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柏隆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木门家装建设项目位于砀山县周寨镇张老家工业园,项目总占地11000m2,其中建筑面积8000m2。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项目环评设计总投资5500万元,环保投资149万元,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项目于2017年9月29日经砀山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改备案(发改备案[2017]228号),于2017年10月10日委托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7月9日砀山县环境保护局以(砀环建函[2018]49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安徽省柏隆木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5日委托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对该公司环境保护“三同时”进行验收和监测。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和20日分别对该项目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和布点监测,同步进行生产工况监察,当天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监测数据,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安徽省柏隆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木门家装建设项目环评设计内容已建设完成,本验收报告主要验收内容主要有木门家装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喷漆房、颗粒物处理装置、厂区化粪池、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危废暂存场所等。
图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程序图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7.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日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1);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11.20);
(10)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2011】35号,(2011.10.17);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修订实施);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13)《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3】104号;
(1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竣工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环保厅,(2013.10.18);
(15)《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10.11.1);
(16)《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环法函【2005】114号,(2005.3.17);
(1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3】89号,(2013.12.30);
(18)《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
(1)、《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
(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站[2005]188号;
(3)、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5)、《安徽省柏隆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木门家装建设项目备案的函》(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备案【2017】228号,2017年09月29日);
(6)、《安徽省柏隆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木门家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17年10月);
(7)、《安徽省柏隆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木门家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砀山县环境保护局,砀环建函[2018]49号,2018年7月9日);
(8)、安徽省柏隆木业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2018年7月);
(9)、企业提供的其他资料。
表 3.1 验收项目一期建设情况表
序号 |
项目 |
执行情况 |
1 |
立项 |
砀山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备案[2017]228号,2017年9月29日) |
2 |
环评 |
2017年10月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徽省柏隆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木门家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3 |
环评批复 |
2018年7月9日砀山县环境保护局(砀环建函[2018]49号)予以环评批复。 |
4 |
项目建设规模 |
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占地面积为11000m2,总建筑面积8000m2,主要建设木门家装及其配套设施。年产1万套木门家装 |
5 |
项目开工建设时间及竣工时间 |
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 |
6 |
现场查看时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
项目已建设并投产,生产能力已经达到设计规模的75%以上,环保设施已建成,具备“三同时”验收条件 |
表3.1.1 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
单项工程 |
工程内容及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 |
主体工程 |
生产车间 |
一层钢结构,建筑面积4000m2,内置精密裁板锯、立式单轴镂铣床等生产加工设备,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万套家装木门的生产能力。 |
与环评一致 |
辅助工程 |
办公 |
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00m2,用作厂区职工办公 |
未建设 |
食堂 |
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50m2,用作厂区职工就餐 |
与环评一致 |
|
门卫 |
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0m2,用作厂区外来人员登记等 |
与环评一致 |
|
喷漆房 |
一层钢结构,位于生产车间内,为生产车间内隔间,尺寸为35m×8m×6.0m,建筑面积280m2,用作厂区半成品喷漆及自然晾干 |
与环评一致 |
|
包装车间 |
一层钢结构,建筑面积2000m2,用于产品包装 |
与环评一致 |
|
储运工程 |
仓库 |
一层钢结构,建筑面积1740m2,用作存放厂区原材料及成品 |
与环评一致 |
公用工程 |
给水系统 |
给水来自厂区自打水井 |
与环评一致 |
排水系统 |
雨污分流 |
