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宿州科技食品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炉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生物质气化炉技改项目
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安徽宿州科技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公示时间:2020年7月9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砚波
联系电话:15399508918
安徽宿州科技食品有限公司专家意见及签字页.docx
安徽宿州科技食品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炉技改项目验收报告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