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欣冉碳纤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活性炭纤维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年产500吨活性炭纤维项目(阶段性)
地点:宿州市埇桥区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路东侧
建设单位:安徽欣冉碳纤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0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17155771111
安徽欣冉碳纤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家意见及签到表.pdf
安徽欣冉碳纤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