与环评一致 |
|
供电系统 |
供电来自市政供电管网 |
与环评一致 |
|
环保工程 |
废气治理 |
喷漆及晾干有机废气:“3套水帘幕+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粉尘:双桶布袋吸尘机,同时加强生产车间通风设施的建设;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油烟专用排放管道。 |
与环评一致 |
废水治理 |
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肥料,不外排至环境水体中;水幕废水:利用漆雾絮凝剂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至环境水体中。 |
与环评一致 |
|
噪声防治 |
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 |
与环评一致 |
|
固废处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设规范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房;危险废物:建设规范化危险废物暂存房;生活垃圾:垃圾桶等。 |
与环评一致 |
表3.1.2.1 建设项目环评要求建设情况与实际建设情况对比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项目环评设计数量 |
单位 |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
1 |
精密裁板锯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2 |
精密裁板锯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3 |
精密裁板锯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4 |
精密推台锯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5 |
精密推台锯 |
2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6 |
精密推台锯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7 |
全自动木工冷压机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8 |
立式单轴木工铣床 |
2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9 |
立式单轴镂铣床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10 |
细木工带锯机 |
3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11 |
铝锯机 |
4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12 |
电容起步电动机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13 |
斜切锯 |
2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14 |
单面木工压刨床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15 |
木工斜口平刨床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16 |
高速单面压刨床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17 |
立卧两用磨光机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18 |
台式砂轮机 |
3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19 |
精密直线磨刀机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20 |
木工立铣机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21 |
立卧多功能砂光机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22 |
自动送材机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23 |
木工平刨床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24 |
自动单片纵锯机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25 |
台式平刨木工多用机床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26 |
台式砂轮机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27 |
排风扇 |
4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28 |
锯末收集房 |
4 |
座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29 |
带锯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30 |
木工三排钻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31 |
德沃德全自动雕刻机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32 |
全自动钻孔机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33 |
佳展全自动封边机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34 |
宽带砂光机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35 |
压机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36 |
双桶布袋吸尘机 |
9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37 |
双桶布袋吸尘机 |
9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38 |
无尘喷漆房 |
3 |
座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39 |
水幕 |
3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40 |
异形砂光机(底漆砂光用) |
2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表3.1.3.1 建设项目环评设计原料及能源消耗情况与实际消耗情况对比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项目环评设计消耗数量 |
项目实际消耗情况 |
1 |
多层板 |
m3/a |
800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2 |
实木板 |
m3/a |
1000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3 |
密度板 |
m3/a |
1000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4 |
木皮 |
m2/a |
2000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5 |
聚氨酯漆 |
t/a |
12.3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6 |
聚酯漆稀释剂 |
t/a |
4.1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7 |
7110甲聚氨酯固化剂 |
t/a |
6.2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8 |
水 |
t/a |
1290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9 |
电 |
万kW·h |
10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①裁板
