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宿州符离片区开发有限公司埇桥区符离大道沿线景观提升项目清水游客中心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宿州符离片区开发有限公司埇桥区符离大道沿线景观提升项目清水游客中心加油站
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西山花海游客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宿州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公示时间:2026年1月14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建
联系电话:1585536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