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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富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400吨活性炭纤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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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159 更新时间:2019年04月12日09:05:11 打印此页 关闭

1 概述

1.1 项目概况

安徽天富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吨活性炭纤维项目20151129日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2016年4月25日宿州市环境保护局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分局以(宿马环函[2016]10)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安徽天富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10月委托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20181018-19201936-7日重新复测组织技术人员对该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和监测,收集相关验收监测资料验收监测期间工作情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两次监测数据,我公司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1.2 报告说明

安徽天富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吨活性炭纤维项目位于宿州市宿马现代产业园内,总投资10076.1万元,项目现已建设完成,可年产400吨活性炭纤维。本验收报告主要验收内容有危废暂存间、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锅炉房等。本项目在2018.11.29召开专家评审会,因废气收集效率低等原因未满足验收条件,不予通过。安徽天富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按照专家意见整改后,再次委托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在201936-7日重新复测,检测报告见附件。


1.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过程

 

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程序图

 

2 验收监测报告依据

2.1 相关法律法规及导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7.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日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1);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环规环评[2017]42017.11.20);

10)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201135号,(2011.10.17);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修订实施);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13)《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3104号;

1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竣工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环保厅,(2013.10.18);

15)《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10.11.1);

16)《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环法函【2005114号,(2005.3.17);

1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389号,(2013.12.30);

18)《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


2.2 技术依据

1《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716日;

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站[2005]188号;

3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5、《安徽天富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吨活性炭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1511);

6《宿州市环境保护局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分局关于安徽天富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吨活性炭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宿马环函[2016]10号),宿州市环保局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分局2016 425

7安徽天富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吨活性炭纤维项目验收监测委托书;(201810月)


3 验收项目工程概况

3.1工程基本情况

3.1  验收项目建设情况表

序号

项目

执行情况

1

立项

2015.10.30宿马现代产业园区经济发展部(宿马经发备[2015]12号,20151030日)

2

环评

201511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天富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吨活性炭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环评批复

2016425日宿州市环保局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分局宿马环函[2016]10)予以环评批复。

4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10076.10万元,36.89,主要建设生产车间、污水处理设施、锅炉房、危废暂存间等

5

项目开工建设时间及竣工时间

20161月至20168

6

现场查看时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项目已建设并投产,生产能力已经达到设计规模的75%以上,环保设施已建成,具备“三同时”验收条件

 

3.1.1 建设内容


3.1.1  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单个工

程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实际建设情况

主体

工程

1#厂房

 

年产400吨活性炭纤维生产线

钢结构,8766.90m22F

与环评设计一致

2#厂房

钢结构,6997.80m22F

与环评设计一致

3#厂房

钢结构,9330.40m22F

与环评设计一致

辅助

工程

综合楼办公室

办公、宿舍及食堂

框架结构,3142m25F

与环评设计一致

门卫

厂区门卫室,2

框架结构,25m2

与环评设计一致

变配电室

变配电房,1

框架结构,100m2

与环评设计一致

锅炉房

一台0.7吨燃气锅炉

框架结构,20m2

与环评设计一致

停车场    

机动车停车位

60

与环评设计一致

储运工程

仓库

原料及成品储存

2F,钢结构,1258.30m2

与环评设计一致

储罐

液化石油气储罐

一座,储存量8

与环评设计一致

公用

工程

供水

直接与宿马现代产业园市政供水 管网连接

年用水量6336t

与环评设计一致

 

排水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年排水量污水1510t

与环评设计一致

供电

 

项目用电

 

市政供电

与环评设计一致

消防

项目消防

设室内消防栓。

与环评设计一致

环保

工程

 

废水

采取“雨污分流制”排水方式

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与环评设计一致

废气

工艺废气由环保塔喷淋装置处理 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3套废气处理装置(环保 塔)风机风量5000m 3 /h+15m排气筒

与环评设计一致

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处理效率不低于85%

与环评设计一致

固废

生活 垃圾

 

办公人员生活垃圾,年产45t/a

环卫部门清运

与环评设计一致

边角 料

暂存

出售

与环评设计一致

噪声

隔声减震

/

与环评设计一致

绿化

厂区绿化

绿化面积258m2

与环评设计一致

3.1.2 项目主要构筑物和设备情况

3.1.2.1  建设项目环评要求建设情况与实际建设情况对比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项目环评设计数量(台/套)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1

