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档合成材料生产项目位于宿州市经济开发区鞋业基地外环九路与西昌路交叉口西南角,项目总占地43333.5m2,其中建筑面积14800m2。项目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项目东北侧为顺鑫制鞋,西侧为空地,南侧为外环九路,北侧为宿州市佳化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项目环评设计分三期建设,三期设计总投资9000万元,实际一期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8万元。项目于2012年7月25日经宿州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宿开经函[2012]87号),于2012年12月9日委托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11月6日宿州市环境保护局以(宿环建函[2014]212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日委托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对该公司环境保护“三同时”进行一期验收和监测。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和3日分别对该项目一期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和布点监测,同步进行生产工况监察,当天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监测数据,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档合成材料生产项目环评设计分三期建设,该项目一期内容已建设完成,项目二期、三期工程正在建设,本验收报告主要针对该项目一期工程内容,一期验收内容主要有一条高档合成材料干法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2座800m3DMF废水罐、1座300m3DMF成品罐、1台6t燃生物质锅炉及其废气处理装置、厂区污水处理站、DMF废气收集处理系统、50m2危废暂存场所等。
本项目环评批复建设内容分两期建设,与项目环评设计分三期建设略有不同,具体见下表:
表 1.2 验收项目环评设计建设内容、环评批复建设内容和实际建设内容对比一览表
建设分期 |
环评设计建设内容 |
环评批复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一期
|
干法生产线1条 |
干法生产线1条,湿法生产线2条 |
干法生产线1条 |
二期
|
干法生产线1条,湿法生产线1条 |
干法生产线1条 |
正在建设 |
三期
|
湿法生产线1条 |
无 |
正在建设 |
1.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过程
图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程序图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7.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日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1);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11.20);
(10)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2011】35号,(2011.10.17);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修订实施);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13)《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3】104号;
(1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竣工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环保厅,(2013.10.18);
(15)《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10.11.1);
(16)《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环法函【2005】114号,(2005.3.17);
(1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3】89号,(2013.12.30);
(18)《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
(1)、《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
(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站[2005]188号;
(3)、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5)、《关于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高档合成材料项目备案的函》(宿州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文件,宿开经函[2012]87号,2012年7月25日);
(6)、《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档合成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14年11月);
(7)、《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档合成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宿州市环境保护局,宿环建函[2014]212号,2014年11月6日);
(8)、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2014年4月);
(9)、《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档合成材料生产项目(一期)试生产的批复》(宿环建函[2015]65号,2015年4月17日)。
(10)、企业提供的其他资料。
表 3.1 验收项目一期建设情况表
序号 |
项目 |
执行情况 |
1 |
立项 |
2012.7.15宿州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文件(宿开经函[2012]87号,2012年7月25日) |
2 |
环评 |
2014年11月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档合成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3 |
环评批复 |
2014年11月6日宿州市环境保护局(宿环建函[2014]212号)予以环评批复。 |
4 |
项目试生产批复 |
2015年4月17日宿州市环境保护局(宿环建函[2015]45号)予以试生产批复。 |
5 |
项目一期建设规模 |
项目一期总投资4000万元,占地面积为43333.5m2,主要建设1条干法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年产高档合成材料460万米 |
6 |
项目开工建设时间及竣工时间 |
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 |
7 |
现场查看时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
项目“一期”已建设并投产,生产能力已经达到设计规模的75%以上,环保设施已建成,具备“三同时”验收条件;“二期”尚未建设完成,“三期”尚未建设 |
工程类别 |
单项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工程规模 |
实际执行情况 |
主体工程 |
主体生产车间 |
1#厂房4500㎡,建设内容有干法配料室、1条干法线、三版机、剪纸机 |
年产高档合成材料460万米 |
与环评一致 |
2#厂房4500m2,建设内容有化验室、揉纹机、磨皮机、验布机 |
||||
辅助 工程 |
综合楼 |
4000m2,主要用于办公、产品展示 |
正在建设 |
|
循环水系统 |
100m3/h,配套冷却塔、综合水处理器及供水管网 |
与环评一致 |
||
蓄水用房 |
1008m2,钢结构,层高8m,1F |
|||
储运工程 |
综合仓库1# |
800m2,钢结构,层高8m,1F |
已建设,符合环评要求 |
|
设备用房 |
180m2,框架结构,层高4.2m,1F |
|||
储罐区 |
DMF废水罐:2×800m3/座 |
|||
DMF成品罐:1×200m3/只 |
||||
一期储水罐800m3 |
||||
二期储水罐800m3 |
||||
运输 |
DMF运输采用危险品专用车汽运 |
|||
公用 工程 |
供水 |
开发区供水管网 |
与环评一致
|
|
排水 |
前期达到GB21902-2008《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的排放标准》表2标准排入运粮河;后期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开发区管网,进入宿州市城南污水处理 |
与设计环评一致 |
||
供热 |
建设6t燃生物质锅炉为生产线供热 |
与设计环评一致 |
||
供电系统 |
