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灵璧县皖北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灵璧县皖北加油站建设项目
地点:灵璧县宿泗路与灵固路交叉路口东南侧
建设单位:灵璧县皖北加油站
建设内容: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等组成。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7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飞
联系电话:1555112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