经购进的板材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裁切工作;此工序主要污染物为设备噪声、裁板边角料及裁板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②组装
经裁板工序裁切的木板由工人进行组装工作;此工序主要污染物为设备噪声。
③冷压
经组装后的多层板进入冷压机进行冷压,此工序的主要目的是增加多层板的密实度;此工序的主要污染物为设备噪声。
④砂光
经冷压过后的多层板材进行双面砂光处理,以增加板材表面的光滑度;此工序主要污染物为砂光粉尘及设备噪声。
⑤贴皮
经砂光机砂光后的木门家装进行贴皮工作,此工序主要增加美观度。
⑥喷底漆
将贴皮后的木门家装按客户产品需求,在喷漆房中进行底漆喷漆工作,该过程的污染源主要为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设备噪声。
⑦打磨
经喷过底漆的木门家装在异形砂光机中进行砂光操作,此工序主要目的是增加木门家装表面的粗糙程度,增加面漆的附着率,为下一步喷面漆工序做准备;此工序主要污染物为设备噪声及异形砂光机自带漆尘收集装置收集的漆尘。
⑧晾干
将喷漆后的家具部件放在喷漆房内进行自然晾干,该过程的污染源主要为喷底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⑨喷面漆
将打磨晾干后的木门家装按客户产品需求,在喷漆房中进行面漆喷漆工作,该过程的污染源主要为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设备噪声。
⑩晾干
将喷漆后的家具部件放在喷漆房内进行自然晾干,该过程的污染源主要为喷面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⑪包装
经以上工序生产出来的木门家装,经包装即得本项目所生产的产品,随后进入成品仓库,待售。此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包装材料。
生产工艺流程见图3.2-1。
图3.2-1家装木门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
(1)废气
项目在喷漆、自然晾干阶段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裁板、砂光等工段会产生少量木屑粉尘。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没有食堂和宿舍,生活污水产生量很少。
(3)固废
边角料、双筒布袋吸尘机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漆渣、漆尘、废油漆桶、稀释剂桶、生活垃圾等。
项目建设总用水量为2.5t/a,为生活用水量,年消耗0.5t/a;项目用水项目水平衡图见图3.3.1:
图3.3.1 项目水量平衡图 t/a
对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实际建设基本与环评一致。
4 环境保护设施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农田,不外排。
项目喷漆工艺阶段产生的废气,通过活性炭的吸附作用+15m排气筒排放;旋切,锯边工艺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通过双筒布袋除尘器无组织排放;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颗粒物等。
图4.1.2-2喷漆废气处理设施
图4.1.2-3 颗粒物处理设施
表4.1 项目有组织废气采取的治理措施情况
污染项目 |
污染物 |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 |
有机废气 |
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漆雾 |
水幕+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 |
水幕+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 |
颗粒物 |
颗粒物 |
配套双筒布袋吸尘机收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配套双筒布袋吸尘机收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车间设备噪声,裁板锯、磨光机、砂轮机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基础,车间墙壁采用隔音材料,并加强了车间四周、道路两旁及其它闲置地带的绿化。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1.4 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给生物质燃料生产企业;废油漆桶、稀释剂桶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再利用;废弃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回收企业;漆渣、漆尘、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已签到委托书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厂区内按危险品暂存有关要求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厂区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分别采取了不同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不仅实现了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还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固体废物堆存对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具有较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
4.2.1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项目正在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文件。
4.2.2卫生防护距离及投诉情况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村庄、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1)该企业为有效控制三废外排,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该企业执行了报告书的要求,履行了相关环保手续,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环境保护相关文件、档案资料造册登记,有专人管理。
(3)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制定了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全厂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检查以及运行管理台帐的记录。
(4)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能源利用、固废综合利用落实了清洁生产措施。
(5)环境卫生状况大部分区域较好,厂区绿化率基本达到环评设计要求。
(6)运行期间无扰民现象发生。
经核查,该项目“环保设施”投资情况见表4.3.1。
表4.3.1 项目建设环保设施一览表
污染因素 |
项目 |
环保设施 |
投资(万元) |
废气 |
漆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 |
水帘+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 |
80 |
粉尘 |
双筒布袋吸尘机 |
20 |
|
废水 |
生活用水 |
雨污分流,化粪池(池体做好防渗) |
8 |
固废 |
边角料 |
外售给生物质燃料生产企业 |
6 |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
|||
废油漆桶、稀释剂桶 |
由生产厂家回收 |
||
漆渣 |
委托有机质单位处理 |
||
漆尘 |
|||
废活性炭 |
|||
废弃包装材料 |
外售给物资回收企业 |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噪声 |
机械设备噪音、风机噪音 |
选用低噪设备、车间墙壁采用隔音材料,并加强了车间四周、道路两旁及其它闲置地带的绿化 |
15 |
地下水 |
油漆等 |
般防渗区防渗系数<10-7cm/s,重点防渗区防渗系数<10-11cm/s |
