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泰盛(宿州)生活用品有限公司生活用纸原纸及成品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生活用纸原纸及成品项目(阶段性)
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宿马现代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泰盛(宿州)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公示时间:2022年01月13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朱升友
联系电话:18863787052
泰盛(宿州)生活用品有限公司生活用纸原纸及成品项目(阶段性)专家意见_00.pdf
泰盛(宿州)生活用品有限公司生活用纸原纸及成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