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宿州恒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医药、色素中间体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医药、色素中间体项目(阶段性)
地点: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宿州恒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
宿州恒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1.docx
宿州恒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2.docx
宿州恒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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