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江点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性工程塑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江点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性工程塑料生产项目
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山经济开发区人民东路与永顺路交口
建设单位:安徽江点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向前
联系电话:1768270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