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灵璧县振国再生物资有限公司废旧电瓶回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灵璧县振国再生物资有限公司废旧电瓶回收项目
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灵璧经济开发区灵璧县马达动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建设单位:灵璧县振国再生物资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1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汤现春
联系电话:1829808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