反应器

1

与环评设计一致

2

物料泵

1

与环评设计一致

3

送毡机

1

与环评设计一致

4

烘干机

1

与环评设计一致

5

摆毡机

1

与环评设计一致

6

低温碳化

2

与环评设计一致

7

高温活化

1

与环评设计一致

8

燃气锅炉

1

与环评设计一致

9

环保塔

3

与环评设计一致

10

储水箱

3

与环评设计一致

11

循环泵

6

与环评设计一致

12

清水泵

6

与环评设计一致

13

仪器仪表

1

与环评设计一致

3.1.3 项目原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序号

名称

消耗量(吨/年)

实际用量

1

85%工业磷酸二胺

110t/a

与环评设计一致

2

粘胶基纤维毡

800t/a

与环评设计一致

3

包材

一批

与环评设计一致

3.1.3.1  建设项目环评设计原料及能源消耗情况与实际消耗情况对比一览表

3.2 生产工艺

3.2.1生产工艺流程

 

 

 3.2-1项目运营生产工艺流程

3.2.2污染物产生环节

(1)废气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锅炉废气、氨气等。

2)废水

项目污水主要来自生产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低温电炉、引风机、鼓风机、环保塔产生的噪声。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活性炭纤维、生活垃圾、边角料。

3.3 水源及水平衡

 

 

项目用水项目水平衡图见图3.3.1

 

3.3.1 项目水量平衡图  m3/d

 

3.4 项目变动情况

对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中,基本一致,无变化。


4 环境保护设施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措施

4.1.1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本报告书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水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等。项目污水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

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污水处

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准后,排入新河。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4-1

 

 

4-1   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

 

 

4.1.1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

4.1.2 废气防治污染措施

1、工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非甲烷总烃和氨气是本项目大气主要污染物。低温电炉产生的尾气全部送入环保塔进行水喷淋吸收处理,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活化过程中高温电炉封闭,开启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通过活性炭纤维+环保塔+15米排气筒排放。

2、锅炉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项目使用燃气锅炉(一用一备),用于产品的加热,废气通过10m的排气筒排放。

3、食堂油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项目员工 20 人用餐,根据类比调查,耗油量平均约 20g/人·次,每天按三餐计,则食用油用量约为 0.36t/a,烹饪时油烟的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 2~4%,则本项目油烟产生量为 0.0144t/a。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约 85%,风量 2000m 3 /h。厨房日工作时长 4h,则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量为 2.16kg/a,排放浓度为 0.9mg/m 3 ,满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可达标排放。

 


 

4.1.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设备降噪措施

减震、消声、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加强管理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1.4 固废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处理措施

院区设置生活垃圾储存场所,安排专人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系统。

2、边角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理措施

外售。

3、活性炭纤维处理措施

委托资质部门处置。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分别采取了不同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不仅实现了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还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固体废物堆存对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具有较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

 

 

4.2 其他环保措施

4.2.1 地下水防渗措施

防渗分区

防渗单元

防渗方案

落实情况

重点防渗区

危废暂存间、化粪池、事故池

由下至上(由外向内):500mm 素土压实层

——150mm C20 混凝土——5mm 厚环氧砂浆面层,渗透系数≤10 -7 cm/s

已落实

一般防渗区

原料堆放场办公区道路

危废暂存间地坪采用 S8 级防渗砼(加钢纤维,加微膨胀剂)构筑,下衬 1.5mm 环保用 HDPE 膜;所有的水池均用 S8 级防渗砼构筑,池壁涂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料。使其基础防渗系数达到≤10 -10 cm/s

已落实

 

 

4.2.2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项目暂未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文件。

4.2.3 环境保护机构设置等落实情况检查

1)该企业为有效控制三废外排,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该企业执行了报告书的要求,履行了相关环保手续,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环境保护相关文件、档案资料造册登记,有专人管理。

3)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制定了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全厂的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检查以及运行管理台帐的记录。

