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验收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昊之宇长安汽车4S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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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宿州昊之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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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循环经济示范园纬五路、经六路交叉口东南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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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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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Ö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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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指标 实际生产指标 |
设计生产指标:年销售长安汽车200台、年维修及保养维护长安汽车约200台 实际生产指标:年销售长安汽车180台、年维修及保养维护长安汽车约17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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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时间 |
2018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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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2018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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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测时间 |
2018年11月13日-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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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埇桥区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江苏环球嘉惠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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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 |
1882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45万元 |
比例 |
2.4% |
实际总投资 |
1800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50万元 |
比例 |
2.8% |
项目概况 |
“昊之宇长安汽车4S店项目”由宿州昊之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投资1800万元兴建,项目购置厂房2951.05m2,主要建设汽车销售展厅667m2、办公室(包括食堂22m2)213m2、维修车间874m2、停车场615m2。年销售长安汽车约200台、年维修及保养维护长安汽车约200台。 本项目经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7-341302-80-03-033356号文件予以备案,2018年9月江苏环球嘉惠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9月21日获得埇桥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宿州昊之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昊之宇长安汽车4S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埇环建字[2018]161号)。 2018年11月6日宿州昊之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安徽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和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对该公司环境保护“三同时”进行验收和监测。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14日分别对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和布点监测,同步进行生产工况监察,当天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监测数据,我公司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
表2 验收依据
1、《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 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站[2005]188号; 3、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5、《昊之宇长安汽车4S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苏环球嘉惠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2018年9月); 6、《关于宿州昊之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昊之宇长安汽车4S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埇环建字[2018]161号),2018年9月21日); 7、宿州昊之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验收委托书(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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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工程建设情况
3.1 项目建设内容 表3-1 建设项目环评要求建设情况与实际建设情况对比一览表
表3-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表3-3 主要产品方案一览表
3.2 主要原辅材料 表3-4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3.3 水源及水平衡(图) (1)给水 本工程由当地管网给水,满足全部生活及室内外及消防用水量。 (2)排水 项目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进入雨水管道;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外排。
3.4 生产工艺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汽车销售和维修,其中汽车维修的具体维修工艺流程如下。
工艺流程简述: 有待修理的汽车进入厂后,根据客户的需要,由维修技术人员进行汽车预检,确定其待修部位,然后进行拆卸,再根据修理需要分别进行总成、零部件更换、电器零部件更换、机油更换、车架校正、四轮定位、钣金外型、焊接修补、车漆修补、油路清洗等步骤中的一步或几步,完成修理、保养或洗车后对汽车进行检测调试,调试合格后试车,试车符合要求即可交付用户使用。 汽车维修、汽车喷漆: 预检后待修汽车进行检测,根据需要进行车架定位、四轮校正、钣金外型、焊接修补、刹车系统、维修底盘、维修发动机以及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刮擦等修补,汽车批灰打磨工序只是部分维修车辆需要,批灰部分是在喷漆工序之前进行的,以除去待喷漆部位的漆渣,然后进行人工打磨处理,以增加喷漆件平整度,采用无尘干磨机进行打磨,喷漆所用原料为经国际环保认证的环保油漆,喷漆质量满足(GB18581-2001)中溶剂型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喷漆的全过程是在该厂生产车间的喷漆/烤漆密闭房间内进行。汽车保养:汽车保养主要是对保养汽车根据需要,进行线路检查、更换总成及零配件、更换机油、汽车油路清洗等。
3.5 项目变动情况 该项目工程内容建设情况基本与环评一致,无太大变动情况。 |
表4 环境保护设施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措施 表4-1 主要污染物的处理、产生和排放情况
4.2 其他环保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2)在线监测装置 无在线监测装置。 (3)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于2018年9月江苏环球嘉惠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8年9月21日埇桥区环境保护局下达《关于宿州昊之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昊之宇长安汽车4S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埇环建字[2018]161号),在完成一系列的环保手续后,建设单位于2018年11月6日委托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进行现场勘察,收集相关验收监测资料,组织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安徽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至14日对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验收,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要求。 表4-2 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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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环评结论、审批意见及落实情况
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从项目生产工艺、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该项目属于轻污染型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后,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排放的各类污染物数量不大,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做到污染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无大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环评要求及建议: 1、加强生产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2、搞好厂区净化工作,加强环保管理和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3、在项目建设同时,应确保环保设施的建设,落实污染治理方案和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做到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审批意见及落实情况: 表5-1 环评主要批复落实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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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验收执行标准
1、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表6-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单位:mg/m3)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外排。
3、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表 6-2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等效声级 Leq:dB(A)
4、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公告中相关要求,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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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验收监测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中验收监测技术要求,通过对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各类污染物治理措施去除效率的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表7-1 监测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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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监测分析方法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 1、合理布置监测点位,保证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3、现场采样和测试前,空气采样器要进行流量校准,声级计需用声级计校准器进行校准; 4、样品采集、运输、保存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实施; 5、监测数据及验收监测报告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核、审核、审定后方可报出。 监测分析方法: 表8-1 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一览表
表8-2 仪器溯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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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 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至14日对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验收,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
表9-1 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9.2 监测期间气象统计表 表9-2 监测期间气象资料统计表
9.3 废气监测结果 表9-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统计表
表9-4 排气筒进出口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等废气有、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9.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表9-5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各监测点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
表10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验收监测结论: 昊之宇长安汽车4S店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通过对该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噪声监测,得出如下结论: 1、废气监测结果: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排放的有、无组织废气低于标准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小于标准限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类区标准。 3、废水:废水排放执行《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中表二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并满足宿州市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4、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废气、噪声、废水等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监测建议: 1、加强公司的环保建设和监督管理职能,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及操作水平、岗位培训,完善环保组织机构和环保档案管理; 2、确保项目固废经分类收集、合理处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和。 3、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避免环境污染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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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 设 项 目 |
项目名称 |
昊之宇长安汽车4S店项目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循环经济示范园纬五路、经六路交叉口东南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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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汽车零售[F5261]汽车修理与维护[O8011] |
建设性质 |
□新 建 √ □改 扩 建 □技 术 改 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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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年销售长安汽车200台、年维修及保养维护长安汽车约20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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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产能力 |
93.2% |
环评单位 |
江苏环球嘉惠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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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埇桥区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埇环建字[2018]161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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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2018年3月 |
竣工日期 |
2018年8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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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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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 |
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安徽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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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万元) |
1882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45 |
所占比例(%)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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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 |
18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50 |
所占比例(%)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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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万元) |
12 |
废气治理(万元) |
30 |
噪声治理(万元) |
3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5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他(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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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2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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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单位 |
宿州昊之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41302MA2N4T8468 |
验收时间 |
2018年11月13日-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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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 (1) |
本期工程实际排 放浓度 (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 (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 (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 (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 (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 (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 (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
排放增 减量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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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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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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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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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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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需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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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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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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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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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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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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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0.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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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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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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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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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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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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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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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
二甲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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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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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