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宿州市凯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肠衣、肝素及食品加工项目(一期工程 重新报批)(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宿州市凯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肠衣、肝素及食品加工项目(一期工程 重新报批)(阶段性)
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宿马园区慈湖路88号
建设单位:宿州市凯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依托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8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周永权
联系电话:15958667696
宿州市凯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肠衣、肝素及食品加工项目(一期工程 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