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宿州鑫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矿山机械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宿州鑫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矿山机械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阶段性)
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宿州鑫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公示时间:2022年3月9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秦兆文
联系电话:13339077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