4)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能源利用、固废综合利用落实了清洁生产措施。

5)环境卫生状况大部分区域较好,厂区绿化率基本达到环评设计要求。

6)运行期间无扰民现象发生。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4.3.1 环保设施投资

经核查,该项目“环保设施”投资情况见表4.3.1

4.3.1 项目建设环保设施一览表

污染因素

项目

环保设施

投资(万元)

废气

锅炉废气

10m排气筒

5

活化废气

活性炭纤维+喷淋+静电除尘+15m排气筒

100

碳化废气

两套喷淋+静电除尘+15m排气筒

食堂油烟

油烟净化器

1

废水

生活用水

厂区化粪池

15

生产废水

污水处理设备

固废

污泥

环卫处理

8

一般生活垃圾

活性炭纤维

资质部门处理

噪声

设备噪音

选用低噪设备车间墙壁采用音材料,加强车间四周、道路两旁及其它闲置地带的绿化

10

合计

139

4.3.2 三同时落实情况

经核查,该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4.3.2

 

 

 

 

4.3.2 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管理检查表

污染源分类

污染防治措施

验收内容

验收要求

落实情况

大气污染源

锅炉废气

10m排气筒

10m排气筒

GB13271-2014

已落实

碳化工艺废气

两套喷淋+静电除尘+15m排气筒

两套喷淋+静电除尘+15m排气筒

GB14554-93

已落实

活化工艺废气

活性炭纤维+喷淋+静电除尘+15m排气筒

活性炭纤维+喷淋+静电除尘+15m排气筒

GB16297-1996

已落实

食堂油烟

油烟净化器

油烟净化器

GB18483-2001

已落实

水污染源

职工生活废水

化粪池1

厂区化粪池

GB8978-1996

三级标准

已落实

生产废水

污水处理设施1

污水处理设施

已落实

噪声

设备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降噪、减震措施、增加绿化面积

减振、消声、隔声设施、绿化面积

GB12348-2008

3类标准

已落实,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固体废物

一般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做到日产日清,处置率 100%,不随意排放

已落实

厂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污泥

定期清掏

及时清运

已落实

活性炭纤维

资质部门处置

危废暂存间

及时清运

已落实

地下水防治

一般污染防治区

由下至上(由外向内):500mm 素土压实层——150mm C20 混凝土——5mm 厚环氧砂浆面层,渗透系数≤10 -7 cm/s

一般固废堆放场、原料堆放场

满足防渗要求

已落实满足防渗要求

重点污染防治区

危废暂存间地坪采用 S8 级防渗砼(加钢纤维,加微膨胀剂)构筑,下衬 1.5mm 环保用 HDPE 膜;所有的水池均用 S8 级防渗砼构筑,池壁涂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料。使其基础防渗系数达到≤10 -10 cm/s

危废暂存间、化粪池、事故池

满足防渗要求

已落实满足防渗要求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要求;在建设单位认真

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实施所带来的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较有限;周边群众对于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因此,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该项是可行的。

5.2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5.2.1宿州市环境保护局宿马分局对报告书的批复

安徽天富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安徽天富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吨活性炭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该项目拟建于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内。项目总投资约10076.1万元,总建筑面积约30262.20平方米,主要建筑内容包括厂房、综合办公楼等,购置4条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给排水、变通电、暖通、消防、道路,绿化、环保设施等辅助工程。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经济发展部《关于安徽天富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吨活性炭纤维项目项目立项的备案》(宿马经发备 [2015] 12)予以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发展规划。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所列工程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要求,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项目竣工,应及时向宿马分局申请验收,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经分局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宿州市环境保护局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管工作。


5.2.2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落实情况

5.2.2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落实情况一览表

批复及审查意见

落实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建设办公区、生产区、污水处理设施等其他配套设施

   已落实

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以及宿马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排入新河

     已落实

食堂油烟排放标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要求;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改扩建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柴油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油锅炉标准

    已落实

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标准

    已落实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C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

    已落实


6 公众参与

本次采取了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形式,其中公众参与调查表共发放21份,回收21份,回收率达100%,调查形式以填写“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调查为主,见表6-16-2