8 |
环境风险 |
风险事故等 |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组建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
10 |
合计 |
149 |
经核查,该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4.3.2。
表4.3.2 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管理检查表
污染源分类 |
污染防治措施 |
主要工程内容 |
验收内容 |
验收要求 |
落实情况 |
大气污染源 |
|||||
喷漆、晾干产生的废气 |
水帘幕+水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 |
水帘幕;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高15m |
GB16297-1996 表2标准 |
已落实 |
|
裁板及砂光的废气 |
双筒布袋吸尘机收集 |
双筒布袋吸尘机 |
GB16297-1996 表2标准 |
已落实 |
|
水污染源 |
|||||
生活污水 |
化粪池预处理 |
化粪池 |
/ |
已落实 |
|
噪声 |
|||||
厂房噪声 |
噪声处理设施 |
减振、消声、隔声设施 |
GB12348-2008 2类标准 |
已落实,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
|
固体废物 |
|||||
废油漆桶、稀释剂桶 |
由生产厂家回收 |
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
垃圾收集点,妥善处置,不影响外环境 |
已落实, 厂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
|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
外售给生物质燃料生产企业 |
||||
边角料 |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漆渣 |
危废处置单位处理 |
危险固废:建设8m2危险固废暂存场所。 |
已建设,符合环保要求 |
已落实,厂区已建设危险固废暂存场所,且已签订危废处理协议 |
|
漆尘 |
|||||
废活性炭 |
|||||
地下水防治 |
|||||
重点污染防治区 |
防渗措施,分区防渗 |
一般防渗区防渗系数<10-7cm/s,重点防渗区防渗系数<10-11cm/s |
满足防渗要求 |
已落实,满足防渗要求 |
安徽省柏隆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木门家装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生产中产生的污染物通过有限的治理后可以得到有效处理和控制。本项目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可将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企业在严格制订、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
安徽省柏隆木业有限公司:
报来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徽省柏隆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木门家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悉。经征求专家意见,批复如下:
一、安徽省柏隆木业有限公司拟在砀山县周寨镇张老家共轭医院投资建设的年产1万套木门家装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要按照环评要求,认真落实对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所才去的防治措施。
1、废气:喷漆、晾干漆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均采用“水帘幕+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施,尾气再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裁板及砂光粉尘采用双筒布袋吸尘器,吸尘效率99%,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职工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油烟专用排放管道,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废水建设化粪池(池体做好防渗),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肥料,不外排至环境水体中。
3、噪声:生产线等效连续A声级,采取合理厂区布置位置、隔声屏障、减振、消声设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区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房和危险废物暂存房,暂存固废。危险固废按类分别储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占地30m2,危险废物占地10m2。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等。
5、地下水:厂区分区采取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防渗系数<10-7mc/s,重点防渗区防渗系数<10-11cm/s。
6、事故应急措施: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组建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发生事故后及时救援。
三、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那个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新建企业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物排放那个标准: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上去自建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肥料,不外排至环境水体中。
3、噪声排放标准:评价区域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排放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清单;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规定展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管工作,不定期进行现场监察,并将姜茶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分管领导。
表5.2.2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落实情况一览表
批复及审查意见 |
落实情况 |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车间 |
已落实 |
项目主要为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田灌溉 |
已落实厂区已建设雨污分流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农田灌溉 |
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已落实,工艺废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经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粉尘经双筒布袋吸尘机收集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施工期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的有关要求;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
