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灵璧利和轴承有限公司利和精密轴承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灵璧利和轴承有限公司利和精密轴承生产项目(阶段性)
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灵璧经济开发区轴承产业园五期5号厂房
建设单位:灵璧利和轴承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9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施汉章
联系电话:1390674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