6-1年产400吨活性炭纤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天富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宿马现代产业园天门大道与楚江大道交口西南侧,用地东侧为楚江大道,项目西南北侧均为空地,建设内容包括 1#厂房 8766.90 平方米、2#厂房 6997.80平方米、3#厂房 9330.40 平方米、综合办公楼 3142 平方米、灶具厂房 1258.30 平方米、五金库 766.90 平方米。设置 1 条生产线,形成年产 400 吨活性炭纤维生产能力项目环评设计总投资10076.10 元,,其中环保投资173万元

本次验收对象为年产 400 吨活性炭纤维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包括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和装置,环境风险应急防控措施,以及环评及批复要求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等。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为:

1、废气:项目锅炉废气由10m排气筒达标排放;氨气通过喷淋+静电除尘+15m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活性炭纤维+喷淋+静电除尘+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接管要求,排入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厂区采用合理布局强噪声设备,并经基础减振、隔声、安装设计吸声材料、绿化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

4固废: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纤维委托资质部门处理;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5、环保检查:项目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并设置了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制订了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经投入使用。

6、根据有关规定,在项目竣工验收时需要进行公众意见调查,请您如实反馈本项目情况,我们会把公众意见准确的反映到验收报告中。

环保调查内容

施工期

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

没有影响

( )

影响较轻

( )

影响较重(原因)

( )

扬尘对您的影响程度

没有影响

( )

影响较轻

( )

影响较重(原因)

( )

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

没有影响

( )

影响较轻

( )

影响较重(原因)

( )

是否有扰民现象纠纷

( )

没有

( )

 

生产期

废气对您的影响程度

没有影响

( )

影响较轻

( )

影响较重(原因)

()

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

没有影响

( )

影响较轻

( )

影响较重(原因)

( )

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

没有影响

( )

影响较轻

( )

影响较重(原因)

( )

固体废物储运及处理处置对您的影响程度

没有影响

( )

影响较轻

( )

影响较重(原因)

( )

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如有,请注明事故内容)

( )

没有

( )

 

您对该公司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满意程度

满意

( )

较满意

( )

不满意(原因)

( )

备注

 

 

为使本次调查具有代表性和针对性,调查范围确定为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受影响的居民,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对象无反对意见,均为满意

6-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调查结果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联系地址

年龄

文化

程度

联系电话

满意情况

1

夏茂成

大夏家

55

高中

15155706838

满意

2

夏茂密

大夏家

42

初中

13665578380

满意

3

赵二岭

小赵村

34

初中

13696555367

满意

4

张阿顺

张圩村

33

高中

15955798172

满意

5

夏茂光

大夏家

49

大专

18305575562

满意

6

周旭

二半品村

28

大专

13665579061

满意

7

张成君

蒿沟

60

高中

17856205019

满意

8

范道华

大夏村

74

小学

 

满意

9

尹光霞

祝王村

54

初中

13955708531

满意

10

倪士荣

大夏村

52

初中

18054034156

满意

11

曹桎荣

石碑赵中心村

52

初中

15855724329

满意

12

夏茂军

大夏村

64

初中

18130655343

满意

13

刘翠娥

大夏村

64

初中

18130655125

满意

14

曹秀娟

中勒子

46

小学

13955741946

满意

15

祝茂平

苗安街

66

小学

15206261830

满意

16

蒲翠侠

苗安街

65

小学

15385728602

满意

17

李学云

两半孟村

58

小学

13085013944

满意

18

张爱红

张安村

65

高中

15155780553

满意

19

易金名

后常村

23

高中

18226436500

满意

20

夏怀云

小夏村

48

初中

18325721724

满意

21

张成君

蒿沟

60

初中

17856205219

满意


7 监测技术规范及验收评价标准

7.1 监测技术规范

1)《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

3)《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4)《水质样品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

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7.2 验收监测标准

(1)根据项目环评及环评批复文件,确认本次环保验收监测执行下列标准。

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改扩建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燃气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标准。

7.2-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控制项目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mg/m3

1.5

-

非甲烷总烃(mg/m3

4.0

120

二氧化硫(mg/m3

/

50

氮氧化物(mg/m3

/

200

颗粒物(mg/m3

/

20

2建设单位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以及宿马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排入新河

 

