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微生物药物生产建设项目(盐酸克林霉素原料药前体车间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微生物药物生产建设项目
地点: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金泰5路以东,老沱河以北,现有厂区东侧)
建设单位: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5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孔令乔
联系电话:17705570756
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微生物药物生产建设项目专家意见及签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