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旭诚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颗摄像头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年产8000万颗摄像头项目(阶段性)
地点: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工投云计算产业园2号楼
建设单位:安徽旭诚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3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明明
联系电话:18659240837
安徽旭诚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专家意见及签到表.pdf
安徽旭诚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