S9-M-2000/10F型变压器,同时配套500KW柴油发电机1台作备用电源 |
S9-M-2000/10F型变压器已建设,柴油发电机未建设 |
||
环保工程 |
污水处理站 |
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 |
已建设,符合环评要求 |
|
废气治理 |
DMF喷淋吸收系统(三段填料四循环吸收工艺) |
|||
噪声治理 |
采取减振、吸声、隔音等措施 |
|||
固废处置 |
分类处置,设置50m2危废暂存场所 |
工程类别 |
单项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工程规模 |
实际执行情况 |
主体工程 |
主体生产车间 |
1#厂房中建设湿法配料室、1条湿法线 |
年产高档合成材料920万米 |
尚未建设 |
2#厂房建设1条湿法生产线 |
||||
储运工程 |
综合仓库2# |
2400m2,钢结构,层高8m,3F |
尚未建设 |
|
综合仓库3# |
2400m2,钢结构,层高8m,3F |
尚未建设 |
||
储蓄区 |
两个储水罐800m2 |
已建设 |
||
公用 工程 |
供热
|
新建1台8t燃生物质导热油炉,用于精馏系统 |
尚未建设 |
|
环保工程 |
DMF精馏塔 |
DMF三塔精制回收系统 |
尚未建设 |
|
废气治理 |
DMF喷淋吸收系统(三段填料四循环吸收工艺) |
尚未建设 |
||
噪声治理 |
采取减振、吸声、隔音等措施 |
尚未建设 |
工程类别 |
单项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工程规模 |
实际执行情况 |
主体工程 |
主体生产车间 |
1#厂房中建设1条干法线 |
年产高档合成材料460万米 |
尚未建设 |
|
废气治理 |
DMF喷淋吸收系统(三段填料四循环吸收工艺) |
尚未建设 |
|
噪声治理 |
采取减振、吸声、隔音等措施 |
尚未建设 |
表3.1.2.1 建设项目一期环评要求建设情况与一期实际建设情况对比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项目一期环评设计数量 |
单位 |
项目一期实际建设情况 |
1 |
干法生产线 |
1 |
条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2 |
成品检验机 |
5 |
台 |
实际建设2台 |
3 |
离型纸验机 |
2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4 |
干法高速分散机 |
6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5 |
验布机 |
2 |
台 |
实际建设1台 |
6 |
中检验Base机 |
2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7 |
真空泵 |
2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8 |
后处理设备 |
100 |
台 |
实际建设是将分散的后处理设备整合,建设成了一条后处理生产线 |
9 |
螺杆空压机 |
2 |
台 |
实际建设1台 |
10 |
DMF气体吸收装置 |
1 |
套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11 |
真空脱泡搅拌机 |
8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12 |
生物质导热油炉6t/h |
1 |
台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13 |
DMF废水储罐 |
2 |
个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14 |
DMF储罐 |
1 |
个 |
与环评设计一致 |
表3.1.3.1 建设项目一期环评设计原料及能源消耗情况与一期实际消耗情况对比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项目一期环评设计消耗数量 |
项目一期实际消耗情况 |
1 |
干法PU树脂 |
t/a |
325 |
300 |
2 |
DMF |
t/a |
245 |
215 |
3 |
离型纸 |
t/a |
12 |
10 |
4 |
颜料 |
t/a |
11 |
9 |
5 |
辅料助剂 |
t/a |
35.5 |
30 |
6 |
包装材料 |
t/a |
20 |
17 |
7 |
水 |
t/a |
13340 |
13340 |
人造革生产主要分为湿法(亦称凝固涂层法)和干法(亦称转移涂层法)生产工艺,湿法聚氨酯人造革是新一代天然皮革的最佳替代产品。本项目一期仅有一条干法生产线,干法生产工艺如下:
干法生产工艺原理:将涂层剂(聚氨酯)涂在片状载体离型纸上(离型纸又名转移纸,它接受液状涂层剂,带着涂层剂进烘箱,让涂层剂在纸上成膜后顺利从纸上剥离,离型纸花纹有牛皮、羊皮、猪皮、布纹等),经烘干后形成连续的、均匀的薄膜,经过热合,和湿法底坯叠合,再经烘干,把离型纸与贝斯剥离,涂层剂就会从离型纸上转移到织物(或贝斯)上。
1、主要原料:
聚氨酯树脂(PU):常用的树脂为普通型聚氨酯树脂;
DMF(N,N-二甲基甲酰胺):用于溶解和稀释聚氨酯树脂;
有机硅表面活性剂:用于流平、剥离、湿润、分散等作用;
色粉:主要是改变产品颜色;
基布:主要湿法底坯(贝斯)。
2、干法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将PU树脂用DMF溶剂稀释后加入助剂和色粉等,在密闭的配料釜中经搅拌混匀。在离型纸上一次涂覆(也称面层),一般采用刮涂工艺,进入烘箱干燥,使DMF溶剂挥发,然后再进行二次涂覆,再进行二次干燥。第三次涂覆同时放基布(或贝斯)进行粘合、干燥,在进行离型纸剥离,收卷检验成成品。
3、主要污染工序
a、配料无组织排放
配料过程, DMF的由储罐转移到配料釜采用管道输送,管道密闭性较好,DMF无组织排放较少,采取在配料釜上方加集气罩,采用负压使收集的废气进入DMF吸收塔处理;在搅拌混匀过程中,由于配料釜高速搅拌导致浆料表面空气对流造成DMF挥发逸散,产生DMF无组织排放,可通过配料釜加盖减少配料过程中DMF的无组织排放量。
b、刮涂台无组织排放
项目干法工艺为刮涂工艺,把聚氨酯浆料均匀地涂覆在离型纸,在涂覆过程中浆料中的DMF通过车间空气流通产生挥发逸散,形成无组织排放;可通过采取围护结构、负压抽风方式将刮涂台无组织排放的DMF抽送至吸收塔处理,降低无组织排放。
c、烘干废气
干法树脂凝固采用烘干方法,烘干(120~140℃)过程中,DMF通过受热挥发,快速从树脂中游离、挥发出去进入空气。由于烘箱采取全封闭措施,DMF废气通过引风机引至干法废气吸收塔处理。
d、固体废物
干法生产工艺固体废物产生环节主要为PU浆料配置过滤产生的过滤残渣,辅料助剂废弃包装桶袋、残损及废离型纸,以及检验残损产品等。
干法生产工艺流程见图3.2-1。
图3.2-1干法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
后处理加工工艺流程
(1)揉纹生产工艺流程
合成革经揉软后合成革经揉纹后手感丰满柔软,具有自然的仿皮花纹,酷似天然真皮。
揉纹工艺流程为:先将合成革浸水,再挤压,按花纹要求控制含水率,再经分段、加热揉纹至烘干,冷却完成。
浸水槽中的水,根据生产需要,每生产一批产品更换一次,只要生产不停止基本不需要更换,只需要进行补充。正常每年更换浸洗水10次,每次排水约为30m3,全年排水约为300m3。该部分的废水中含有SS、COD、色度。
具体见图3.2-2。
图3.2-2 揉纹生产工艺流程
(2)压花生产工艺流程
合成革经压花可满足不同客户对时尚花纹及手感的要求,提高产品档次。其工艺主要为:先将合成革进行辐射预热,进行低温压纹,再冷却收卷而成。工艺流程见图3.2-3。
图3.2-3 压花生产工艺流程
(3)喷涂生产工艺流程
合成革经涂饰剂雾化喷涂后,具有真皮的光泽和触感,该流程主要为喷涂、风冷干燥等工序。
涂饰剂主要成分为聚氨酯树脂、上光油(一般为硅油)、颜料和水,是一种水性材料,喷涂过程中无有机溶剂挥发。该工艺所用颜料主要为白、黑、红三种无机颜料。白色颜料主要分成是二氧化钛,黑色颜料主要成分为炭黑,红色颜料主要成分为三氧化二铁。其流程见图3.2-4。
图3.2-4 喷涂生产工艺流程
(4)三版印刷生产工艺流程
合成革经多功能印刷可进行套色印花、高固、羊巴、龟裂、高光、消光、烫金等各种图案及效应的加工,其工艺为:将各种效应的涂饰剂配制好,经转轮凹版印刷涂饰,然后进入烘箱烘干(烘箱温度控制在80~120℃,干燥时间控制在30~50s左右),烘干后冷却收卷。
涂饰剂成分主要是聚氨酯树脂、颜料和水,喷涂过程中无有机溶剂挥发。
其流程见图3.2-5。
图3.2-5 三版印刷生产工艺流程
③DMF回收工艺流程
湿法产生的含DMF废水以及工艺废气吸收废水均进入DMF回收装置进行回收DMF,该项目采用三塔蒸馏工艺进行回收。具体工艺见3.2-6。
图3.2-6 DMF回收装置工作流程
由DMF废水罐的废液泵输送来的含DMF废水,经定值调节后进入预热器预热,预热后废水进入热水槽进行二次预热,预热后的废水进入脱水塔,使废水提浓后进入循环泵、加热器、蒸发罐组成的强制循环蒸发精制系统,加热得到DMF与水的混合气体,经气液分离器,气相进入精馏塔、脱水塔,精馏塔的热源分别由再沸器通过蒸汽自动调节供给全塔热量。经过蒸馏的DMF由输送泵送至DMF成品罐。脱胺塔产生的废气,主要是二甲胺,不可直接排放,建议企业将脱胺废气通过引风机送至锅炉系统燃烧。
(1)废气
项目在湿法PU革、干法PU革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DMF的废气,一期1台6t/h的生物质导热油炉产生导热油炉废气,DMF工艺采用比较先进的三塔精馏回收工艺会产生DMF精馏系统尾气以及干、湿法生产线产生的无组织废气。
(2)废水
拟建项目一期废水主要是后处理水揉废水,冷却循环排水和生活用水以及综合废水,DMF废液;拟建项目一期1条干法线生产使用的冷却循环水较少,二期和三期根据生产工艺对降温、冷却的需要,项目拟设置冷却循环水系统。
(3)固废
锅炉灰渣、化料桶罐、废离型纸、质检残次下脚废料、浆料过滤滤渣、DMF回收系统产生的精馏残、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等。
