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验收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1500吨密胺餐具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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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宿州市永达密胺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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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宿州市埇桥区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路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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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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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Ö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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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指标 实际生产指标 |
设计生产指标:年产1500吨密胺餐具 实际生产指标:年产1275吨密胺餐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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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时间 |
2018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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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2014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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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测时间 |
2018年9月25日-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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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宿州市埇桥区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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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 |
100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45万元 |
比例 |
4.5% |
实际总投资 |
400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30万元 |
比例 |
7.5% |
项目概况 |
宿州市永达密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密胺餐具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路东侧,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本项目已建成,属于未批先建,经宿州市埇桥区环境保护局以“埇环罚字[2018]48号”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项目开工时间为2014年7月,竣工时间为2014年9月。宿州市永达密胺制品有限公司现补做“年产1500吨密胺餐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宿州市永达密胺制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9月6日获得宿州市埇桥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宿州市永达密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密胺餐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埇环建字[2018]144号)。 2018年9月18日宿州市永达密胺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分别对该公司环境保护“三同时”进行验收和监测。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和26日分别对该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和布点监测,同步进行生产工况监察,当天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监测数据,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
表2 验收依据
1、《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 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站[2005]188号; 3、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5、《年产1500吨密胺餐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宿州市永达密胺制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 6、《关于宿州市永达密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密胺餐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埇环建字[2018]144号)(2018年9月6日); 7、宿州市永达密胺制品有限公司验收委托书(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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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工程建设情况
3.1 项目建设内容 表3-1 建设项目环评要求建设情况与实际建设情况对比一览表
表3-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表3-3 主要产品方案一览表
3.2 主要原辅材料 表3-4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3.3 水源及水平衡
项目水平衡图
(1)给水:项目给水水源为自打水井,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生活用水量为900t/a。 (2)排水: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宿州市循环经济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入宿州市循环经济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运梁河。 3.4 生产工艺 项目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如下:
图3-1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流程说明: (1)模具预热:用烘箱将模具预热至150-180℃。 (2)人工称量:外购的密胺粉为多种颜色,满足客户对颜色的需求,本项目无需再进行另加工或添加料,直接使用。按所需生产的餐具克重人工称量密胺粉。 (3)原料预热:将称量好的密胺粉装入铁盘送入高频预热机内电加热,加热温度约为165℃,预热时间约为40S,让粉状的原料结块。 (4)初制品成型:将经过预热后结块的原料人工倒入经预热后闭合的模具中,注射压力约为140~170MPa,油压机采用电加热,加热温度约为120℃,压制1.5min,使原料在一定压力和温度下流动,发生交联反应,固化成型,开模得到初制品。 (5)贴花纸:预计有10%的初制品需要贴花纸,购来的花纸先送入烤箱内烘干,烘干温度约为70℃,烘干时间约为2小时,烘干后的花纸刷上罩光粉水浆烘干后,贴在素面成型的餐具上,再次送入到油压机内压力贴合。 (6)加金:预计有60%的初制品需要加金,以增加产品的亮光度,在产品表面均匀撒上罩光粉,再放入油压机加压加热,加热温度为175℃,持续时间为30S,开模后得到加金的密胺餐具。 (7)自然冷却:上述素面制品或经过贴花加金的密胺餐具热压成型后采用自然冷却。 (8)人工修边和打磨抛光:上述半成品有毛边,不利于使用,员工将半成品装于塑料筐内,搬运至打磨车间,先经人工修除飞边,再用打磨机和抛光机进行研磨,进一步把产品的毛边去掉,确保产品光洁度。 (9)检验包装:后经人工检验后送入包装车间包装入库。密胺粉裂解温度在250℃以上,故而整个生产过程中树脂无裂解出的有毒有害气体产生。 打磨、抛光生产过程中,密胺粉和罩光粉均为粉料,人工称量过程中有极少量的粉尘扬起。密胺粉加热呈熔融状态下挥发出少量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同时密胺粉在生产合成过程中有少量的甲醛呈游离态存在树脂内,未完全反应完,此时可能释放出来,在压制过程中也有少量的甲醛废气产生。热压成型车间封闭设置,在预热机和热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后引入UV光氧净化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工序产生粉尘,项目采用集尘罩抽风收集粉尘,随后打磨与抛光粉尘汇入到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5 项目变动情况 对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实际建设基本与环评一致,项目无重大变动。 |
表4 环境保护设施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措施 表4-1 主要污染物的处理、产生和排放情况
4.2 其他环保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2)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于2018年5月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8年9月6日宿州市埇桥区环境保护局下达《关于宿州市永达密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密胺餐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埇环建字[2018]144号)。在完成一系列的环保手续后,建设单位于2018年9月18日委托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进行现场勘察,收集相关验收监测资料,组织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和26日对该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和布点监测,同步进行生产工况监察,当天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要求。 表4-2 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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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环评结论、审批意见及落实情况
环评结论:综上分析,宿州市永达密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密胺餐具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原则,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经采取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有效治理后,能够实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 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环评要求及建议: 1、加强生产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2、搞好厂区净化工作,加强环保管理和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3、在项目建设同时,应确保环保设施的建设,落实污染治理方案和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做到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审批意见及落实情况: 表5-1 环评主要批复落实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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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验收执行标准
1、粉尘、非甲烷总烃和甲醛等生产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和表9中排放限值,甲醛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见下表。 表6-1 项目工艺废气排放标准限值
2、项目营运期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3、营运期厂区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表 6-2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等效声级 Leq:dB(A)