7.2-2  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

 单位

GB8978-1996

三级标准

接管标准

本项目执行标准

标准来源

pH

无量纲

6~9

69

69

《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以及宿马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COD

mg/L

500

420

420

BOD5

mg/L

300

180

180

SS

mg/L

400

200

200

NH3-N

mg/L

-

30

30

动植物油

mg/L

100

-

100

 

3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类标准 

 

7.2-3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污染物

 区域类型

标准限值dB(A)

昼间

夜间

噪声

3

65

55

 

(4)项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修订(2013 年环境保护部第 36 号文)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

 


8 验收监测内容

8.1 废水监测内容

1)监测点位:厂区废水总排口及进口

2)监测项目:pHCODCrSSBOD5、动植物油、NH3-H、总磷

3)监测频次:取样2天,每天取样监测4次。

8.1  废水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厂区废水总排口

总磷、pHCODCrBOD5SS动植物油、NH3-H

取样2天,每天取样监测3

8.2 无组织废气监测

1)监测点位: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及建设项目区域环境特征,在厂界外布设4个大气无组织监测点,点位选择根据监测时气象情况确定,上风向1个参照点,下风向3个监控点

2)监测项目:氨气 、非甲烷总烃;

3)监测频次:4/天,监测两天。

8.2  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厂界上下风向监测点

氨气 、非甲烷总烃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

8.3 组织废气监测

1)监测点位:活化工艺、碳化工艺、锅炉废气;

2)监测项目:氨气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3)监测频次:3/天,监测两天。

8.3  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厂界上下风向监测点

氨气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

 

8.4 噪声监测

1)监测点位:厂界四周

2)监测项目:等效A声级LeqdB),昼、夜噪声

3)监测频次:昼夜各监测一次,监测两天。

8.4  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厂界四周

等效A声级LeqdB

昼夜各监测一次,

连续监测两天

 9 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9.1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和监测仪器及其检测限见表9.1-19.1-29.1-3

9.1-1  废气及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标准号或来源

最低检出限mg/m3

1

颗粒物(有组织)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16157-1996

20

2

颗粒物(有组织)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2017

1.0

3

颗粒物(无组织)

重量法

GB/T15432-1995

0.001

4

二氧化硫

定电位电解法

HJ 57-2017

3

5

氮氧化物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2014

3

6

烟气黑度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T398-2007

无量纲

7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

0.01

8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9.1-2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标准号或来源

最低检出限mg/L

1

pH

玻璃电极法

GB 6920-1986

pH无量纲

2

SS

重量法

GB 11901-89

-

3

COD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4

4

BOD5

稀释与接种法

 HJ505-2009

0.5

5

氨氮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0.025

6

动植物油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2

0.04

9.1-3  监测仪器一览表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标准号或来源

测试仪器

pH

玻璃电极法

GB 6920-1986

pH(1403051)/FA1004B

SS

重量法

GB 11901-89

电子天平

(022722)/FA1004B

COD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

BOD5

稀释与接种法

 HJ505-2009

生化培养箱

030826004

氨氮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可见分光度计(2013101711)/721

动植物油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2

 可见分光度计(2013101711)/721

颗粒物(有组织)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16157-1996

电子天平

(022722)/FA1004B

颗粒物(有组织)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2017

电子天平

颗粒物(无组织)

重量法

GB/T15432-1995

(022722)/FA1004B

二氧化硫

定电位电解法

HJ 57-2017

智能综合采样器(Q02931294

氮氧化物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2014

智能综合采样器(Q02931294

烟气黑度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T398-2007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

 可见分光度计(2013101711)/721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精密积分声级计(201151014/HS5671

 


9.2 监测分析仪器

本项目所涉及的采样仪器、分析仪器均在使用的有效期限以内,具体监测仪器检定情况见下表。

9.2  仪器溯源一览表

序号

仪器名称/编号

型号规格

检定/校准方式

检定/校准单位

最近检定/校准日期

计划检定/校准日期

1

 可见分光度计(2013101711)

721

检定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18.12.29

2019.12.30

2

生化培养箱(030826004

TF-1A

校准

苏州方圆仪器设备校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018.12.29

2019.12.28

3

pH(1403051)