已落实,厂区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安装设计吸声材料、绿化降噪、距离衰减等措施,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C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危险固体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
已落实,项目主要生产固废为边角料、废油漆桶、废活性炭、漆尘、稀释剂桶、漆渣、收集的粉尘及生活垃圾等。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外售;废油漆桶、稀释剂桶由生产厂家再回收;漆尘、漆渣、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本次采取了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形式,其中公众参与调查表共发放20份,回收20份,回收率达100%,调查形式以填写“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为主,见表6-1、6-2。
表6-1安徽省柏隆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木门家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文化程度 |
|
||||
联系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项目基本情况 |
安徽省柏隆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木门家装建设项目位于砀山县周寨镇张老家工业园,项目占地面积11000m2,总建筑面积8000m2,其中包括生产车间6000m2,库房1400m2,办公室600m2,购置精密锯、立铣、雕刻机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其他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万套木门家装的生产能力。。项目环评总投资5500万元,实际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9万元。 本次验收对象为“安徽省柏隆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木门家装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包括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和装置,环境风险应急防控措施,以及环评及批复要求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等。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为: 1、废气:项目喷漆产生废气采用活性炭+15m高排气筒处理;锯边、砂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双筒布袋除尘器处理。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化粪池预处理,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车间设备噪声,厂区采用合理布局强噪声设备,并经基础减振、隔声、安装设计吸声材料、绿化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 4、4、固废:项目产生的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给生物质燃料生产企业;废油漆桶、稀释剂桶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再利用;废弃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回收企业;漆渣、漆尘、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已签到委托书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厂区内按危险品暂存有关要求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厂区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保检查:项目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并设置了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制订了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经投入使用。 6、根据有关规定,在项目竣工验收时需要进行公众意见调查,请您如实反馈本项目情况,我们会把公众意见准确的反映到验收报告中。 |
||||||||||
环保调查内容 |
施工期 |
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 |
没有影响 ( ) |
影响较轻 ( ) |
影响较重(原因) ( ) |
||||||
扬尘对您的影响程度 |
没有影响 ( ) |
影响较轻 ( ) |
影响较重(原因) ( ) |
||||||||
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 |
没有影响 ( ) |
影响较轻 ( ) |
影响较重(原因) ( ) |
||||||||
是否有扰民现象纠纷 |
有 ( ) |
没有 ( ) |
|
||||||||
生产期 |
废气对您的影响程度 |
没有影响 ( ) |
影响较轻 ( ) |
影响较重(原因) () |
|||||||
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 |
没有影响 ( ) |
影响较轻 ( ) |
影响较重(原因) ( ) |
||||||||
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 |
没有影响 ( ) |
影响较轻 ( ) |
影响较重(原因) ( ) |
||||||||
固体废物储运及处理处置对您的影响程度 |
没有影响 ( ) |
影响较轻 ( ) |
影响较重(原因) ( ) |
||||||||
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如有,请注明事故内容) |
有 ( ) |
没有 ( ) |
|
||||||||
您对该公司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满意程度 |
满意 ( ) |
较满意 ( ) |
不满意(原因) ( ) |
||||||||
备注 |
|
为使本次调查具有代表性和针对性,调查范围确定为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受影响的居民和社会团体等。
表6-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调查结果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联系地址 |
年龄 |
文化程度 |
联系电话 |
满意情况 |
1 |
彭佳丽 |
女 |
周寨张老家 |
26 |
高中 |
18555472036 |
满意 |
2 |
刘微 |
女 |
周寨张老家 |
20 |
高中 |
18955736637 |
满意 |
3 |
刘永涛 |
男 |
周寨张老家 |
30 |
初中 |
15949005036 |
满意 |
4 |
刘知彬 |
男 |
周寨张老家 |
34 |
初中 |
18055712702 |
满意 |
5 |
高臣 |
女 |
周寨张老家 |
38 |
初中 |
13855788398 |
满意 |
6 |
侯进柱 |
男 |
周寨张老家 |
40 |
初中 |
13625576187 |
满意 |
7 |
肖立华 |
男 |
周寨张老家 |
46 |
初中 |
13956869907 |
满意 |
8 |
李春丰 |
男 |
周寨张老家 |
26 |
高中 |
18855751168 |
满意 |
9 |
张立红 |
男 |
周寨张老家 |
49 |
初中 |
13855784389 |
满意 |
10 |
王林 |
男 |
周寨张老家 |
47 |
高中 |
13505573127 |
满意 |
11 |
李素琴 |
女 |
周寨张老家 |
50 |
初中 |
18155724389 |
满意 |
12 |
李奔康 |
男 |
周寨张老家 |
25 |
初中 |
15655787588 |
满意 |
13 |
富强 |
男 |
周寨张老家 |
30 |
初中 |
13166362105 |
满意 |
14 |
葛大高 |
男 |
周寨张老家 |
51 |
初中 |
18351369903 |
满意 |
