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验收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11000立方米胶合板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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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宿州市众诚木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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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宿州市埇桥区顺河乡祝窑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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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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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Ö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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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指标 实际生产指标 |
设计生产指标:年产11000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实际生产指标:年产8900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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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时间 |
2017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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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2014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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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测时间 |
2018年10月25日-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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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宿州市埇桥区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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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 |
32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18万元 |
比例 |
5.6% |
实际总投资 |
280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22万元 |
比例 |
7.8% |
项目概况 |
宿州市众诚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1000立方米胶合板生产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顺河乡,项目占地10亩,项目于2017年1月13日获得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文号为“埇发改审批(2017)12号”。 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已进行过处罚。开工时间为2014年8月,竣工时间为2015年5月。2017年3月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9月25日宿州市埇桥区环境保护局以“埇环建字[2018]167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2018年10月10日委托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并进行现场勘察。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5-26日根据该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布点监测,收集相关验收监测资料,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监测数据,我公司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
表2 验收依据
1、《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 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站[2005]188号; 3、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5、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年产11000立方米胶合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3月)。 6、《关于宿州众诚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1000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埇环建字[2018]167号),2018年9月25日。 7、宿州市众诚木业有限公司的验收监测委托书(2018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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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工程建设情况
3.1 项目建设内容 表3-1 建设项目环评要求建设情况与实际建设情况对比一览表
表3-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表3-3 主要产品方案一览表
3.2 主要原辅材料 表3-4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3.3 水源及水平衡 (1)给水 厂区用水为员工日常生活用水,供水来源于自打水井,可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供水量为240t/a。 (2)排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周边沟渠;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肥料,不外排。
图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 3.4 生产工艺 项目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如下:
图2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本项目以收购其他厂家的半成品进行加工生产。 切片:将当地市场购入的原木按要求加工成芯板。 晒板:加工后的芯板放置在晒场进行晾晒,达到要求后用作胶合板加工原料。 涂胶:调胶机调制好的脲醛树脂通过计量泵入调胶机,面粉作为固化剂按一定比例加入调胶机(加入面粉可减少胶用量,降低成本,提高固体含量、提高粘度,防止透胶等作用)搅拌均匀调制一定粘度后通过涂胶机将一定数量胶粘剂均匀涂于单板正反表面,并按照不同的产品(厚度)要求进行组坯。 组坯:用涂胶后的单板按木纹方向纵横交错配成的板坯,组坯时芯板与面背板的木材纹理应该相互垂直,组坯应做到“一边一头”齐(为后续锯边准确定位铺装扫平成板坯),而后进入预压机。 预压、热压、锯边、砂光:组坯到一定数量送入预压机进行预压,板坯上下左右对齐,将不合格的坯组进行修正,同时将合格坯组送入热压机中,预压后上热压机进行热压,热压温度控制在105到110度之间,热压时间按理论厚度计每毫米50到60秒。热压后的板子经24小时自然冷却后,进行锯边。锯边后的板子经砂光机进行砂光,砂光使板材表面光滑同时增加了表面的强度,厚度均匀一致,适合各种贴面工艺,适合各种标准结构件,便于装修和制作家具。 3.5 项目变动情况 该项目工程内容建设中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换为光氧净化器;袋式除尘器更换为水膜除尘,其他无重大变动情况。 |
表4 环境保护设施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措施 主要污染物的处理、产生和排放情况
4.2 其他环保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无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2)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于2017年3月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8年9月25日埇桥区环保局埇环建[2018]167号文对“关于宿州市众诚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1000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建设单位于2018年10月10日委托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分别对该公司环境保护“三同时”进行验收和监测。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和26日对该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和布点监测,同步进行生产工况监察,当天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要求。
表4-2 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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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环评结论、审批意见及落实情况
环评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该项目建成后落实本评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认真履行“三同时”制度后,各项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因而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审批意见及落实情况: 表5-1 环评主要批复落实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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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验收执行标准
1、(1)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6-1-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单位:mg/m3)
(3)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表6-1-2 锅炉废气排放标准限值(单位:mg/m3)
2、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做周边农田肥料,不外排。 3、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表 6-2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等效声级 Leq:dB(A)
4、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 |
表7 验收监测内容
7-1 监测内容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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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监测分析方法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 1、合理布置监测点位,保证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3、现场采样和测试前,空气采样器要进行流量校准,声级计需用声级计校准器进行校准; 4、样品采集、运输、保存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实施; 5、监测数据及验收监测报告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核、审核、审定后方可报出。 监测分析方法: 表8-1 监测分析方法
表8-2 仪器溯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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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 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至26日对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验收和监测,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 表9-1 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9.2 监测期间气象统计表 表9-2 监测期间气象资料统计表
9.3 废气监测结果 表9.3.1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mg/m3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表9.3.2 锅炉废气监测结果统计表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有组织废气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表9.3.3 热压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有组织废气甲醛、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排放浓度最大限值要求。 9.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表9-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各监测点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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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验收监测结论: 宿州市众诚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1000立方米胶合板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通过对该项目废气、噪声监测,得出如下结论: 1、废气监测结果: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排放的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甲醛)及有组织废气(甲醛)均低于标准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锅炉废气(烟尘、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 2、废水监测结果: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不外排。 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均小于标准限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 4、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理,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废气、噪声、固废等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监测建议: 1、加强项目的设备维护及管理,保证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2、确保项目固废经分类收集、合理处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加强公司的环保建设和监督管理职能,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及操作水平、岗位培训,完善环保组织机构和环保档案管理。 |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 设 项 目 |
项目名称 |
年产11000立方米胶合板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地点 |
宿州市埇桥区顺河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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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C2021胶合板制造 |
建设性质 |
□新 建√ □改 扩 建 □技 术 改 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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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11000立方米胶合板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8900立方米胶合板 |
环评单位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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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宿州市埇桥区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埇环建字[2018]167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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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2014年8月 |
竣工日期 |
2015年5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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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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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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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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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 |
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大于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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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万元) |
32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18 |
所占比例(%)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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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 |
28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22 |
所占比例(%) |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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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万元) |
2.0 |
废气治理(万元) |
13.0 |
噪声治理(万元) |
3.0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4.0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他(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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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单位 |
宿州市众诚木业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41302394548115A |
验收时间 |
2018年10月25日-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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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 (1) |
本期工程实际排 放浓度 (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 (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 (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 (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 (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 (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 (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
排放增 减量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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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量(万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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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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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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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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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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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量(万标立方米/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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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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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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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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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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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
NO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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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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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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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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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