PHS-3C

校准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18.12.29

2019.12.28

4

智能综合采样器Q02931888

崂应2050

校准

江苏方圆仪器设备校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019.01.03

2020.01.02

5

智能综合采样器Q02931294

崂应2050

校准

江苏方圆仪器设备校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019.01.03

2020.01.02

6

智能综合采样器Q02909080

崂应2050

校准

江苏方圆仪器设备校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019.01.03

2020.01.02

7

智能综合采样器Q02934212

崂应2050

校准

江苏方圆仪器设备校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019.01.03

2020.01.02

8

精密积分声级计(201451181

HS5671

检定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19.01.02

2020.01.01


9.3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9.3.1 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和《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要求采集、保存样品,采样时按10%的比例加采密码平行样,统一编号分析。实验室分析人员按分析质量控制规定按总样品量的10%加测平行双样,每批样品同时测定一对空白试验,质控分析数据见下表。

9.3.1  水质监测分析质控数据一览表

 

平行样测定

监测

项目

测定值①

mg/L

测定值②

mg/L

平均值

mg/L

相对偏差

%

相对偏差参考范围

%

是否

合格

备注

CODCr

120

124

122

1.6

10

密码

平行样

134

135

134.5

0.37

10

人员

平行样

9.3.2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气监测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实行)》HJ/T373-2007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55-2000进行,使用仪器为安徽省标准测试研究院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2050型和3012H型智能烟尘测试仪。废气样品的采集、分析及分析结果的计算,严格按国家环保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和废气部分)、《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执行,实行全程序质量控制。

9.3.3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的规定进行,使用仪器为经安徽省标准测试研究院检定合格并且在有效期以内的声级计AWA5688型声级计型噪声分析仪,测量仪器使用前、后进行了校准以保证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测量时间

校准声级dB[A]

备注

测量前

测量后

差值

测量前、后校准声级差值小于0.5 dB[A],测量数据有效。

20190306

93.6

93.5

0.1

20190307

94.2

94.0

0.2

9.3.3  噪声测量前、后校准结果

10 验收监测结果

10.1 生产工况

根据安徽天富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的生产负荷及工况情况,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对于201936-37日对项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废水、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

10.1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验收日期

实际生产量(吨/

设计生产量(吨/天)

生产负荷%

2019-3-6

1.06

1.33

80.0

2019-3-7

1.10

1.33

82.7

平均值

1.08

1.33

81.2

10.2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0.2.1 监测布点图

10.18~10.19西北风)

   

10.2.2  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10.2.2.1 废水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项目废水监测结果见表10.2.2.1

10.2.2.1  废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LpH无量纲

采样点位

项目参数

采样日期及频次

20190306

20190307

污水处理站进口

pH

3.91

3.29

3.74

3.86

3.17

3.09

SS

140

135

125

113

109

114

COD

1.66×103

1.52×103

1.48×103

1.39×103

1.25×103

1.32×103

BOD5

492

465

514

432

476

406

氨氮

5.07

4.68

4.82

5.12

4.82

4.94

总磷

3.09

2.93

2.88

3.15

3.22

2.85

污水处理站出口

pH

7.08

7.06

7.06

7.04

7.02

7.01

SS

27

33

36

27

42

34

COD

109

115

123

96

103

94

BOD5

49.2

46.3

45.4

45.7

43.9

44.1

氨氮

1.87

2.06

1.69

2.12

1.93

1.82

总磷

0.628

0.672

0.896

0.753

0.722

0.593

 

废水监测结果评价:

从监测的数据来看,厂区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以及宿马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10.2.2.2 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10.2.2.2-1  炭化线南侧废气检测结果

排气筒高度(m

15

处理设施

 水喷淋+静电吸附

采样点位

项目名称

采样日期

20190306

20190307

I

II

III

I

II

III

处理设施进口

标干流量m3/h

7982

7957

8043

8028

8079

8065

NH3

产生mg/m3

39.2

42.1

38.4

34.9

41.5

35.6

产生速率(kg/h

0.313

0.335

0.309

0.280

0.335

0.287

处理设施出口

标干流量m3/h

8256

8374

8420

8256

8214

8228

NH3

排放浓mg/m3

4.62

5.22

4.41

4.63

4.82

4.73

排放速率(kg/h

0.038

0.044

0.037

0.038

0.04

0.039

 