15 |
胡三 |
男 |
周寨张老家 |
27 |
初中 |
15399509966 |
满意 |
16 |
胡守华 |
男 |
周寨张老家 |
52 |
初中 |
13952215203 |
满意 |
17 |
刘知理 |
男 |
周寨张老家 |
37 |
初中 |
15152287913 |
满意 |
18 |
刘光 |
男 |
周寨后黄楼 |
33 |
高中 |
15391881128 |
满意 |
19 |
董二妮 |
女 |
周寨后黄楼 |
29 |
初中 |
15375170676 |
满意 |
20 |
肖前进 |
男 |
周寨张老家 |
32 |
高中 |
13855719223 |
满意 |
(1)《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
(3)《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4)《水质样品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
(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根据项目环评及环评批复文件,确认本次环保验收监测执行下列标准。
(1)项目喷漆、晾干过程中产生漆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裁板及砂光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表7.2-1 项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序号 |
污染物项目 |
标准值(有组织) |
标准值(无组织) |
标准来源 |
1 |
非甲烷总烃(mg/m3) |
120 |
4.0 |
(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2 |
二甲苯 (mg/m3) |
70 |
1.2 |
|
5 |
颗粒物(mg/m3) |
120 |
1.0 |
(2)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用作农田灌溉,不外排。
(3)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表7.2-3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 |
3类标准 |
|
厂界噪声 |
昼间 dB(A) |
60 |
夜间 dB(A) |
50 |
(1)监测点位:活性炭吸附装置检测口。
(2)监测项目: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漆雾。
(3)监测频次:3次/孔,监测2天。
表8.2 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活性炭吸附装置检测口 |
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漆雾 |
取样2天,每天取样监测3次 |
(1)监测点位: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及建设项目区域环境特征,在厂界外布设4个大气无组织监测点,点位选择根据监测时气象情况确定,上风向1个参照点,下风向3个监控点;
(2)监测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
(3)监测频次:小时均值,4次/天,监测两天。
表8.3 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厂界上下风向监测点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 |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
(1)监测点位:厂界四周;
(2)监测项目:等效A声级Leq(dB),昼、夜噪声;
(3)监测频次:昼夜各监测一次,监测两天。
表8.4 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厂界四周 |
等效A声级Leq(dB) |
昼夜各监测一次, 连续监测两天 |
监测分析方法和监测仪器及其检测限见表9.1-1、9.1-2和9.1-3。
表9.1-1 废气及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分析方法标准号或来源 |
最低检出限 |
1 |
二甲苯 |
气相色谱法 |
GB 11737-89 |
0.02mg/m3 |
2 |
非甲烷总烃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
HJ/T 38-1999 |
0.12mg/m3 |
3 |
漆雾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
GB/T 16157-1996 |
0.01mg/m3 |
4 |
颗粒物 |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
GB/T 15432-1996 |
0.001 mg/m3 |
表9.1-2 监测仪器一览表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分析方法标准号或来源 |
测试仪器 |
二甲苯 |
气相色谱法 |
GB 11737-89 |
气相色谱仪/普析G5/GH-YQ-N28 |
非甲烷总烃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
HJ/T 38-1999 |
气相色谱仪/普析G5/GH-YQ-N28 |
漆雾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
GB/T 16157-1996 |
FA22048电子天平LXtp2015-1-521752 |
颗粒物 |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
GB/T 15432-1996 |
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崂应2050/GH-YQ-W01/GH-YQ-W02/GH-YQ-W04/GH-YQ-W05/ ESJ电子天平/ESJ182-4/GH-YQ-N05/
|
本项目所涉及的采样仪器、分析仪器均在使用的有效期限以内,具体监测仪器检定情况见下表。
表9.2 仪器溯源一览表
序号 |
仪器名称 |
仪器编号 |
溯源方式 |
检定/校准单位 |
确认结果 |
有效期限 |
1 |
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 |
GH-YQ-W01 |
校准 |
苏州方圆仪器设备校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合格 |
2017.10.20-2018.10.19 |
2 |
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 |
GH-YQ-W02 |
校准 |
苏州方圆仪器设备校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合格 |
2017.10.20-2018.10.19 |
3 |
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 |
GH-YQ-W04 |
校准 |
苏州方圆仪器设备校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合格 |
2017.10.20-2018.10.19 |
4 |
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 |
GH-YQ-W05 |
校准 |
苏州方圆仪器设备校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合格 |
2017.10.20-2018.10.19 |
5 |
自动烟尘测试仪 |
GH-YQ-W12 |
检定 |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合格 |
2017.10.17-2018.10.16 |
6 |
声级计 |
GH-YQ-W25 |
检定 |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2级 |
2017.11.25-2018.11.24 |
7 |
声校准器 |
GH-YQ-W42 |
检定 |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2级 |
2017.12.9-2018.12.8 |
8 |
分析天平 |
GH-YQ-N05 |
检定 |
蚌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
合格 |
2017.9.25-2018.9.24 |
9 |
气相色谱仪 |
GH-YQ-N28 |
