4套+15m高排气筒。其他项目工程内容建设情况基本与环评一致,无太大变动情况。 |
表4 环境保护设施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措施 主要污染物的处理、产生和排放情况
4.2 其他环保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无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2)无在线监测装置 (3)无其他设施 (4)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于2017年8月委托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7年10月23日砀山县环保局砀环管[2017]357号文对“ 关于砀山县建辉制沙有限公司关于新建年产60万立方砂石料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在完成一系列的环保手续后,建设单位于2018年8月15日委托安徽振环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进行现场勘察,收集相关验收监测资料,组织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至17日对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验收,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要求。 表4-1 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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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环评结论、审批意见及落实情况
环评结论:砀山县建辉制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0万立方砂石料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成后主要存在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污染环境问题,采用本评价推荐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审批意见及落实情况: 表5-1 环评主要批复落实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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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验收执行标准
1、项目中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6-1 表6-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及4a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 6-3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等效声级 Leq:dB(A)
4、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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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验收监测内容
7-1 监测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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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监测分析方法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 1、合理布置监测点位,保证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3、现场采样和测试前,空气采样器要进行流量校准,声级计需用声级计校准器进行校准; 4、样品采集、运输、保存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实施; 5、监测数据及验收监测报告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核、审核、审定后方可报出。 监测分析方法: 表8-1 监测分析方法
表8-2 仪器溯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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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 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至17日对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验收,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
表9-1 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9.2 监测期间气象统计表 表9-2 监测期间气象资料统计表
9.3 废气监测结果 表9.3-1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统计表
表9.3-2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统计表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9.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表9-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各监测点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和4a类标准要求。 9.5 废水污染物监测结果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及施肥,不外排。 |
表10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验收监测结论: 砀山县建辉制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0万立方砂石料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通过对该项目无组织废气、噪声等监测,得出如下结论: 1、废气: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排放的有、无组织废气均低于标准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2、厂界噪声: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均小于标准限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类及4a类标准。 3、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及施肥,不外排。 4.、固废:项目生产中产生的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回收。 综上所述,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无组织废气、噪声等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监测建议: 1、加强公司的环保建设和监督管理职能,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及操作水平、岗位培训,完善环保组织机构和环保档案管理。 2、加强项目的设备维护及管理,保证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3、生活固废能够及时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不得随意摆放;生产固废应分好类,回收利用。 4、生产车间应多洒水降尘,及时清理地面粉尘,防止生产和运输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粉尘。 5、项目原料堆场需要规范,禁止露天堆放。加强道路硬化,车辆进行定期维护,降低厂区无组织颗粒物的浓度。 6、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要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方案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 设 项 目 |
项目名称 |
新建年产60万立方砂石料场项目 |
项目代码 |
砀发改备案(2017)196号 |
建设地点 |
宿州市砀山县曹庄镇曹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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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C3039 |
建设性质 |
□新 建√ □改 扩 建 □技 术 改 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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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60万立方砂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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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60万立方砂石 |
环评单位 |
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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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砀山县环保局 |
审批文号 |
砀环管[2017]357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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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2017.10 |
竣工日期 |
2018.5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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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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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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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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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 |
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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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万元) |
20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38 |
所占比例(%)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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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 |
12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100 |
所占比例(%) |
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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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万元) |
20 |
废气治理(万元) |
72 |
噪声治理(万元) |
4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2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2 |
其他(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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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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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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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工作时 |
2400h/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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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单位 |
安徽中泽建材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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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
2018年6月6日-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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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 (1) |
本期工程实际排 放浓度 (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 (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 (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 (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 (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 (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 (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
排放增 减量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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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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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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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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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需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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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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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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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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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4 |
3.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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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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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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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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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
粒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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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