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砀山县昊宇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5万吨废钢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砀山县昊宇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5万吨废钢铁项目
地点:砀山县砀城镇苇子园西头学校西边310国道路南
建设单位:宿州砀山县昊宇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03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