10.2.2.2-2  炭化线北侧废气检测结果

排气筒高度(m

15

处理设施

 水喷淋+静电吸附

采样点位

项目名称

采样日期

20190306

20190307

I

II

III

I

II

III

处理设施进口

标干流量m3/h

6054

6237

6285

6189

6047

6238

NH3

产生mg/m3

32.9

30.8

33.7

29.7

32.8

28.9

产生速率(kg/h

0.199

0.192

0.212

0.184

0.198

0.180

处理设施出口

标干流量m3/h

6810

6954

7018

6728

6758

6747

NH3

排放浓mg/m3

4.62

4.57

4.59

4.68

4.94

5.04

排放速率(kg/h

0.031

0.032

0.032

0.031

0.033

0.034

10.2.2.2-3 活化线废气检测结果

排气筒高度(m

15

处理设施

 水喷淋+静电吸附

采样点位

项目名称

采样日期

20190306

20190307

I

II

III

I

II

III

处理设施进口

标干流量(m3/h

7854

7856

7839

7670

7785

7687

非甲烷总烃

产生mg/m3

26.9

25.7

28.5

29.7

25.3

25.6

产生速率(kg/h

0.211

0.202

0.223

0.228

0.197

0.197

处理设施出口

标干流量m3/h

8295

8308

8317

8359

8320

8379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mg/m3

5.69

6.25

5.72

6.61

6.49

5.88

排放速率(kg/h

0.047

0.052

0.048

0.055

0.054

0.049

10.2.2.2-4 天然气锅炉废气检测结果

排气筒高度(m

15

采样点位

项目名称

采样日期

20190306

20190307

I

II

III

I

II

III

天然气锅炉废气出口

标干流量(m3/h

2534

2527

2598

2560

2568

2594

含氧量(%

12.1

12.2

12.4

11.6

11.8

11.2

颗粒物

实测浓度mg/m3

4.6

3.1

1.8

2.4

2.6

1.9

排放浓mg/m3

9.04

6.16

3.66

4.47

4.95

3.39

排放速率(kg/h

0.012

0.008

0.005

0.006

0.007

0.005

SO2

实测浓度mg/m3

8

6

6

5

6

6

排放浓mg/m3

15.7

11.9

12.2

9.3

11.4

10.7

排放速率(kg/h

0.020

0.015

0.016

0.013

0.015

0.016

NOx

实测浓度mg/m3

12.3

14.9

14.5

14.1

10.8

9.2

排放浓mg/m3

24.2

29.6

29.5

26.2

20.5

16.4

排放速率(kg/h

0.031

0.038

0.038

0.036

0.028

0.024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中,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改扩建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天然气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油锅炉标准。

1)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期间气象条件见表10.2.2.3-1,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0.2.2.3-2

10.2.2.3-1  监测期间气象资料统计表

采样日期

风速(m/s

风向

天气状况

气压(kpa)

气温(

2019.03.06

1.7

北风

102.1

2.9

2.4

北风

102.1

3.4

1.8

北风

102.1

4.1

1.2

北风

102.1

4.9

2019.03.07

1.4

西北风

102.1

2.2

1.2

西北风

102.1

2.4

1.5

西北风

102.1

2.9

1.8

西北风

102.1

3.2

 

10.2.2.3-2  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监测因子

采样日期

频次

采样地点

风向G1

下风向G2

下风向G3

下风向G4

NH3

2019.03.06

0.022

0.030

0.027

0.030

0.018

0.036

0.033

0.036

0.022

0.033

0.042

0.039

0.021

0.033

0.035

0.034

2019.03.07

0.016

0.033

0.031

0.036

0.021

0.030

0.027

0.034

0.025

0.038

0.035

0.040

0.024

0.036

0.031

0.041

非甲烷总烃

2019.03.06

0.88

1.07

1.15

1.10

0.98

1.09

1.08

1.16

0.94

1.11

1.16

1.23

0.97

1.15

1.18

1.21

2019.03.07

0.96

1.19

1.09

1.19

0.90

1.26

1.12

1.25

0.91

1.11

1.24

1.14

0.98

1.13

1.16

1.19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中废气排放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改扩建二级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标准。

