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安徽华衡精密仪器有限公司电子秤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电子秤生产项目(阶段性)
地点:宿州市埇桥区永安镇
建设单位:安徽华衡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5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东升
联系电话:18255798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