拟建项目一期建设总用水量为13340m3/a;生活用水量为5940m3/a;冷凝循环量为720000m3/a,年消耗量3600m3/a,绿化用水1500m3/a;DMF回收系统冷凝水回用10542m3/a;生物质导热油炉废气治理循环用水3000m3/a;后处理揉水300m3/a;干法生产线废气吸收装置用水1500m3/a;项目一期用水项目水平衡图见图3.3.1:
图3.3.1 项目一期水量平衡图 m3/a
项目二期和三期建设项目总用水收量759540m3/a;清水使用量25638m3/a;冷凝循环量为720000m3/a;DMF回收系统冷凝水回用10542m3/a;项目用水平衡图见下图
图3.3.2 项目用水平衡图 m3/a
项目环评设计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一条干法生产线,二期建设一条干法生产线和一条湿法生产线,三期建设一条湿法生产线,而项目环评批复为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条干法生产线和2条湿法生产线,二期建设1条干法生产线;对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一期实际建设中将分散的后处理设备经过技术改造,连接安装成了一条后处理生产线:项目未配备500KW柴油发电机。
4 环境保护设施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一期建设了一条干法生产线,该生产线产生的DMF废水全部进入DMF回收系统,暂存于DMF废水储罐,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导热油炉烟气处理废水循环使用不排放。
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A/O工艺进行处理:
图4-1 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艺
图4.1.1 项目污水处理站
拟建项目一期使用燃生物质导热油炉,导热油炉废气采用湿法水膜除尘器处理;工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加压风机送至高效水喷淋吸收塔,利用DMF易溶于水的特性,采取喷淋塔+两级降膜吸收。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DMF、烟尘、SO2等。
图4.1.2-2 导热油炉废气处理设施
图4.1.2-3 DMF废气处理设施
表4.1 项目有组织废气采取的治理措施情况
污染项目 |
污染物 |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 |
DMF废气 |
DMF |
经收集后通过加压风机送至高效水喷淋吸收塔处理 |
经收集并通过加压风机送至高效水喷淋吸收塔处理后,通过高度为15m的排气筒排放 |
导热油炉烟气 |
颗粒物、SO2 |
采用湿法水膜除尘系统处理后排放 |
采用湿法水膜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高度10m的排气筒排放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车间设备噪声,导热油炉风机噪声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基础,风管连接采用柔性接头,车间墙壁采用隔音材料,并加强了车间四周、道路两旁及其它闲置地带的绿化。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1.4 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导热油炉炉灰渣拟作建筑原料对外出售;原料桶罐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再利用,厂区内按危险品暂存有关要求设置了专用周转仓库用于暂时储存;废离型纸和质检残次下角废料由废品收购部门回收,进行综合加工利用;浆料过滤滤渣、精馏釜残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已签到委托书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厂区内按危险品暂存有关要求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厂区内生活垃圾由开发区环卫部门集中送至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分别采取了不同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不仅实现了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还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固体废物堆存对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具有较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
图4.1.4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4.2.1 地下水防渗措施
防渗分区 |
防渗单元 |
防渗方案 |
落实情况 |
特殊防渗区 |
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初期雨水池 |
地面硬化以及防渗措施 |
已落实 |
重点防渗区 |
具体生产车间、仓库、罐区 |
地面硬化以及防渗措施 |
已落实 |
一般防渗区 |
消防水池、道路 |
地面硬化以及防渗措施 |
已落实 |
4.2.2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项目暂未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文件。
4.2.3 卫生防护距离及投诉情况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村庄、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1)该企业为有效控制三废外排,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该企业执行了报告书的要求,履行了相关环保手续,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环境保护相关文件、档案资料造册登记,有专人管理。
(3)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制定了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全厂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检查以及运行管理台帐的记录。
(4)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能源利用、固废综合利用落实了清洁生产措施。
(5)环境卫生状况大部分区域较好,厂区绿化率基本达到环评设计要求。
(6)运行期间无扰民现象发生。
经核查,该项目“环保设施”投资情况见表4.3.1。
表4.3.1 项目一期建设环保设施一览表
污染因素 |
项目 |
环保设施 |
投资(万元) |
废气 |
DMF废气 |
水喷淋+二级降膜吸收 |
120 |
导热油炉烟气 |
湿法水膜除尘器 |
40 |
|
无组织排放废气 |
综合预防措施 |
6 |
|
废水 |
生活用水 |
污水处理站 |
220 |
锅炉烟气治理废水 |
循环使用,不排放 |
5 |
|
废气吸收废水 |
DMF废液储存罐 |
20 |
|
固废 |
炉灰渣 |
出售综合利用 |
22 |
化料桶罐 |
化料供应厂家回收 |
||
废离型纸 |
废品收购部门回收 |
||
质检废料 |
|||
浆料滤渣 |
委托有机质单位处理 |
||
精馏釜残 |
|||
处理站污泥 |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噪声 |
机械设备噪音、风机噪音 |
选用低噪设备、车间墙壁采用隔音材料,并加强了车间四周、道路两旁及其它闲置地带的绿化 |
75 |
合计 |
508 |
经核查,该项目一期“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4.3.2。
表4.3.2 建设项目一期“三同时”验收管理检查表
污染源分类 |
污染防治措施 |
主要工程内容 |
验收内容 |
验收要求 |
落实情况 |
大气污染源 |
|||||
导热油炉废气 |
湿法水膜除尘器处理 |
湿法水膜除尘;排气筒高10m |
GB13271-2014 表2标准 |
已落实,导热油炉废气经湿法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由1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
|
生产工艺废气 |
经收集后通过加压风机送至高效水喷淋吸收塔,利用DMF易溶于水的特性,采取喷淋塔+两级降膜吸收 |
水喷淋+二级降膜吸收, 排气筒高度25米 |
GB21902-2008 表6标准 |
已落实,生产工艺废气经吸收塔处理后达标排放 |
|
无组织废气 |
收集净化处置后外排 |
车间设置排气扇加强通风换气 |
已落实,废气经吸收塔处理后达标排放 |
||
水污染源 |
|||||
生活污水 |
污水处理站处理 |
污水处理站 |
GB21902-2008 表2标准 |
已落实,厂区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开发区管网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
|
工艺废气吸收废水 |
DMF废液储存罐 |
DMF废液储存罐 |
/ |
已落实,厂区已建设DMF废液储存罐 |
|
噪声 |
|||||
厂房噪声 |
噪声处理设施 |
减振、消声、隔声设施 |
GB12348-2008 3类标准 |