10.2.2.3 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1监测范围:建设项目厂界。

2监测目的:厂界是否达标。

3监测布点、项目及频次

监测布点:根据项目厂址环境情况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对项目声学环境影响评价和预测,本次监测厂界噪声在厂界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设1个监测点,共4个测点。

4监测项目:厂界噪声监测项目,LeqdB(A)〕。

5监测频次:监测2天,昼间、夜间各监测一次。

6监测结果及评价                     

 10.2.3.3  噪声监测结果统计              单位:dB(A)

编码

检测点位

检测值

20190306

20190307

昼间LeqA

LeqA

昼间LeqA

LeqA

N1

厂界

62.8

51.9

63.1

50.8

N2

厂界

60.5

50.6

60.5

50.6

N3

西厂界

58.1

49.2

59.2

44.9

N4

厂界

56.2

49.5

56.3

49.2

 

监测结果评价:该建设项目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10.2.2.4 固体废物调查及统计

按照验收监测期间调查数据推算,对安徽天富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固废产生量统计如表10.2.2.4

10.2.2.4  固废产生量统计

序号

名称

性质

实际产生量(t/a

处置措施

1

废活性炭纤维

危险废物

0.8

资质部门处理

2

处理站污泥

一般固废

5

环卫清运

3

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12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厂区内设危废暂存间、固废暂存间,厂区内部也各地设置有垃圾桶用来集中收集生活垃圾。


11 结论和建议

11.1结论

1)本次验收安徽天富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吨活性炭纤维项目项目于20161月开始建设,20168月投入使用该项目于2015年10月30日取得宿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项目的立项文件(宿马经发备[2015]12号,2015年10月30日)。201511月,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受安徽天富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6425日宿州市环保局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分局以(宿马环函[2016]10)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安徽天富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108日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分别对该公司环境保护三同时进行一期验收监测工作

现场验收监测期间,安徽天富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工况大于75%,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对生产工况的要求。

2厂区污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以及宿马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排入新河

3)本项目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改扩建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燃气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标准。

4)该建设项目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标准

5)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做到了分类收集并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项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订(2013 年环境保护部第 36 号文)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

6)环保审批等环保手续齐全,生产期间无扰民现象发生。

 

11.2建议

1)加强公司的环保建设和监督管理职能,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及操作水平、岗位培训,完善环保组织机构和环保档案管理;

2)加强项目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确保项目产生的废水达标排放;

3及时清运厂区污泥、废活性炭纤维。



:生产工况


验收日期

实际生产量(吨/

设计生产量(吨/天)

生产负荷%

2019-3-6

1.06

1.33

80.0

209-3-7

1.10

1.33

82.7

平均值

1.08

1.33

81.2









             安徽天富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201937


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400吨活性炭纤维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地点

宿马现代产业园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制造业[C2829]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迁建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400吨活性炭纤维

实际生产能力

大于75%

环评单位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宿州市环境保护局宿马分局

审批文号

宿马环函[2016]10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

开工日期

20161

竣工日期

20168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验收单位

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时工况

大于75%

投资总概算(万元)

10076.1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135

所占比例(%

1.34

实际总投资(万元)

80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39

所占比例(%

1.74

废水治理(万元)

15

废气治理(万元)

106

噪声治理(万元)

10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8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2400

运营单位

安徽天富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验收时间

201936-7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

(1)

本期工程实际排

放浓度

(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

(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

(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

(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

(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

(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

(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排放增

减量

(12)

氮氧化物

——

——

——

——

——

0.234

——

——

——

——

——

——

二氧化硫

——

——

——

——

——

0.114

——

——

——

——

——

——

颗粒物

——

——

——

——

——

0.0516

——

——

——

——

——

——

——

——

——

——

——

0.142

——

——

——

——

——

——

硫化氢

——

——

——

——

——

——

——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

——

——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非甲烷总烃

——

——

——

——

——

0.0732

——

——

——

——

——

——

——

——

——

——

——

——

——

——

——

——

——

——

——

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万吨/年;水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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