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砀山县大千包装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只泡沫箱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砀山县大千包装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只泡沫箱项目
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经济开发区宏昌果业院内
建设单位:砀山县大千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依托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1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朱世界
联系电话:1364557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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