已落实,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
|
固体废物 |
|||||
锅炉灰渣 |
对外出售,进行综合利用 |
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
垃圾收集点,妥善处置,不影响外环境 |
已落实, 厂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
|
废离型纸 |
废品回收部门回收,进行综合加工利用 |
||||
质检残次下角废料 |
|||||
生活垃圾 |
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
||||
化料桶罐 |
化料供应厂家回收 |
危险固废:建设50m2危险固废暂存场所。 |
已建设,符合环保要求 |
已落实,厂区已建设危险固废暂存场所,且已签订危废处理协议 |
|
浆料过滤滤渣 |
危废处置单位处理 |
||||
DMF回收系统产生的精馏釜残 |
|||||
污水处理站污泥 |
|||||
地下水防治 |
|||||
重点污染防治区 |
防渗措施,分区防渗 |
特殊防渗: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事故池、初期雨水池、污水处理站渗透系数≤1.0×10-12 cm/s;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仓库、罐区;渗透系数≤1.0×10-10 cm/s;一般防渗区:消防水池、道路;渗透系数≤1.0×10-8 cm/s |
满足防渗要求 |
已落实,满足防渗要求 |
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档合成材料生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生产中产生的污染物通过有限的治理后可以得到有效处理和控制。本项目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可将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企业在严格制订、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
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档合成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书》进行变更。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档合成材料项目位于宿州市经济开发区外环九路与西昌南路交叉口西南角,项目占地面积43333.5m2, 总建筑面积14800mm2,总投资90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 (共建设干法生产线2条、湿法生产线2条,年生产能力为920万m2湿法合成革和920万m2干法合成革;建设项目变更为一期建设干法生产线1条,二期建设湿法生产线2条;三期建设干法生产线1条)、后处理车间、导热油炉房及配套除尘设施(一期建设1台6吨生物质导热油炉、二期建设1台8t生物质导热油炉)、沉淀池、废气净化设施、生产废水收集设施、环保工程(一期建设25m3/d污水处理站、1#厂房1套95kWDMF吸收系统;二期建设18t/hDMF三塔精制回收系统、2#厂房1套30kWDMF吸收系统;三期建设1#厂房1套30kWDFM吸收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内容、地点、采用的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分期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
1、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表5、表6 标准;导热油炉使用生物燃料,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限值,锅炉烟囱高度不低于8米。
2、废水
废水无法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时,应执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表2标准; 废水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时,应满足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一期DMF吸收系统废水应存贮于DMF废水罐中;请项目单位,加快建设DMF精制回收系统,1年内,DMF精制回收系统为建成,一期工程不得继续生产。
3、噪声
施工期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的有关要求;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4、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C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危险固体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5、SO2、NOX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总量指标。
四、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我局提交环境监理报告。
五、项目竣工,建设单位必须向市环保局提交试生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始试生产;在批准的试生产期间及时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六、市环境监察支队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管工作,并将监管过程出现的重大情况及时报市环保局。
表5.2.2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落实情况一览表
批复及审查意见 |
落实情况 |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分两期建设,共建设干法生产线2条、湿法生产线2条,年生产能力为920万m2湿法合成革和920万m2干法合成革;其中一期建设干法生产线1条,湿法生产线2条,二期建设干法生产线1条)、后处理车间、导热油炉房、水处理站等其他配套设施。 |
项目环评设计分三期建设,实际也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干法生产线1条;二期建设1条干法生产线和1条湿法生产线;三期建设1条干法生产线。项目目前一期1条干法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已建设完成,二期尚未建设完成,三期未建设 |
废水无法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时,应执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表2标准; 废水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时,应满足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
已落实,厂区已建设雨污分流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导热油炉烟气处理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放;工艺废气吸收废水暂存于厂区DMF废水罐,待废水罐装满以后,由本项目二期工程建设的三塔精馏回收工艺处理。 |
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表5、表6 标准;导热油炉使用生物燃料,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限值,锅炉烟囱高度不低于8米。 |
已落实,工艺废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加压风机送至高效水喷淋吸收塔处理达标后排放,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表5、表6 标准;导热油炉废气采用湿法水膜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限值。 |
施工期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的有关要求;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
已落实,厂区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安装设计吸声材料、绿化降噪、距离衰减等措施,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C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危险固体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
已落实,项目主要生产固废为锅炉灰渣、化料桶罐、废离型纸、质检残次下角废料、浆料过滤滤渣、DMF回收系统产生的精馏釜残、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等。锅炉灰渣集中收集后出售综合利用;化料桶罐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再利用;废离型纸和质检残次下角废料可由废品收购部门回收,进行综合加工利用;浆料过滤滤渣、精馏釜残、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开发区环卫部门集中送至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 |