检定 |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合格 |
2017.11.10-2018.11.9 |
按照管理手册要求以及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在本次验收监测中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始终将质量保证工作贯穿于验收监测工作的全过程,整个过程中全部监测人员持证上岗。整体人员情况见下表。
表9.3 监测人员一览表
序号 |
人员 |
项目承担任务 |
证书类别 |
证书编号 |
发证单位 |
1 |
王柯 |
项目负责人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合格证 |
2017-JCJS-6165052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2 |
张伟 |
现场采样工作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合格证 |
2017-JCJS-6165054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3 |
於琦 |
上岗证 |
GH09 |
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
|
4 |
陈超 |
上岗证 |
GH25 |
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
|
5 |
李嘉鑫 |
上岗证 |
GH16 |
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
|
6 |
胡民翠 |
实验室内分析工作 |
上岗证 |
GH10 |
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
7 |
任雪梅 |
上岗证 |
GH18 |
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
|
8 |
朱彤 |
上岗证 |
GH20 |
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
|
9 |
程超 |
上岗证 |
GH19 |
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
|
10 |
张刚 |
上岗证 |
GH27 |
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
|
11 |
任阳阳 |
上岗证 |
GH26 |
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
9.4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废气监测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实行)》HJ/T373-2007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55-2000进行,使用仪器为安徽省标准测试研究院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2050型和3012H型智能烟尘测试仪。废气样品的采集、分析及分析结果的计算,严格按国家环保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和废气部分)、《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执行,实行全程序质量控制。
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的规定进行,使用仪器为经安徽省标准测试研究院检定合格并且在有效期以内的声级计AWA5688型声级计型噪声分析仪,测量仪器使用前、后进行了校准以保证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测量时间 |
校准声级dB[A] |
备注 |
||
测量前 |
测量后 |
差值 |
测量前、后校准声级差值小于0.5 dB[A],测量数据有效。 |
|
2018年7月19日 |
94.5 |
94.5 |
0.0 |
|
2018年7月20日 |
94.5 |
94.5 |
0.0 |
表9.4.3 噪声测量前、后校准
根据安徽省柏隆木业有限公司的生产负荷及工况情况,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于2018年7月19日-7月20日对项目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
表10.1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验收日期 |
实际生产量(套/天) |
设计生产量(套/天) |
生产负荷% |
2018-7-19 |
28.6 |
33.3 |
85.8 |
2018-7-20 |
29.4 |
33.3 |
88.2 |
平均值 |
29 |
33.3 |
87.1 |
7月19日和20日(东风)
10.2.2.1 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1)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气筒监测结果见表10.2.2.2-1:
表10.2.2.2-1 排气筒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
监测频次 监测项目 |
1 |
2 |
3 |
2018- 7-19 |
出口风量m3/h |
19564 |
18695 |
18794 |
二甲苯排放浓度mg/m3 |
5.15 |
5.12 |
5.06 |
|
二甲苯排放 速率kg/h |
0.101 |
0.096 |
0.095 |
|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mg/m3 |
20.7 |
18.9 |
19.4 |
|
非甲烷总烃排放 速率kg/h |
0.405 |
0.353 |
0.365 |
|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
<20 |
<20 |
<20 |
|
颗粒物排放 速率kg/h |
0.196 |
0.187 |
0.188 |
|
2018- 7-20 |
出口风量m3/h |
18551 |
19445 |
18841 |
二甲苯排放浓度mg/m3 |
4.82 |
5.13 |
5.11 |
|
二甲苯排放 速率kg/h |
0.089 |
0.100 |
0.096 |
|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mg/m3 |
17.9 |
19.2 |
20.8 |
|
非甲烷总烃排放 速率kg/h |
0.332 |
0.373 |
0.392 |
|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
<20 |
<20 |
<20 |
|
颗粒物排放 速率kg/h |
0.186 |
0.194 |
0.188 |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评价:
根据现场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期间气象条件见表10.2.2.2-2,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0.2.2.2-3。
表10.2.2.2-2 监测期间气象资料统计表
日期 |
时间 |
风向 |
湿度(%) |
风速(m/s) |
气压(kpa) |
气温(℃) |
2018-7-19 |
8:00 |
东风 |
56 |
3.4 |
101.0 |
30.3 |
10:00 |
4.2 |
101.2 |
34.3 |
|||
14:00 |
5.3 |
101.1 |
37.5 |
|||
16:00 |
3.8 |
101.1 |
36.6 |
|||
2018-7-20 |
8:00 |
东风 |
57 |
4.3 |
100.9 |
30.7 |
10:00 |
3.5 |
101.1 |
35.9 |
|||
14:00 |
4.6 |
101.0 |
37.7 |
|||
16:00 |
5.2 |
101.1 |
35.4 |
表10.2.2.2-3 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上风向1# |
下风向2# |
下风向3# |
下风向4# |
2018- 7-19 |
颗粒物 |
1(08:00-09:00) |
0.173 |
0.230 |
0.253 |
0.246 |
2(10:00-11:00) |
0.162 |
0.242 |
0.227 |
0.219 |
||
3(14:00-15:00) |
0.155 |
0.224 |