4、本项目生产中一般固体废弃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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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验收监测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中验收监测技术要求,通过对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各类污染物治理措施去除效率的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表7-1 监测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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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监测分析方法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 1、合理布置监测点位,保证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3、现场采样和测试前,空气采样器要进行流量校准,声级计需用声级计校准器进行校准; 4、样品采集、运输、保存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实施; 5、监测数据及验收监测报告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核、审核、审定后方可报出。 监测分析方法:
表8-1 监测分析方法 表8-2 仪器溯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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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 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至26日分别对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验收和监测,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的要求。 表9-1 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9.2 监测期间气象统计表 表9-2 监测期间气象资料统计表
9.3 废气监测结果 表9-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mg/m3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甲醛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相关排放控制标准;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表9-4 排气筒出口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房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相关排放控制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9.5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表9-5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各监测点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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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验收监测结论: 宿州市永达密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密胺餐具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通过对该项目废气和噪声监测,得出如下结论: 1、废气监测结果: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气非甲烷总烃、甲醛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相关排放控制标准;项目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2、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均小于标准限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 3、废水: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量较少,依托原厂区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入宿州市循环经济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4、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理,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标准。 5、本项目的排放总量为挥发性有机物0.09t/a,颗粒物0.56t/a,在竣工验收监测期间,各检测项目排放总量均符合限值。 综上所述,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废气、噪声、废水、固废等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监测建议: 1、加强公司的环保建设和监督管理职能,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及操作水平、岗位培训,完善环保组织机构和环保档案管理。 2、加强项目的设备维护及管理,保证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3、确保生活垃圾能够及时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不得随意摆放;生产固废应分好类,回收利用。 4、加强设备减振、采用低噪声风机、风机隔声室、空压机隔声间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 设 项 目 |
项目名称 |
年产1500吨密胺餐具项目 |
项目代码 |
2017-341302-29-03-011848 |
建设地点 |
宿州市埇桥区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路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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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性质 |
□新 建√ □改 扩 建 □技 术 改 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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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1500吨密胺餐具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1275吨密胺餐具 |
环评单位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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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宿州市埇桥区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埇环建字[2018]144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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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2014年7月 |
竣工日期 |
2014年9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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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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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 |
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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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万元) |
10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45 |
所占比例(%)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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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 |
4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30 |
所占比例(%)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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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万元) |
- |
废气治理(万元) |
25 |
噪声治理(万元) |
2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3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他(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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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单位 |
宿州市永达密胺制品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41302395804782C |
验收时间 |
2018年9月25日-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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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 (1) |
本期工程实际排 放浓度 (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 (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 (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 (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 (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 (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 (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
排放增 减量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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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量(万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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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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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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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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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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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量(万标立方米/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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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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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8 |
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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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甲烷总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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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
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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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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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
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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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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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