本次采取了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形式,其中公众参与调查表共发放15份,回收15份,回收率达100%,调查形式以填写“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为主,见表6-1、6-2。
表6-1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档合成材料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文化程度 |
|
||||
联系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项目基本情况 |
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档合成材料生产项目位于宿州市经济开发区鞋业基地外环九路与西昌路交叉口西南角,项目总占地43333.5m2,其中建筑面积14800m2。项目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项目东北侧为顺鑫制鞋,西侧为空地,南侧为外环九路,北侧为宿州市佳化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项目环评设计分三期建设,三期设计总投资9000万元,实际一期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8万元。 本次验收对象为“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档合成材料生产项目(一期工程)”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包括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和装置,环境风险应急防控措施,以及环评及批复要求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等。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为: 1、废气:项目导热油炉废气采用湿法水膜除尘器处理;工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加压风机送至高效水喷淋吸收塔,利用DMF易溶于水的特性,采取喷淋塔+两级降膜吸收。 2、废水:项目产生的DMF废水全部进入DMF回收系统,暂存于DMF废水储罐,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导热油炉烟气处理废水循环使用不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车间设备噪声,厂区采用合理布局强噪声设备,并经基础减振、隔声、安装设计吸声材料、绿化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 4、固废:项目导热油炉炉灰渣拟作建筑原料对外出售;原料桶罐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再利用,厂区内按危险品暂存有关要求设置了专用周转仓库用于暂时储存;废离型纸和质检残次下角废料由废品收购部门回收,进行综合加工利用;浆料过滤滤渣、精馏釜残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已签到委托书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厂区内按危险品暂存有关要求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厂区内生活垃圾由开发区环卫部门集中送至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 5、环保检查:项目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并设置了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制订了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经投入使用。 6、根据有关规定,在项目竣工验收时需要进行公众意见调查,请您如实反馈本项目情况,我们会把公众意见准确的反映到验收报告中。 |
||||||||||
环保调查内容 |
施工期 |
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 |
没有影响 ( ) |
影响较轻 ( ) |
影响较重(原因) ( ) |
||||||
扬尘对您的影响程度 |
没有影响 ( ) |
影响较轻 ( ) |
影响较重(原因) ( ) |
||||||||
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 |
没有影响 ( ) |
影响较轻 ( ) |
影响较重(原因) ( ) |
||||||||
是否有扰民现象纠纷 |
有 ( ) |
没有 ( ) |
|
||||||||
生产期 |
废气对您的影响程度 |
没有影响 ( ) |
影响较轻 ( ) |
影响较重(原因) () |
|||||||
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 |
没有影响 ( ) |
影响较轻 ( ) |
影响较重(原因) ( ) |
||||||||
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 |
没有影响 ( ) |
影响较轻 ( ) |
影响较重(原因) ( ) |
||||||||
固体废物储运及处理处置对您的影响程度 |
没有影响 ( ) |
影响较轻 ( ) |
影响较重(原因) ( ) |
||||||||
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如有,请注明事故内容) |
有 ( ) |
没有 ( ) |
|
||||||||
您对该公司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满意程度 |
满意 ( ) |
较满意 ( ) |
不满意(原因) ( ) |
||||||||
备注 |
|
为使本次调查具有代表性和针对性,调查范围确定为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受影响的居民和社会团体等。
表6-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调查结果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联系地址 |
年龄 |
文化程度 |
联系电话 |
满意情况 |
1 |
何亚波 |
男 |
五里 |
33 |
中专 |
18667651759 |
满意 |
2 |
周如月 |
女 |
张沈村 |
66 |
高中 |
13855704393 |
满意 |
3 |
宋齐 |
男 |
谷岭村 |
48 |
高中 |
13485828698 |
满意 |
4 |
刘景 |
女 |
八里村 |
41 |
高中 |
13637187913 |
满意 |
5 |
梅惠影 |
女 |
五里 |
28 |
初中 |
13665575781 |
满意 |
6 |
曹洪臣 |
男 |
谷岭村 |
54 |
高中 |
15555701283 |
满意 |
7 |
韩彩兰 |
女 |
谷岭村 |
40 |
高中 |
15856250798 |
满意 |
8 |
陈春雷 |
男 |
谷岭村 |
48 |
高中 |
18237557155 |
满意 |
9 |
吕金山 |
男 |
谷岭村 |
54 |
高中 |
15055355999 |
满意 |
10 |
刘金奇 |
男 |
五里 |
40 |
高中 |
18855728863 |
满意 |
11 |
周恩胜 |
男 |
谷岭村 |
55 |
高中 |
13955782404 |
满意 |
12 |
马随生 |
男 |
五里 |
35 |
初中 |
15267289539 |
满意 |
13 |
张建华 |
男 |
张沈村 |
51 |
中专 |
13965312909 |
满意 |
14 |
林雪兵 |
男 |
五里 |
41 |
初中 |
15851383961 |
满意 |
15 |
邵正伟 |
男 |
张沈村 |
49 |
高中 |
13855774061 |
满意 |
(1)《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
(3)《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4)《水质样品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
(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根据项目环评及环评批复文件,确认本次环保验收监测执行下列标准。
(1)项目干法PU革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DMF废气,DMF废气需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5、表6中排放限值要求;一期使用6t燃生物质锅炉,产生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因子;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的浓度及排放速率需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要求。
表7.2-1 项目一期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序号 |