0.231 |
0.226 |
||
4(16:00-17:00) |
0.157 |
0.105 |
0.218 |
0.210 |
||
非甲烷总烃 |
1(08:00-09:00) |
0.93 |
1.36 |
1.45 |
1.27 |
|
2(10:00-11:00) |
0.82 |
1.41 |
1.34 |
1.44 |
||
3(14:00-15:00) |
0.86 |
1.25 |
1.46 |
1.37 |
||
4(16:00-17:00) |
0.84 |
1.32 |
1.33 |
1.45 |
||
二甲苯 |
1(08:00-09:00) |
<0.01 |
<0.01 |
<0.01 |
<0.01 |
|
2(10:00-11:00) |
<0.01 |
<0.01 |
<0.01 |
<0.01 |
||
3(14:00-15:00) |
<0.01 |
<0.01 |
<0.01 |
<0.01 |
||
4(16:00-17:00) |
<0.01 |
<0.01 |
<0.01 |
<0.01 |
||
2018- 7-20 |
颗粒物 |
1(08:00-09:00) |
0.175 |
0.255 |
0.265 |
0.245 |
2(10:00-11:00) |
0.165 |
0.225 |
0.236 |
0.256 |
||
3(14:00-15:00) |
0.177 |
0.296 |
0.245 |
0.222 |
||
4(16:00-17:00) |
0.171 |
0.293 |
0.232 |
0.227 |
||
非甲烷总烃 |
1(08:00-09:00) |
0.86 |
1.38 |
1.36 |
1.41 |
|
2(10:00-11:00) |
0.75 |
1.32 |
1.42 |
1.34 |
||
3(14:00-15:00) |
0.80 |
1.31 |
1.38 |
1.42 |
||
4(16:00-17:00) |
0.82 |
1.34 |
1.36 |
1.35 |
||
二甲苯 |
1(08:00-09:00) |
<0.01 |
<0.01 |
<0.01 |
<0.01 |
|
2(10:00-11:00) |
<0.01 |
<0.01 |
<0.01 |
<0.01 |
||
3(14:00-15:00) |
<0.01 |
<0.01 |
<0.01 |
<0.01 |
||
4(16:00-17:00) |
<0.01 |
<0.01 |
<0.01 |
<0.01 |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中,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10.2.2.2 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1)监测范围:建设项目厂界。
(2)监测目的:厂界是否达标。
(3)监测布点、项目及频次
监测布点:根据项目厂址环境情况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对项目声学环境影响评价和预测,本次监测厂界噪声在厂界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设1个监测点,共4个测点。
(4)监测项目:厂界噪声监测项目,Leq〔dB(A)〕。
(5)监测频次:监测2天,昼间、夜间各监测一次。
(6)监测结果及评价
表10.2.2.3 噪声监测结果统计 单位:dB(A)
监测时间 |
监测位置 |
测点编号 |
昼间 |
夜间 |
||
监测时间 |
监测结果 |
监测时间 |
监测结果 |
|||
7-19 |
东厂界 |
N1 |
昼间 (6:00 -22:00) |
52.6 |
夜间 (22:00 -6:00) |
44.3 |
南厂界 |
N2 |
54.1 |
41.1 |
|||
西厂界 |
N3 |
56.1 |
45.3 |
|||
北厂界 |
N4 |
58.4 |
47.1 |
|||
7-20 |
东厂界 |
N1 |
昼间 (6:00 -22:00) |
53.3 |
夜间 (22:00 -6:30) |
48.3 |
南厂界 |
N2 |
54.6 |
49.2 |
|||
西厂界 |
N3 |
57.2 |
50.1 |
|||
北厂界 |
N4 |
58.1 |
51.0 |
|||
厂界执行标准 |
60 |
50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达标 |
监测结果评价:该建设项目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10.2.2.3 固体废物调查及统计
按照验收监测期间调查数据推算,对安徽省柏隆木业有限公司固废产生量统计如表10.2.2.4。
表10.2.2.4 固废产生量统计
序号 |
名称 |
性质 |
实际产生量(t/a) |
处置措施 |
1 |
边角料 |
一般工业固废 |
6.0 |
出售综合利用 |
2 |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
一般工业固废 |
3.7 |
|
3 |
废油漆桶、稀释剂桶 |
一般工业固废 |
1.2 |
由生产厂家回收 |
4 |
漆渣 |
危险固废 |
0.8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5 |
漆尘 |
危险固废 |
0.15 |
|
6 |
废活性炭 |
危险固废 |
20 |
|
7 |
废弃包装材料 |
一般工业固废 |
0.1 |
外售给物资回收企业 |
8 |
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 |
10 |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厂区内设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厂区内部也各地设置有垃圾桶用来集中收集生活垃圾。
总量核算:
控制项目 |
排放速率kg/h |
年平均工作时间h/a |
实际排放量t/a |
二甲苯 |
0.101 |
2400 |
0.242 |
非甲烷总烃 |
0.40 |
2400 |
0.96 |
颗粒物 |
0.187 |
2400 |
0.449 |
(1)本次验收为安徽省柏隆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木门家装建设项目。项目于2017年10月开始建设,2017年12月投入使用。该项目于2012年9月29日取得砀山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本项目的立项文件(发改备案[2017]228号,2017年9月29日)。2017年10月,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安徽省柏隆木业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8年7月9日砀山县环境保护局以(砀环建函[2018]49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安徽省柏隆木业有限公司2018年7月15日委托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对该公司环境保护“三同时”进行一期验收和监测工作。
现场验收监测期间,安徽省柏隆木业有限公司生产工况大于75%,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对生产工况的要求。
(2)厂区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
(3)本项目漆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该建设项目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做到了分类收集并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措施。
(6)环保审批等环保手续齐全,生产期间无扰民现象发生。
(1)加强公司的环保建设和监督管理职能,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及操作水平、岗位培训,完善环保组织机构和环保档案管理;
(2)企业尽快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工作;
(3)加强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确保项目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
(4)加强项目危险废物的处理,确保各项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规范,确保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妥善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