污染物项目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1 |
SO2 (mg/m3) |
50 |
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限值 |
2 |
NO2 (mg/m3) |
300 |
|
3 |
烟尘 (mg/m3) |
300 |
|
4 |
烟气黑度 |
1 |
|
5 |
DMF (mg/m3) |
50(有组织) |
GB21902-2008表5、表6中标准 |
0.4(无组织) |
(2)项目一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宿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宿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表7.2-2 项目一期废水排放标准
项目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 |
本项目执行标准(mg/L) |
pH |
6-9(无量纲) |
6-9(无量纲) |
SS |
400 |
400 |
CODCr |
500 |
500 |
NH3-N |
—— |
—— |
BOD5 |
300 |
300 |
(3)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表7.2-3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 |
3类标准 |
|
厂界噪声 |
昼间 dB(A) |
65 |
夜间 dB(A) |
55 |
(1)监测点位:厂区废水总排口;
(2)监测项目:pH、CODCr、SS、氨氮、BOD5;
(3)监测频次:取样2天,每天取样监测4次。
表8.1 废水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厂区废水总排口 |
pH、CODCr、BOD5、SS、氨氮 |
取样2天,每天取样监测3次 |
(1)监测点位:P1燃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气筒检测口;P2DMF吸收塔排气筒检测口。
(2)监测项目:P1监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2监测DMF废气。
(3)监测频次:3次/孔,监测2天。
表8.2 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P1排气筒检测口 |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取样2天,每天取样监测3次 |
P2排气筒检测口 |
DMF |
(1)监测点位: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及建设项目区域环境特征,在厂界外布设4个大气无组织监测点,点位选择根据监测时气象情况确定,上风向1个参照点,下风向3个监控点;
(2)监测项目:DMF;
(3)监测频次:小时均值,4次/天,监测两天。
表8.3 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厂界上下风向监测点 |
DMF |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
(1)监测点位:厂界四周;
(2)监测项目:等效A声级Leq(dB),昼、夜噪声;
(3)监测频次:昼夜各监测一次,监测两天。
表8.4 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厂界四周 |
等效A声级Leq(dB) |
昼夜各监测一次, 连续监测两天 |
9 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监测分析方法和监测仪器及其检测限见表9.1-1、9.1-2和9.1-3。
表9.1-1 废气及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分析方法标准号或来源 |
最低检出限 |
1 |
DMF |
色相色谱法 |
0.01 mg/m3 |
|
2 |
SO2 |
定电位电解法 |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
3 mg/m3 |
3 |
氮氧化物 |
定电位电解法 |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
3 mg/m3 |
4 |
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
GB/T 16157-1996 |
1 mg/m3 |
表9.1-2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分析方法标准号或来源 |
最低检出限 |
1 |
pH |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
GB/T 6920-1986 |
/ |
2 |
SS |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
GB/T 11901-1989 |
4 mg/L |
3 |
CODCr |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
HJ 828-2017 |
4 mg/L |
4 |
BOD5 |
稀释与接种法 |
HJ 505-2009 |
0.5mg/L |
5 |
NH3-N |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HJ 535-2009 |
0.025 mg/L |
表9.1-3 监测仪器一览表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分析方法标准号或来源 |
测试仪器 |
pH |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
GB/T 6920-1986 |
pH计/PHSJ-3F/GH-YQ-N19 |
SS |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
GB/T 11901-1989 |
ESJ电子天平/ESJ182-4/GH-YQ-N05 |
CODCr |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
HJ 828-2017 |
生化培养箱/SPX-250B-Z/GH-YQ-N11 |
BOD5 |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
HJ 669-2013 |
离子色谱仪/CIC-100/GH-YQ-N26 |
NH3-N |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HJ 535-2009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T6新世纪/GH-YQ-N03 |
DMF |
色相色谱法 |
色相色谱仪 |
|
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
GB/T 16157-1996 |
ESJ电子天平/ESJ182-4/GH-YQ-N05 |
SO2 |
定电位电解法 |
HJ/T 57-2017 |
3012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
氮氧化物 |
定电位电解法 |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
3012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
本项目所涉及的采样仪器、分析仪器均在使用的有效期限以内,具体监测仪器检定情况见下表。
表9.2 仪器溯源一览表
序号 |
仪器名称 |
仪器编号 |
溯源方式 |
检定/校准单位 |
确认结果 |
有效期限 |
1 |
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 |
GH-YQ-W01 |
校准 |
苏州方圆仪器设备校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合格 |
2017.4.20-2018.4.19 |
2 |
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 |
GH-YQ-W02 |
校准 |
苏州方圆仪器设备校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合格 |
2017.4.20-2018.4.19 |
3 |
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 |
GH-YQ-W04 |
校准 |
苏州方圆仪器设备校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合格 |
2017.4.20-2018.4.19 |
4 |
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 |
GH-YQ-W05 |
校准 |
苏州方圆仪器设备校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合格 |
2017.4.20-2018.4.19 |
5 |
自动烟尘测试仪 |
GH-YQ-W12 |
检定 |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合格 |
2017.10.17-2018.10.16 |
6 |
声级计 |
GH-YQ-W25 |
检定 |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2级 |
2017.7.25-2018.7.24 |
7 |
声校准器 |
GH-YQ-W42 |
检定 |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2级 |
2017.8.9-2018.8.8 |
8 |
生化培养箱 |
GH-YQ-N11 |
校准 |
蚌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
合格 |
2017.8.18-2018.8.17 |
9 |
分析天平 |
GH-YQ-N05 |
检定 |
蚌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
合格 |
2017.6.25-2018.6.24 |
10 |
可见分光光度计 |
GH-YQ-N03 |
检定 |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3级合格 |
2017.7.10-2018.7.9 |
11 |
气相色谱仪 |
GH-YQ-N28 |
检定 |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合格 |
2017.7.10-2018.7.9 |
12 |
离子色谱仪 |
GH-YQ-N26 |
校准 |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合格 |
2017.7.10-2018.7.9 |
按照管理手册要求以及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在本次验收监测中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始终将质量保证工作贯穿于验收监测工作的全过程,整个过程中全部监测人员持证上岗。整体人员情况见下表。
表9.3 监测人员一览表
序号 |
人员 |
项目承担任务 |
证书类别 |
证书编号 |
发证单位 |
1 |
王柯 |
项目负责人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合格证 |
2017-JCJS-6165052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2 |
张伟 |
现场采样工作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合格证 |
2017-JCJS-6165054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3 |
於琦 |
上岗证 |
GH09 |
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
|
4 |
陈超 |
上岗证 |
GH25 |
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
|
5 |
李嘉鑫 |
上岗证 |
GH16 |
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
|
6 |
胡民翠 |
实验室内分析工作 |
上岗证 |
GH10 |
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
7 |
任雪梅 |
上岗证 |
GH18 |
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
|
8 |
朱彤 |
上岗证 |
GH20 |
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
|
9 |
程超 |
上岗证 |
GH19 |
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
|
10 |
张刚 |
上岗证 |
GH27 |
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
|
11 |
任阳阳 |
上岗证 |
GH26 |
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
9.4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和《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要求采集、保存样品,采样时按10%的比例加采密码平行样,统一编号分析。实验室分析人员按分析质量控制规定按总样品量的10%加测平行双样,每批样品同时测定一对空白试验,质控分析数据见下表。
表9.4.1 水质监测分析质控数据一览表
平行样测定 |
|||||||
监测 项目 |
测定值① mg/L |
测定值② mg/L |
平均值 mg/L |
相对偏差 % |
相对偏差参考范围 % |
是否 合格 |
备注 |
CODCr |
45 |
47 |
46 |
2.2 |
≤10 |
是 |
密码 平行样 |
44 |
47 |
45.5 |
3.3 |
≤10 |
是 |
人员 平行样 |
|
氨氮 |
5.73 |
5.81 |
5.77 |
0.7 |
≤10 |
是 |
密码 平行样 |
5.38 |
4.96 |
5.17 |
4.0 |
≤10 |
是 |
人员 平行样 |
废气监测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实行)》HJ/T373-2007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55-2000进行,使用仪器为安徽省标准测试研究院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2050型和3012H型智能烟尘测试仪。废气样品的采集、分析及分析结果的计算,严格按国家环保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和废气部分)、《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执行,实行全程序质量控制。
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的规定进行,使用仪器为经安徽省标准测试研究院检定合格并且在有效期以内的声级计AWA5688型声级计型噪声分析仪,测量仪器使用前、后进行了校准以保证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测量时间 |
校准声级dB[A] |
备注 |
||
测量前 |
测量后 |
差值 |
测量前、后校准声级差值小于0.5 dB[A],测量数据有效。 |
|
2018年4月2日 |
93.5 |
93.5 |
0.0 |
|
2018年4月3日 |
93.5 |
93.5 |
0.0 |
表9.4.3 噪声测量前、后校准结果
10 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负荷及工况情况,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于2018年4月2日-4月3日对项目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废水、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
表10.1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验收日期 |
实际生产量(万米/天) |
设计生产量(万米/天) |
生产负荷% |
2018-4-2 |
1.34 |
1.53 |
87.6 |
2018-4-3 |
1.28 |
1.53 |
83.7 |
平均值 |
1.31 |
1.53 |
85.6 |
4月2日和3日(南风)
10.2.2.1 废水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项目废水监测结果见表10.2.2.1:
表10.2.2.1 处理后废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日期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监测因子 |
1 |
2 |
3 |
4-2 |
厂区废水总排口 |
pH |
7.03 |
7.05 |
7.06 |
SS |
29 |
26 |
22 |
||
CODCr |
45 |
48 |
46 |
||
BOD5 |
15.6 |
12.4 |
13.9 |
||
NH3-N |
5.73 |
4.21 |
5.35 |
||
4-3 |
厂区废水总排口 |
pH |
7.11 |
7.08 |
7.04 |
SS |
23 |
27 |
29 |
||
CODCr |
48 |
44 |
47 |
||
BOD5 |
15.8 |
16.1 |
13.9 |
||
NH3-N |
5.38 |
4.97 |
5.15 |
||
备注 |
pH无量纲,其他监测因子单位为mg/L。 |
废水监测结果评价:
从监测的数据来看,厂区生活污水满足宿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10.2.2.2 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1)项目有组织废气P1、P2排气筒监测结果见表10.2.2.2-1:
表10.2.2.2-1 排气筒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
4-2 |
4-3 |
||||
1 |
2 |
3 |
1 |
2 |
3 |
||
P1 |
烟气流量m3/h |
19202 |
20328 |
20486 |
20163 |
21632 |
19762 |
二氧化硫mg/m3 |
22.3 |
28.6 |
21.1 |
25.9 |
22.5 |
23.1 |
|
氮氧化物mg/m3 |
83 |
85 |
84 |
83 |
85 |
91 |
|
颗粒物mg/m3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
<1 |
<1 |
<1 |
<1 |
<1 |
<1 |
|
P2 |
烟气流量m3/h |
8965 |
9054 |
10036 |
9654 |
8854 |
9158 |
|
DMFmg/m3 |
5.62 |
4.98 |
5.78 |
6.14 |
5.44 |
6.04 |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评价:
根据现场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气DMF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表5标准;烟尘、SO2、NO2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期间气象条件见表10.2.2.2-2,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0.2.2.2-3。
表10.2.2.2-2 监测期间气象资料统计表
日期 |
监测时间 |
风速(m/s) |
气压(kpa) |
温度(℃) |
风向 |
天气 |
4-2 |
8:00 |
1.0 |
100.7 |
8.1 |
南风 |
多云 |
10:00 |
1.3 |
100.5 |
10.4 |
|||
13:00 |
1.1 |
100.5 |
13.6 |
|||
15:00 |
1.1 |
100.5 |
15.9 |
|||
4-3 |
8:00 |
0.5 |
100.8 |
9.3 |
南风 |
多云 |
10:00 |
0.7 |
100.6 |
12.9 |
|||
13:00 |
0.8 |
100.6 |
13.8 |
|||
15:00 |
1.3 |
100.7 |
10.6 |
表10.2.2.2-3 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
监测日期 |
监测频次 |
G1上风向 |
G2下风向 |
G3下风向 |
G4下风向 |
DMF |
4-2 |
1 |
0.01L |
0.01L |
0.01L |
0.01L |
2 |
0.01L |
0.01L |
0.01L |
0.01L |
||
3 |
0.01L |
0.01L |
0.01L |
0.01L |
||
4 |
0.01L |
0.01L |
0.01L |
0.01L |
||
4-3 |
1 |
0.01L |
0.01L |
0.01L |
0.01L |
|
2 |
0.01L |
0.01L |
0.01L |
0.01L |
||
3 |
0.01L |
0.01L |
0.01L |
0.01L |
||
4 |
0.01L |
0.01L |
0.01L |
0.01L |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中,DMF未检出。无组织废气排放均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表6标准。
10.2.2.3 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1)监测范围:建设项目厂界。
(2)监测目的:厂界是否达标。
(3)监测布点、项目及频次
监测布点:根据项目厂址环境情况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对项目声学环境影响评价和预测,本次监测厂界噪声在厂界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设1个监测点,共4个测点。
(4)监测项目:厂界噪声监测项目,Leq〔dB(A)〕。
(5)监测频次:监测2天,昼间、夜间各监测一次。
(6)监测结果及评价
表10.2.2.3 噪声监测结果统计 单位:dB(A)
监测时间 |
监测位置 |
测点编号 |
昼间 |
夜间 |
||
监测时间 |
监测结果 |
监测时间 |
监测结果 |
|||
4-2 |
东厂界 |
N1 |
昼间 (6:00 -22:00) |
53.7 |
夜间 (22:00 -6:00) |
43.6 |
南厂界 |
N2 |
54.6 |
41.5 |
|||
西厂界 |
N3 |
52.9 |
42.8 |
|||
北厂界 |
N4 |
52.7 |
42.2 |
|||
4-3 |
东厂界 |
N1 |
昼间 (6:00 -22:00) |
54.6 |
夜间 (22:00 -6:30) |
41.5 |
南厂界 |
N2 |
54.3 |
42.5 |
|||
西厂界 |
N3 |
53.4 |
43.8 |
|||
北厂界 |
N4 |
52.5 |
42.4 |
|||
厂界执行标准 |
65 |
55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达标 |
监测结果评价:该建设项目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10.2.2.4 固体废物调查及统计
按照验收监测期间调查数据推算,对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固废产生量统计如表10.2.2.4。
表10.2.2.4 固废产生量统计
序号 |
名称 |
性质 |
实际产生量(t/a) |
处置措施 |
1 |
炉灰渣 |
一般工业固废 |
437 |
出售综合利用 |
2 |
集尘器 |
一般工业固废 |
1.3 |
|
3 |
化料桶罐 |
危险固废 |
24 |
化料供应厂家回收 |
4 |
废离型纸 |
一般工业固废 |
5.1 |
废品收购部门回收 |
5 |
质检废料 |
一般工业固废 |
0.5 |
|
6 |
浆料滤渣 |
危险固废 |
9.5 |
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
7 |
精馏釜残 |
危险固废 |
5.5 |
|
8 |
处理站污泥 |
一般固废 |
1.06 |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9 |
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 |
7 |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厂区内设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厂区内部也各地设置有垃圾桶用来集中收集生活垃圾。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新增总量指标为:SO2:31.2t/a、NOx:38.22t/a。
总量核算:
控制项目 |
排放速率kg/h |
年平均工作时间h/a |
实际排放量t/a |
总量控制指标t/a |
SO2 |
0.484 |
7200 |
3.48 |
31.2 |
NOX |
1.722 |
7200 |
12.40 |
38.22 |
DMF |
0.0512 |
7200 |
0.368 |
/ |
颗粒物 |
0.203 |
7200 |
1.461 |
/ |
综上所述,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超出总量控制指标。
(1)本次验收为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档合成材料生产项目。项目于2012年12月开始建设,2013年8月投入使用。该项目于2012年7月25日取得宿州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本项目的立项文件(宿开经函[2012]87号,2012年7月25日)。2012年12月9日,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受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4年11月6日宿州市环境保护局以(宿环建函[2014]212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日委托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对该公司环境保护“三同时”进行一期验收和监测工作。
现场验收监测期间,宿州市鹏宇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期生产工况大于75%,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对生产工况的要求。
(2)厂区生活污水满足宿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本项目废气DMF排放符合GB21902-2008《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和表6“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烟气、SO2、NO2排放浓度符合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4)该建设项目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做到了分类收集并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措施。
(6)环保审批等环保手续齐全,生产期间无扰民现象发生。
(1)加强公司的环保建设和监督管理职能,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及操作水平、岗位培训,完善环保组织机构和环保档案管理;
(2)企业尽快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工作;
(3)加强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确保项目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
(4)加强项目危险废物的处理,确保各项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规范,确保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妥善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